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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前列”:一种不懈的追求
——吴江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十大亮点”
来源:《现代领导》(下半月刊)2012年第6期 作者:黄
正术 [日期:2012-07-17] [字体:大 中 小]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今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提出“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12字要求,为深入开展好活动定下基调、明确目标、作出要求。目前,在吴江现有的250个行政村中,建立农村党委的有49个,党总支160个,党支部41个,农村党组织有效地发挥了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走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和全省乃至全国县域农村党建的前列。
一、“四有一责”:村级建设工作“走前列”
吴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发达地区,历来重视党建工作,早在几年前农村党组织建设就很好地契合了全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四有一责”的具体内涵是: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2011年7月,吴江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抓好落实,凝聚动力,重点强化五方面工作,即坚持倍增多元方针,进一步提高村级经济的发展水平;坚持幸福乐居目标,进一步完善活动阵地的综合功能;坚持资源整合方向,进一步提升信息网络的服务实效;坚持选育并重路线,进一步优化“双强”的带头人队伍;坚持规范高效导向,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责任,有效推动了吴江村级建设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5月25日,江苏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考核验收组来吴江检查验收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在听取专题汇报和赴盛泽镇黄家溪村、震泽镇龙降桥村进行实地察看后,验收组对吴江的“四有一责”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吴江致力富民强村、着力推进新型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注重健全功能、深入开展高标准村级服务中心建设,立足资源整合、全面提升农村信息网络服务能力,坚持选优建强、大力培育“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突出制度建设、切实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力度大,亮点纷呈,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做法值得借鉴。
二、“一定三有”:“双强”型带头人“走前列”
农村党组织书记是农村发展的领头雁,是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带头人。书记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
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是指定目标职责,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农村党组织“双强”型带头人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近年来,吴江采取“公推直选”、“无候选人直选”、内选、外请、下派、兼职等方式,将一大批党员信任、群众认可、靠得住、有本事、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支部班子的群众基础,真正把“双强”的优秀党员干部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培养方面,坚持选任标准,拓宽来源渠道,培养后备人才;教育培训方面,按照整体规划、分级负责、全面培训的原则,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导向,增强书记履行岗位职责能力;激励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村干部保障激励政策,使村干部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基本保障;管理监督方面,按照强化责任与落实待遇统一原则,进一步完善书记岗位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考核,使他们既干事创业,又健康成长。本轮换届后吴江村党组织书记的平均年龄为46.8岁,大专学历以上占六成,书记队伍结构有效改善,引领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吴江现有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20人,苏州市“先锋村”54个,苏州市示范村83个,到2012年底,全市“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要达到80%以上,力争25%以上的村进入苏州市级“先锋村”行列,加快培育一批科学发展、文明和谐、基层党建、民主管理等类型的示范村。
三、“八位一体”:一站式服务“走前列”
农村服务中心建设是农村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是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吴江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攻坚克难,共谋发展。按照“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功能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优化”要求,依照布局合理性、服务性、多功能性、便民性原则,因地制宜,在各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以“六室二栏二超市,一校一站一厅一场所”为中心的农村服务一站式窗口。六室为便民服务室、图书阅览室、老人活动室、室内体育健身室、多功能活动室、治安警务室;二栏即村务公开栏、宣传阅报栏;二超市为便民生活超市和农资超市;一校即社区学校;一站即卫生计生服务站;一厅为多功能大厅;一场为户外活动场。中心内“一站式”办公大厅集党员服务、就业服务、社区救助、计生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治安、环境卫生、便民服务等八项服务内容于一体,相关涉农法规政策、办事流程等上墙公开。日常生活中,村民基本实现“四个不出村”,即日常购物不出村,购买农资、咨询农技、修配小农具不出村,小病治疗不出村,文体娱乐不出村。充分体现了群众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和谐、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为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大学生村官”: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走前列”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2006年,吴江在同里、横扇两地试点开展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2008年在全市农村和社区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工程。在选聘中,坚持“本土化”、“实用化”原则,注重将专业符合农村需要、本地籍的大学生选聘为村官,提高人岗匹配度,缩短工作生活适应期。今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目前,全市在岗大学生村官327名,其中200名进入村(社区)两委,任村(社区)“两委”正职的10名,任村(社区)“两委”副职的34名,担任村定工干部的38名。到2012年底,力争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至少配备1名大学生村官,50%的村(社区)都有1名大学生村官担任副书记或副主任,各镇(区)新增一名大学生村官担任书记或主任。经过3-5年的努力,培养一批“骨干型”、“创业型”、“技能型”、“管理型”、“后备型”的大学生村官。
3月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期间,吴江市委书记徐明就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门发言,建议坚持“扎根”和“向上”并举“两条腿”走路,让他们“能够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在村里工作。”中组部长李源潮听取发言后指出:“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都是下头试出来的,不是顶层刻意设计的。根据20年来的经验,一些行之有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最初都是从下头具体的创新试验做起,实践证明能够行得通、有效果,然后才逐渐总结推广的。”希望吴江市在大学生村官“能够在村上留下来”等方面“试试看”。
五、“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走前列” 村级组织“三规范”是指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规范村级工作运行程序、规范村干部工作行为。
吴江在2008年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吴江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工作运行程序和村干部工作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10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全面推行村级工作“三规范”制度。明确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职责(7类)、村级工作运行程序(6类17项)和村干部工作行为(6个方面),推动了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以纪管人,探索扩大基层民主新的实现形式和加强基层党建新的有效途径和举措。村级工作实现“四议两公开”,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做到了制度上墙公示,运行规范透明,台账完备真实。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村干部“三规范”培训,进一步规范行为和提升履职能力。积极开展宣传,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抓好落实,建立健全督查机制、群众监督机制和奖惩机制,强化分类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和深化制度、程序、措施,丰富内涵,扩大实效。
