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邹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汶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6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历年来,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网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项目逐渐增多,乡镇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越来越重,乡镇安监机构力量薄弱、执法装备不齐全、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是做好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是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措施。因此,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重要性,按照“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完善装备、独立办公、建设规范、执法有力”的要求,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构,充实和稳定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2005年6月,县编办批准在全县十四处乡镇成立了安监站,编制3-5人;2007年8月,县编办再次批准在各乡镇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队,与安监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编办文件要求设立安监站(中队),按编制配齐3名专职安监人员,对于企业多、监管任务重的乡镇可配5名人员,配备的人员必须为乡镇在编人员,要求素质高、业务强,年龄原则不超过45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安监机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以乡镇党委、政府文件予以公布。各乡镇安监人员都必须参加上级业务学习与培训,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执法证,方能上岗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法律性强、专业性强、实践性强,各乡镇要保持安监站(中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整和抽调,确需调整的原则上应工作两年以上。安监站长的变动需征求县安监局的意见。
三、加大投入,加强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各乡镇要按照人均每年一元的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技术装备、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宣传教育、岗位培训和考核奖惩等。
(二)配齐配全安全生产执法装备。按照“独立办公、装备齐全、建设规范、执法有力”的原则,切实抓好办公设施和执法设备的配备,确保达到以下标准要求:(1)办公场所要求:有独立的两间办公场所,办公室配齐办公桌椅、档案橱2-5个、固定电话一部、微机一台并联网等办公设施。(2)取证工具配备要求:数码相机一台、录音笔一个、特种作业操作证读卡器一个,企业多的乡镇要配备摄像机和工作用车。(3)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安监人员应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工作服、执法服、安全帽、防护鞋、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每两年更换一套。
(三)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八个一”的标准,抓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即: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监管台帐、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份重点危险源调查摸底统计表、一套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一部向社会公开的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
(四)规范乡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安监站(中队)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乡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建筑企业以及学校、医院、敬老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认真填写执法文书,并按期复查。严格安监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安监人员执法行为,做到“统一配穿制服、两人以上共同亮证执法”,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执法用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