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材料]_现场管理要点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1:25:4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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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环境、安全等达到既定目标,使参建各方在明确责权与分工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团结协作的有机整体,使项目管理最大化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制度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报送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经三方确认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报送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共同审核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施工单位应提交工艺措施及材料证明,组织专题讨论,经建设单位、监理共同审核确认后实施。

1.2在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齐全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由监理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题讨论会,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陈述,三方进行讨论;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接到报审文件后,在商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复(或部分批复),施组经批复后施工单位方可组织施工。

1.3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一般情况下,方案的报审应在施工图纸齐全的情况下在计划施工前一个月内完成,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十五天内给予批复,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在特殊情况下,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作业,可适当缩短编制及审批时间。如果方案中涉及甲供材料、设备等,执行4.2条。

1.4编制施工方案时,施工单位应考虑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环境等因数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并附相应经济指标或预算书。

二、现场管理机构报审制度和责权范围划定

2.1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将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报审: 2.1.1建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和环境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2.1.2建立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和环境安全管理制度。2.1.3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机械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等)必须有资格证、上岗证。

2.2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须将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岗位、执业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建设单位审批,批准后方能进入现场上岗。

2.3建设单位也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参建各方其机构组成、人员分工。2.4现场人员的调配制度

2.4.1施工单位主要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报告,说明更换人员的原因,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其主要管理人员。对此如合同有规定的,则执行合同的相关规定。

2.4.2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任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监理单位应提前15天书面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说明更换人员的原因,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其主要管理人员。对此如合同有规定的,则执行合同的相关规定。

2.4.3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期间,如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不称职,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撤换其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予以撤换。

2.5责权范围划定

2.5.1监理公司对与经济有关文件(如施组,施工方案、形象进度盘点表、技术核定单、洽商签证)的核定,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有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方能有效。

2.5.2建设单位对与经济有关文件(如施组,施工方案、形象进度盘点表、技术核定单、洽商签证)的核定,都须有工程部和预算部的相关人员签字。

三、工程会议制度

3.1监理例会制度 每周定期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施工单位执行经理(有现场签字权)、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及质量、安全等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监理会议主要内容:

3.1.1上周工程完成情况及影响因素、下阶段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3.1.2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未完成事项原因分析;确定未完成项的落实时间及保证措施。

3.1.3检查分析质量状况及针对存在的问题的改正措施;确定改正措施落实时间。

3.1.4检查分析工程安全状况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并确定落实整改时间。3.1.5解决需协调的其它有关事宜。

3.1.6对达成共识的意见,形成决议,如实记录。

3.1.7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起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签,最终形成正式文件。

3.1.8各方主要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监理例会,如确有事情参加不了监理例会,应提前向项目总监请假。

3.2专题会议制度

专题会议各方均可提出,组织方需将专题研究内容提前报送参建各方,由组织方起草会议纪要,各方会签,形成文件。

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

4.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

采购前,施工单位需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含数量、品牌、厂家、价格)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现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检查,检查合格后向监理报送材料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并通知建设单位;经监理验收签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将未经报验签认和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不合格材料三天内清退出施工现场。对于大宗主要材料,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指定水泥、钢筋、管材、电缆等大宗主要材料(具体项目按合同执行)的品牌、产地、价格等。4.2甲供材料

4.2.1根据施工合同中材料、设备供应清单及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甲供材料合同的相应内容。

4.2.2施工图纸审定下发后,施工单位应提前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甲供材料的“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材料计划组织安排材料进场。

4.2.3大型设备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应提前将大型设备材料进场计划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计划在两月内将设备材料运到现场。

4.2.4需加工周期的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在考虑材料加工周期的情况下(材料进场计划内),建设单位应将甲供材料在施工单位使用前15天内将材料提供给施工单位。

4.2.5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总包必须接收,并由总包单位负责监护、保管、保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在七日内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外观、数量和材料证明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经三方签认后,方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三日内清退出现场。电梯等特殊设备进场后由相关方另行议定管理办法。随机资料先由建设单位保管,根据需要再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发放。

