《产权交易合同》项目挂牌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产权交易合同挂牌”。
项目挂牌号:
湖北省实物资产转让
产权交易合同
标的名称: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转让方:指持有转让标的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实物资产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该产权交易行为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产权交易机构:指依法设立并由国有文化资产管理部门选择确定,从事国有文化产权交易活动的机构。
2.实物资产转让: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乙方。
3.成交价款:指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实物资产,自乙方获得的该资产的对价。
4.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
5.保证金:指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交易保证金。
6.登记机关:指工商、土地、房产、车辆等依法具有登记权限的主管部门。7.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就转让标的资产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8.产权交易凭证:指产权交易机构就实物资产转让事项出具的用于表明交易完成的交易凭证。
9.货币:在本合同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湖北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武汉市武昌区粮道街紫金村特1号 授权代表:田力
电话:*** 邮编:430000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电话: 邮编:
鉴于: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社会信用代码 ***733。
2.乙方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或: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性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的名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1.1 本合同转让标的车牌号: ;车辆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
1.2转让标的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7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7)第0285号)。经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万元。本《评估报告书》已经甲乙双方认可。
1.3转让标的上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二条 转让的前提条件
2.1 甲方依法转让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已经内部决策、评估等相关程序认可。
2.2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就本合同转让标的交易已在产权交易机构完成公开信息披露和挂牌程序。
2.3 乙方已详细了解转让标的的转让信息,并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受让标的资产。
2.4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标的资产。
第三条 转让方式
3.1本合同转让标的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产权交易机构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进行交易,最终确定乙方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本合同标的。
第四条 成交价款及支付 4.1转让价格
甲方将本合同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成交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4.2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转让标的交割事项
5.1乙方须在交易价款结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过户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5.2车辆在办理过户交接手续时,实际车况及行驶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或《车辆清单》中的内容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5.3标的过户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过户费由乙方承担。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ETC欠费、年审欠费和交强险欠费,由甲方负责处理;若ETC存在余额,ETC余额归甲方所有;若车辆在过户前需要维修,维修工作和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过户,其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4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标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过户手续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标的成交价10%的违约金。
5.5乙方将标的成交价款全部付清后,产权交易机构办理鉴证手续。
第六条 交易服务费用的承担
6.1本合同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7.1 甲方对本合同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7.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甲方对所提供材料与标的资产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3 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标的资产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7.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
7.5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存在的交通违章、ETC欠费、年审欠费、交强险欠费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8.1 乙方受让本合同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
8.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8.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转让标的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8.4乙方承诺完全符合项目公告中的受让条件,认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的全部内容。
8.5乙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了解,受让成功后不以车辆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甲方和华中文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成交价款的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甲方应在过户办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标的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车辆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甲方逾期不交付标的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成交价款的_0.5%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价款,并按成交价款的_10%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4 乙方逾期不支付成交价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成交价款的_0.5%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全部金额的_10%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0.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九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0.3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及实物资产交易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产权交易机构各执壹份。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