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在线”。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 为建立一支高效、敬业的网络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保障我校网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各校外学习中心从事我校网络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兼)职 教师(辅导教师)及专职管理人员(从事我校网络教育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 政治素质;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在群众和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2、熟悉国家、省及学校的有关网络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有 关网络教育的各项规定,业务水平高。
3、热爱网络教育工作。以人为本,热心为学生服务,效果良好。
4、工作认真负责,及时、高效地完成网络教育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5、根据教学安排按时参加辅导,高质量的完成辅导任务。
6、积极进行网络教育研究,探索网络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勇于创 新,成效明显。
三、评选方法
1、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的办法。
2、参评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并由所在学习中心对其工 作成效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初选。
3、各校外学习中心组织初选通过人员填写《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先 进工作者申请表》,汇总后报网络教育学院。
4、网络教育学院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审查评定后报学校审批。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一一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