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市完小信访事项办理规则[全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水市完小信访事项办理规则
为使信访事项规范化,提高信访工作效率,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信访事项办理规则如下:
1、对信访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履行接访登记手续,填写接访登记通知单。对初信初访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受理之后的信访事项在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教育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2、信访人对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上一级行政复查复核。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仍然不服,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3、对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或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造成一定后果,导致群众到县委、县政府集访或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由责任单位及时把人接回,在上述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外,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4、本规则自宣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市完小信访维稳室负责解释。
水市完小维稳室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