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挤压车间员工烫伤事故的处理决定_员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1:42: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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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挤压车间员工烫伤事故的处理决定

5月23日凌晨3时许,挤压车间3000机组班长王强在没有电焊上岗证的情况下,擅自动用明火对油管进行焊接,致使液压油受热膨胀喷射,造成脸部烫伤。

虽然这次没有酿成严重的伤亡事故,但其中隐藏着的安全隐患,触目惊心。为增强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更严重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第一责任人吴耀辉,在车间电话通知其到现场的情况下,推脱责任,是酿成这一事故的根源所在。为给予警示,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2、第二责任人人赵永波,没按公司的规定,放任没有电焊上岗证的员工,从事电焊作业,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责任,处以300元的经济处罚;

3、第三责任人王德昌,作为车间主任,对安全生产没有尽到教育和监管的责任,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

4、设备管理部部长李文元,没有制定设备检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动用明火的具体规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处理200元的经济处罚;

5、生产运营副总周秋明,没有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很好的梳理和规范,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处以200元的经济处罚;

6、生产管理部长钱永平,没有注重安全生产的宣导和教育,负有次要的领导责任,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

7、3000机组班长王强,虽然是受伤害人,其动机也是为迅速恢复生产,但在没有电焊上岗证的情况下,不经车间领导同意,擅自动用焊接设备实施操作。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

8、责成设备管理副总李文元在5月25日下班前,起草完成《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9、责成生产管理部部长,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安全生产是生产制造型企业永恒的主题,公司从事的这一行业又是安全隐患较多的行业,从最近一段时间来看,小的安全事故呈上升势头,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就有可能你酿成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安全生产这根玄时刻不能放松。

希望这一事故能引起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常抓不懈,既要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从根本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生产管理部:

监察部:

人力资源部:

201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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