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年综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司法行政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年综述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重要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司法所立户列编、规范化建设和理顺管理体制。省、市、县三级都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作为“平安山东”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推广潍坊、济宁、淄博等市司法所“阵地”建设的经验,推进自主产权的司法所建设,积极构建基层工作综合保障长效机制。近五年来,中央和省对司法所建设投资达6625万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条件和装备设施明显改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成为城乡基层党委政府离不开、用得上的得力助手。
——人民调解工作历经建立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和行业性、区域性等多样化调解组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三个发展时期,推动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全面展开、不断深化,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调解组织9.9万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6千多个,调解员队伍33.8万多人,形成了以市、县(市、区)两级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统领,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补充,调解小组和“十户三员”为延伸的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明显提高。30年来,共化解各类纠纷845.5万件,调处成功率在97%以上。
——探索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创造了“平阳寺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培育推广青岛市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一体化”经验,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向监所、社会、家庭延伸,整合各方面资源,提高工作效能。目前,全省已建成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251个、工作站1876个,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是全国最低的省份之一。作为全国首批6个社区矫正试点省(市)之一,目前山东省有114个县(市、区)、92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仅为0.07%,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全国率先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被誉为“东明经验”,推向全国。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148”协调指挥中心,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专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群众电话咨询638.6万个,接待群众来访188.3万人次,提供上门服务26.4万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0.3万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真正架起了各级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成为为民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
司法行政是一朵挚情的浪花,30年间,勇立潮头,奔腾不息
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
坚持拓展与规范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科学规划发展布局,积极搭建发展平台,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全省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目前山东省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业务总量均居全国前三位,正在加快实现由法律服务大省向法律服务强省跨越。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山东省法律服务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省已有律师所969个、执业律师10211人,公证处158个、公证人员1517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335个、法律服务工作人员7697人,法律援助中心158个、工作人员952人,司法鉴定机构228个、鉴定人2576人。法律服务机构品牌化、专业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众成仁和、德衡律师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跨区域高端法律服务组织涌现出来,法律服务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加快推进以律师所脱钩改制、公证处转制、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深化“两结合”管理等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律师业历经改革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国资所产权关系和优化组织结构布局、推行公职公司律师试点等阶段,形成了以合伙所为主体,布局合理、形式多样、机制灵活、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淄博市周村区建立公职律师的经验做法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优化公证服务环境和执业秩序,公证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和能力验证,不断完善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省、市、县(市、区)全部建立起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了以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以社会联络机构、志愿者组织为补充,上下贯通、覆盖广泛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工作被纳入省政府“十大民心工程”。
——法律服务领域由最初单一的参与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迅速发展到面向社会各个领域的全方位服务,国家及地方重点工程、企业改制、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等领域的非诉讼业务比重加大,外经贸、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保护等高端新型领域的法律服务业务迅猛发展。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千多万件,为国家、集体、个人避免和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公证事项达150多项,公证文书发往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省、市、县三级共组建涉法信访律师团167个,疏导化解涉法信访案件2万余件。积极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全省共有303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数居全国首位。不断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畅通渠道,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13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万余件,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有26万余名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司法行政是一首多彩的乐章,30年间,激情澎湃,唱响齐鲁
班子队伍建设不断创造新佳绩
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加强分类管理,狠抓教育培训,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集中开展“三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等一系列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积极推进全系统党的建设,健全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对律师业的广泛覆盖,确保律师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得到中组部、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积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制度,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使班子结构更加合理。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层层建立起保障工作落实的制度机制。加强和改进经常性的考核考察工作,确保各级领导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干事创业,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法律服务“行风社会评”等活动,着力解决好队伍执法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执法责任体系、执法效能考评体系和执法监督体系,强化警务督察,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促进诚信文明服务。扎实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综合管理和文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注重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廉政档案、行政效能监察评估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了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政务、狱(所)务和法律服务公开,加强对执法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文明创建、立功创模活动深入开展,2000年9月,省厅被司法部记集体一等功;厅机关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机关连续7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先后有52个(次)单位被司法部和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332个(次)单位和392名(次)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9032名(次)个人荣立一、二、三等功。2009年,山东琴岛律师所主任杨伟程、沂水县姚店子镇司法所长孙永胜入选山东省为新中国成立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100位英模人物。全系统后勤装备、信息调研、信访保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历史蕴含价值,光荣成就梦想,忠诚铸造辉煌。山东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始终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相连。30年的实践,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司法行政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关系、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作为谋地位,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部署、来推进,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在服务大局中拓展空间、赢得支持,借势借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永葆司法行政工作生机和活力。
必须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着力在服务、支持、保障基层发展上下功夫,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工作,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平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高谋划发展、服务发展、统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这些经验和体会,既是30年来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心血和汗水的结晶,也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原则。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继续推进,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祝愿,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团结一心、干事创业,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新跨越,为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山东司法行政事业的明天一定会从辉煌走向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