4.2.6甲供材料设备货款支付:甲供材料设备使用后经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根据合同进行货款支付,以保证工程质量。

4.3甲指乙供材料管理

4.3.1执行总包合同中甲指乙供材料清单。

4.3.2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确定的材料标准,报三家以上的供货方供建设单位选用,建设单位在商定的时间内批复价格及品牌。

五、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5.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

5.1.1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应将其纳入总包管理范畴,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应根据总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对其分项进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以保证总进度目标的实现。5.1.2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单位在其施工期间应参加总包单位生产例会和监理例会,使其了解总包单位工程生产安排情况,总包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解决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其与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5.1.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款的支付: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工程款支付。

5.2总包单位分包

参见总包合同的有关条款,总包单位确定分包单位前应报建设单位同意,有关资质等材料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

六、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6.1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具备规范要求的资格。

6.2工程质量验收均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报验。

6.3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相应负责人进行验收。

6.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报审表及自检结果报送监理,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做影象资料留存。

6.5按规范要求对材料和试件进行见证取样;并按规定在监理的见证下进行抽样,送交试验机构并填写见证记录。

6.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并通知质量监督部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要自行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定,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监督,合格后各方进行验收会签。

七、图纸会审制度

7.1图纸会审在图纸下发15天内进行,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分阶段分次会审,以提高会审质量,并且有阶段针对性(土建分±0.00以下及±0.00以上两个阶段;安装专业分开工前及安装工程开工前两个阶段)加强提前看审、找问题的力度。

7.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须认真熟悉图纸,将本专业与其它专业间的设计问题提前列出,并在内部先组织专业间的沟通,尽可能发现存在的问题。

7.3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会审记录,并由各方会签、盖章,其效力等同于施工图纸。

八、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洽商签证等的管理制度

8.1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发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实施。设计变更效力等同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由建设单位统一编号后下发。编号原则:按专业划分,土建代号为SBT,给排水为SBS,强弱电代号为SBD,暖通代号为SBN。如SBT-2011—001表示2011年下发的第一份设计变更单(土建专业),SBN-2011—025表示2011年下发的第25份设计变更单(暖通专业)。

8.2技术核定单

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并附有经济核定,在一般情况下提前一周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5天内对技术核定单、经济核定进行批复,施工单位预留两天的施工准备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缩短提交及审批时间。技术核定单应把依据的图号、原因、部位写清楚。技术核定单与设计有关的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签字认可,技术核定单效力等同于施工图纸。技术核定单由建设单位统一编号和发放,编号原则同设计变更单,如JHD-2011—012表示2011年下发的第12份技术核定单(电气专业),如JHS-2011—035表示2011年下发的第35份技术核定单(给排水专业)。

8.3洽商签证

施工单位在施工与洽商签证有关的工作内容前须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过程检查监督,工作内容完成后,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5日内据实向监理单位提出洽商签证单和经济核定,监理、建设单位一周内审核并同时进行批复。由于洽商签证不进入交工资料可只编序号。未按规定流程办理的洽商签证不予补办和结算。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必须及时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字认可,否则,在竣工后不予认可。

8.4经济核定

8.4.1工程经济核定的编制不论其费用增减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过时未提交视同未发生经济费用,但对于核减的除外。

8.4.2工程经济核定的编制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不能任意夸大、高估冒算。

8.4.3工程经济核定要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编制,比如一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的采用就要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清受益主体,划分受益比例。

8.4.4工程经济核定要本着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所造成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造价造成影响的,同时要进行反索赔。

8.4.5对工程经济核定双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较大争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时,首先,施工单位必需按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公司共同审定的该工程经济签证相对应的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洽商)积极组织施工,保证该工程正常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因此或其它理由拒绝施工、拖延工期,否则,建设单位将对其采取严重处罚或清退该施工单位撤离工地;其次,在保证该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经济核定的争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上述工程经济核定编制原则8.4.1-8.4.4条的基础上本着以理服人、求同存异的精神,报各自主管领导按有关审批程序及时协商解决。

