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厕所改造工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共厕所改造工程”。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 承包人(全称): 成都超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厕所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 工程内容:: 土建改造、水电安装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1年7月 25日 ; 竣工日期:2011年 8 月24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31天
四、质量标准及特殊约定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其它约定: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
¥:99000.00 元(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3 日 合同订立地点: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
合同双方约定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按合同范本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解释顺序解释。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汉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以现场甲方认可标准为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张晴艳 职务: 甲方代表
6、项目经理
姓名: 王昌军 职务: 项目经理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在开工前三天前移交给承包人。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方自行接至施工场地。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如无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3执行。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方案。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承包人提交后1周内予以确认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四、质量与验收 按通用条款15、16条执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通用条款17条执行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按实结算 方式确定。
1.工程量: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定额的使用: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企业取费
(规费)标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材料价格: 按施工时段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或发包人确认的市场材料价格作为材料结算价格;
4.文明措施费率: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结算因素:
①设计变更;②工程量增减;③现场签证;④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工程有关洽商。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定发包人向承包
人预付合同价款 0 %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一周内予以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经审计后3天以内付至审计后实际工程价款的100%。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规定提供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八、工程变更
由发包人出具变更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承包人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按通用条款32、33条执行。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无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按通用条款32.6条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a.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b.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c.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6.索赔:发、承包人约定,有关索赔事项按《通用条款》第36条执行。
其它责任:
1.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后,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由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由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约定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 成都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条执行。40、保险:不采用
41、担保:不采用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共伍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
47、补充条款: 质保期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