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毕业班迁户口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届户口迁移通知”。
关于2010级毕业生迁户口的通知
2010级各毕业班学生,为便于本届毕业生户口能及时、准确地迁出,按派出所的要求,有如下要求的学生,请速到学校保卫处(南校区系、班由南校区保卫处负责登记)办理手续:
1、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暂留户口在校:
(1)毕业生己在柳州市内找到单位并签约且单位同意接收户口的;
(2)毕业生在柳州市己买有住房的;
2、若有父母因调动工作或其它原因而使家庭住址(限省、市、县份变
动)变动的,请及时到保卫处更改。
因户口问题涉及到毕业生回生源地报考公务员及报考教师任聘事宜,要求毕业生若无以上特殊情况的应将户口全部迁回原籍,以免耽误报名考试。
不留户口在校的毕业生,户口将由学校保卫处统一迁出并在6月25-26号左右交由各班班长(或班主任)领回发给本人,毕业生拿到本人户口迁移证后应在迁移证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户口落回原籍,过期自误。
另注:专升本学生户口由学生本人得到入学通知书后凭入学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自行到沙塘派出所将户口迁到本科院校,不愿迁到本科院校的专升本学生应于2013年7月1日毕业离校前自行到校保卫处办手续将户口迁回原籍。
办理留户手续起止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至5月28日;
请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及班主任通知本班迁户口到校的学生,并让学生之间互相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校保卫处(电话:2725147)。
学校保卫处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