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处罚细化标准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
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
化标准意见
二、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序号1:
量化标准建议改为:责令停业整顿,按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1人处5000元罚款,最多处2万元罚款。
原因:鉴于施工现场不确定因素较多,安全隐患较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到位极易造成现场安全失控。
三、(合同、资质、监理、招投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序号5:
应增加一览违法行为表现形式:(一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量化标准建议为: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4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0.8%以下的罚款,提请相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
芜湖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