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秩序,更好地行使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大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人大信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属于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范畴,为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服务,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而是建议或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第三条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任务
(一)受理和接待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做好审阅登记工作;
(二)受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督办上级人大常委会批转的信访事项;
(四)向有关单位转办、交办信访案件;
(五)督办、催办、协调、查处信访案件;
(六)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七)综合反映信访信息。
第四条人大常委会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信访件的范围
(一)对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申诉、检举。
(三)对市人大代表本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执行代表职责时遇到问题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四)对市人大代表和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省人大代表资格提出质疑和要求罢免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市、乡、镇换届选举中违反法律程序或舞弊的问题。
(五)对市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决议、决定,提出的有关
1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
(六)对市公、检、法、司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提出的申诉、控告。
第五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理程序:
(一)反映一般问题的来信来访,由信访工作人员填写转办单,主管信访工作的秘书长签发转交有关部门或单位,由承办单位负责处理并答复上访人。
(二)反映重要和典型问题的来信来访,由信访工作人员摘录主要内容,与相关工作委员会商定,提出处理意见,填写阅批请示报告笺,送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办理;对其中要求承办单位报告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报常委会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批示后,转送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三)反映市“一府两院”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一般由信访室直接转送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个别需由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归口监督办理的,信访室应将来信来访材料提请有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办理意见,由信访室负责统一登记并转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对其中重要和典型 的信访个案,各工作委员会也可以提出办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签并呈常委会主管信访工作领导批示后,直接转有关单位处理。
(四)市人大常委会上任、副主任,秘书长交办和直接接待阅批的来信来访材料,由信访室负责统一登记办理。对其中要求报告处理结果的,由信访室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报常委会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五)省人大常委会转办的要求报结果的信访案件,经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研究报请常委会主管领导。信访室负责登记、复印,留存全部来信来访材料和有关批示意见,填写信访要案办理通知单、附来信来访材料原件,转有关部门或单位限期处理结案。
(六)对重大信访案件,常委会主管信访工作的主任可以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研究;必要时,可以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或调查组,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七)涉及常委会几个工作委员会监督职责范围的信访案件,由受理该信访案件的工作委员会提请常委会主管信访工作主任协调处理。
(八)常委会主任会议应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信访和各工作委员会提请的有关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信访工作者责任:
(一)办理来信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详细询问、仔细阅读、认真登记、耐心解释、妥善处理。办理一般来信来访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办理要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
(二)办理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应按批示意见及时办理,对一些疑难案件,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办结,逾期不能结案的,应及时报告办理进度,说明不能办结的原因或加快办理的措施。对无故拖延、办理不力的,信访
室应报请常委会主管领导批准召开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信访要案专题汇报会或承办单位和上访人的协调会,监督其限期处理结案。
(三)严禁将举报、控告信件转给被举报、控告的单位或本人。对举报、控告、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以保障信访人的民主权利不受侵害。对确属无理上访、申诉,经说服规劝仍缠诉不止的应批评教育。对无理取闹,扰乱办公秩序的,依法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人大信访室每季度将人大信访工作办理情况汇总、整理、通报,并将年度信访工作办理情况列入对“一府两院”负责人的述职评议、工作审议、检查评议的内容之中。
第七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二0 0 0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人大信访办法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二0 0 0年十二月二十日
(共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