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接送幼儿车辆管理制度”。
2011—2012学年
探沂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我镇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目标责任,保障广大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幼儿园(班)实际,镇中心小学与各幼儿园(班)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2.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3.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和乘运人责任险。
4.专用接送学生车辆按交警交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喷涂“校车”字样;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准牌。
5.驾驶人员有合格的驾照,并且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没有严重违规或重大事故记录,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无记满12记录。
6.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车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7.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 8.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预防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配有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幼儿园接送车辆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幼儿园园长负直接责任。把车辆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3.落实幼儿园车辆接送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和接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管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制,明确安全责任人,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系,定期开展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无驾驶证、行驶证、通行证、无“校车”标志、故障、超员或其它交通违法的行为,要坚决责令立即停止接送,并限期整改。
5.凡配备幼儿接送车辆的幼儿园要到交警队备案,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必须制定幼儿接送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确保幼儿乘车每个环节的安全。
(3)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关爱幼儿。严禁非专职驾驶员开接送车。
(5)凡需乘接送车的幼儿,应由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幼儿园同意,并与家长签定 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
(6)凡采取包租车形式接送幼儿的幼儿园,一定要选择有运营资质的承包单位。幼儿园要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幼儿家长自行包租车的除外),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应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接送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2名随车教师,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接送车入园后要统一组织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出现因幼儿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8)接送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并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小学、县教育局。
(9)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探沂镇中心小学(章)
负责人签字: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