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_毕业生户口迁移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6 07:28: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户口迁移”。

关于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

各学院(系):

201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有关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时已落实单位的,离校前按班级领取《户口迁移证》:

1、领证时间:6月20日下午、21日。

2、领证地点:石湖新行政楼一楼1201室——保卫处户政室。

3、联系人和电话:69379112(内线69112)单老师、朱老师

二、户口迁移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请班主任或辅导员张贴或宣讲《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附后),告知到每位毕业生。尤其是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学生,户口需在二年内由本人或委托家人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毕业两年以上,户口尚没有来校办理迁出的,一律不予开具户口证明和换办、补办身份证等户口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另外,考上2012级研究生的同学,请将收到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于6月18日前交校保卫处户政室,以便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过期自己到派出所办理。

保卫处

2012年6月14日

附:《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附:

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毕业生户口迁出一般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去户口地派出所迁出。具体如下:

一、毕业时已落实单位的1、户口统一由校保卫处,根据学工处毕业生分配方案去驻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毕业生离校前,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统一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发给有关学生(要签收)。

3、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及时到工作(学习)单位归属地落户(分配在本市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证》,凭保卫处发给的《集体户口登记表》及时到苏州单位或人才市场办理本市户口迁移落户)。丢或不及时落户造成后果自负。

4、如核对发现差错,请本人带《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表》)到保卫处提出更改,不得自行涂改。经更改后应盖上派出所“户口专用校对章”才有效。

二、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其户口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原则上其户口可以在校保留二年)

1、在二年内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到保卫处登记后,本人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毕业二年尚未落实单位的,本人凭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签发的回原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回原籍的手续,到时务请毕业生及时来校办理户口迁出。

毕业两年以上,户口尚没有来校办理迁出的,一律不予开具户口证明和换办、补办身份证等户口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下载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word格式文档
下载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