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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尚镇中心小学“书香家庭”评选细则
为培养孩子课外阅读的兴趣,营造实小学生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我校将结合“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评选时间:
2008年4月23日~5月11日
评选标准:
1、家庭中有单独的书房或图书专柜,藏书量在100本以上;
2、家庭能定期为孩子购买或订阅一些书报;
3、家庭能为孩子办理借书证,孩子经常到图书馆(室)借阅图书;
4、父母带头学习,言传身教,家庭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5、家长能督促孩子每天坚持阅读,平均时间不少于30分钟;
6、家庭成员有共同学习、相互交流的良好习惯,家长能对孩子的课外阅读进行适当的指导;
7、孩子能根据教师要求写好读书笔记;
8、孩子品行良好,学业优秀,有作品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或在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评选办法:
1、各班主任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学生家庭自愿申报,参评家庭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照片、复印件,学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确认;
2、班级“书香家庭”名额不限,各年级组按每班1名“书香家庭”报送参加学校评选;
3、学校在各年级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十佳书香家庭”,其余为“优秀书香家庭”;
4、“书香家庭”代表受邀参加学校在6月份举行的庆六一活动,并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5、学校利用广播站、电视台、校报、网站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对校级“十佳书香家庭”进行介绍。
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