六、“一考双职”:农村党员管理“走前列”
吴江在所有行政村中全面开展党员“一考双职”活动,强化党员分类教育、分类管理,抓好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一考双职”是指农村党员积分考核、有职党员承诺评议、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一考”:农村党员按无职、有职标准划分一定层次,根据不同层次确定相应基础分值,根据《农村党员积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年末根据党员累计积分评定等次,进行奖惩。“双职”:一是有职党员承诺评议。在有职党员中开展承诺评议活动,年末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对承诺情况开展评议。二是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定《“设岗定责”岗位分类及职责》,无职党员在政策宣传、民意反馈、党务监督、村务财务监督、社会治安维护、民事纠纷调解、科技示范和带动致富8个岗位上认岗上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承诺评议工作,有职党员进一步增强了为群众办实事、谋福利动力,融洽了干群关系;通过设岗定责,无职党员明确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向。使农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赢得了群众好评,对稳定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党员干部进万家”:创新群众工作方式“走前列”
“党员干部进万家”是吴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独创性实践。于2010年9月启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体民情,汇民意,解民忧,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排除、困难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以实际行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畅通了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的渠道,夯实了群众工作基础,提高了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水平,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谱写了乐居吴江的美好篇章。
2月29日,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对吴江以“党员干部进万家”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解三促”的情况作出了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吴江的经验很好„„县、乡、镇、社区都应广泛发动参与,使‘三解三促’产生更大成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该活动又受到了中组部部长李源潮的高度肯定,认为“党员干部进万家,我觉得很好„„我们要改进作风,要直接联系干部群众,直接联系基层群众。”
截至2012年4月底,全市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共计9283人,其中市、镇(区)机关党员、干部3111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4404人,村(社区)党员、干部1768人,联系结对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118人,一般干部5491人;联系结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3901人,困难党员525人,老党员1283人,老干部670人,重点信访户124人,其他1379人;走访群众111843户、433305户次,收集意见建议7825条,答复解决7784条,答复解决率99.5%。活动取得了阶段性丰硕成果,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八、“阵地建设”:基层党建品牌创建“走前列”
吴江的基层党建品牌建设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的党建工作方法,使创建成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成为倍受赞誉的党建“亮点”工程。
农村党建方面,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为抓手,突出强村富民时代主题,提升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能力素质,破解农村党员教育管理难题,发挥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开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经过二轮创建工作,先后涌现出诸如红色连心卡、流动党员之家、太湖边的红色基石、春风驿站、邻里一家亲、爱心红烛、红色港湾、党代表工作室、365党员帮你忙、红色联动等一大批农村基层党建品牌。使农村党建工作更科学规范,更富有生机,更充满活力,更卓有成效,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堡垒作用更强大。
九、“两代表一委员”:群众接访机制“走前列”
吴江在全市推行“两代表一委员”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机制,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个沟通的桥梁。整合执政主体的资源优势,工作前置,争取主动,畅通民意渠道,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党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民主监督。接待对象为全市居民群众,受理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每月5日、25日,“两代表一委员”在村(社区)人民来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听取和收集群众诉求,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解,对具体问题原则上不当场作出处理或答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程序,有序解决群众问题。
自2010年推行以来,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疑难问题不出市,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原则,突出“息访化解”工作重点,将“民意直通车”开到群众家门口,群众工作卓有成效。统计表明,2011年同比到镇上访数下降37.58%,到市上访数下降32.26%,接待来访群众294批785人次,办结来访问题290件,最短办理时间为一天,平均办理时间9.18天。加强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了群众实际问题和困难,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
十、“富民强村”:民生工程建设“走前列”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下,农村党组织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首先体现在对发展农村经济的引领作用上。
吴江坚持把发展和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富民强村的关键,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核心任务,不断增强富民强村的动力和活力。曾先后从市级机关选派5轮264名农村工作指导员、5批283名薄弱村挂职干部进村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和帮扶。
通过创新发展思路,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跨越发展。坚持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向物业经营、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转变,健全和完善镇(区)农村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运作平台,坚持走集聚集中发展之路。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引导扶持。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坚持就业、创业、产业、物业并举,着力形成工资性收入为主体、经营性收入为重点、财产性收入为新增长点、转移性收入为补充的多元增收模式。多形式探索富民强村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物业型、产业型、劳务型富民合作社,实现强村与富民有机结合。引导组建由集体和农户共同投资参股的置业(物业)股份合作社,成为增加农民财产投资性收入的重要途径。着力发展以劳动合作为基础,以绿化养护、村庄保洁、农业生产等为主要内容的劳务专业合作社。
2011年,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达6.1亿元,比上年增长25%;新增村级经营性物业面积32.3万平方米,累计达180万平方米,新增物业中,自建型物业28.9万平方米,购买型物业3.4万平方米;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8478元,比上年(基数16046元)增长15.2%;累计成立劳务合作社9家,富民合作社5家;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财产投资性收入占比超过37%,农民从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获取的直接收益超过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