8.4.6工程经济核定的审批程序:A)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公司共同审定的技术核定(或现场洽商签证),在相同的时间内,编制相应的工程经济核定费用(预算)文件,该文件由项目经理、有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预算部。B)监理公司对工程经济核定内容和工程量等项目进行计量核对,核对准确后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印章后上报建设单位预算部。C)建设单位预算部接到监理公司审核的工程经济核定单后,对签证内容和工程量等项目进行审核,核准后签字,上报建设单位主管预算副总审定、签字签认并加盖印章,批准执行。

8.4.7在办理经济核定的过程中,在接交资料时必须办理接交手续,接受人要给交出人签字,注明接交时间的年、月、日、时。

九、合理化建议制度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或常规施工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实施和技术经济分析,降低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成本,建设单位应考虑给予监理、施工单位适当的奖励。

十、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0.1工程资料

10.1.1工程资料严格执行《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 04-214-2004);工程技术资料应真实,与工程进度同步,严禁对工程资料的涂改、伪造。

10.1.2工程资料根据资料管理规程进行计算机打印,签字部分必须采用耐久性强(碳素墨水、蓝黑墨水)进行书写。

10.1.3工程技术档案必须齐全、记录详实、签字齐全、能真实反映施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的质量情况,资料编制应满足优质工程对资料的要求。

10.1.4工程竣工,必须及时完成技术资料的汇总编制工作、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移交。

10.1.5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料定期进行检查,并把资料与工程进度款挂钩,具体实施细则按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

10.1.6不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的影象资料是否留存,并检查监理资料是否真实、及时。

10.2往来文件

10.2.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三方来往函件的收发工作,来往函件应及时发放,函件所需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回复。

10.2.2来往函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进行规范。10.2.3资料按三方各自贯标管理程序进行编号。

10.2.4建设单位、监理和施工单位之间来往函件所用纸张均采用A4纸。

十一、工程形象进度盘点制度

11.1施工图纸下发后,各方预算人员在一个月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11.2开工后,根据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度情况,每月25号将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报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执行合同的有关条款。

11.3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阶段性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阶段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决算工作。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12.1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将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落实到总包方。

12.2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安全文明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2.3施工单位要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制度、安全防火防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现场管理制度,采取专检、自检、班组互检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监督。

12.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12.5总包单位要保证民工食堂、宿舍、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因此而损害建设单位的声誉和形象。现场不住人。垃圾处理责任要明确并配套相应的处罚办法。

12.6总包单位对突发事件应有应急预案,如火灾、特大暴雨、民扰、重大流行性疾病等。

12.7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总包单位要按照有关条例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否则,后果自负。

12.8总包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扰民,不得对周围生活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得违反地方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12.9垂直施工电梯要安装层呼,保证材料、人员上下便捷;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要设置流动厕所,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卫生;通道要设置照明。

12.10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2.11预算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总包合同中单独列出来,在实施过程中分阶段支付,达不到标准扣除相应的费用,并进行处罚。

12.12判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评价体系(可考虑以打分形式)。

12.13关于甲方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可否在合同中明确,定额中为0.5%。

十三、成品保护制度

13.1结合总包合同,细化责任。总包单位对现场的成品保护负责,建立成品保护小组,并制定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的保护管理办法,保证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等不丢失、损坏。

13.2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成品保护。

13.3监理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进行监督,以保证现场成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13.4成品损坏由责任方总包赔偿,由总包单位负责追查责任方。如无责任方,由总包负责赔偿。

十四、计划管理制度

14.1有重点分层次的进行计划管理

14.2制定总目标及总进度计划,根据公司总目标、营销节点、工程具体情况找出关键节点。根据工程情况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节点上配合进度制定奖罚措施,在总包合同中约定。

14.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月计划及周计划。每月25日前将下月进度度计划报甲方、监理审批;每星期六将下周的周计划报甲方、监理。

本现场管理办法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并应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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