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学会会员的婚姻家庭观(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婚姻家庭观”。
论新民学会会员的家庭婚姻观
新民学会是我国近代历史上一个重要的革命团体,“在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新民学会在湖南地区的革命运动中起着核心领导作用”婚姻与家庭是人类社会网上的纽结,是社会的缩影。本文试就新民学会会员的婚姻家庭观作一些探讨,力图反映那一代先进的中国人思想的一角,折射他们大胆破旧、无畏求新的精神光华。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民主共和观念开始深人人心,但是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流毒并没有根除,一些落后愚昧的社会习俗依然牢固地束缚着人们的手脚,其中以家族本位、无视个人人格的家族主义在大多数人心中仍根深蒂固。家族主义的婚姻,无爱情可言,完全以所谓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为唯一条件,“意想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人们完全生活在不幸的婚姻制度里面。即使在这不幸的婚姻里面,还有最为不幸之人—女人。“我们中国是讲纲常名教的礼义之邦,关于怎样去限制女子的自由,怎样去使得女子不能发展力同时剥夺他们人格的种种法子,总算完备极了”。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子,男尊女卑,女子永远是男子的附属品。“三从四德”成了禁锢女性发展的牢笼和樊篱。“为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就是被封建礼教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悲怜妇女发出的哀鸣。
伴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一些思想激进的宜传家、革命者对封建婚姻制度进行了无的揭露和批判,对妇女的卑贱处境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他们真诚地为她们寻求出路,勇敢地包办婚姻和封建礼教宣战。新民学会的会员如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等等也正是在这个时候 和这些先进的中国人一起进行呐喊和抗争,成为走在时代前列的精英。
一、主张妇女解放.恢复独立人格
“在我国女子一面,尤应特别注意研究。盖我国因数千年不正常的礼教习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无位置,“我道,女子本来是罪人,高髻长裙,是男子加于他们的刑具,还有那脸上的脂粉,就是黔文。手上的饰物,就是栓桔。穿耳包脚为肉刑,学校家庭为牢狱,痛之不敢声,闭之不敢出”。这是毛泽东对当时妇女地位的真实描述。他痛恨这种不公平社会现象,无比愤慨地呼喊:“难道走路是男子专有的”。
1920年11月25日,毛泽东在给当时在法国勤工俭学的向警予的信中说:“湘省女子教育绝少进步,希望你能引大批女同志出外,多引一个,即多救一人”,表现出了毛泽东希望封闭落后的中国妇女走出小家庭的狭小空间到国外去接受新思想、新观念洗礼的迫切愿望。1919年10月,在毛泽东的支持鼓励下,周南女校学生主办了周刊(女界钟》,其主编是新民学会会员周敦祥。(女界钟》敲响了捣毁“孔家店”,砸碎“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枷锁 的斗争钟声。它提倡科学和民主,反对男尊女卑,要求男女平权、教育平等、社交公开、婚姻自主。主张妇女经济独立。
在向警予眼里,家庭是女子解放的最大束缚。她说:“一有了家庭,则衣食住育儿养老诸事必须联带发生,纵令女子神通广大,也免不掉要减少社会方面的活动,并且
惰性是人人有的,女子尤其是几千年来寄生惯了的,家庭的存在,久而久之,受了男子的驯养,弄得不好,一定又要返本还原的。故我可以赤裸裸的这样说:家庭制度不完全打破,女子是终不会解放的。”在这里,向警予所言要打破的家庭制度不仅仅指旧的家庭制度,也包 括“有新思想的男女构成的,富有做人的倾向,感情上相互慰藉,学业上相互帮助”的新的家庭制度。“旧家庭的苦痛和坏处,已不待说„„而新家庭乃全是建筑于个人主义快乐主义之上,据我看来,那专以个人主义快乐主义为前提而图减轻自己的负担,我敢大胆武断也是惰性,是私心,不是向上的动机。我们的改造,当以社会人群全体的幸福做个目标,„„故我以为旧家庭的基础固然是已经坍了的,而新家庭在我们的理想上,也无立足之余地了”。女子真正解放的时候,就是“家庭—旧家庭、新家庭—制度,完全破了的时候”film页)。向警予不把女子冲破封建礼教束缚,获得人身自由和美满婚姻当作真正解放,而是把它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即要有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崇高理想并积极投身到为实现 这种理想的社会洪流中去。这在当时那样一个好多人的思想仍处于混沌未开状态的时代里,是难能可贵的。不过,像向警予这样的女性也不乏其人。另一名新民学会的女会员陶毅发出了这样的慨叹:“耳朵里觉得有无数的自由—牺牲—奋斗—的声音和那我们要自觉—我们要自觉的声浪充满了我的耳鼓,我不禁投笔三呼自由万岁!—人类前途的光明。
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是组建幸福婚姻家庭的基础,在他们的宣传、鼓动下,许多女子走出了旧家庭,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真正幸福。也有许多女子获得了像向警予所言的“真正解放”,即走上了为劳苦大众谋利益的革命道路。据不完全统计,新民学会的女会员就有l9人之多。
二
主张恋爱自由。婚姻以恋爱为重
在当时的旧中国,自由恋爱被看成是伤风败俗、离经叛道的事,人们完全拘于“男女授受不亲”的阴影里。但蔡和森和向警予毫不畏惧,他们一起研究改造中国和世界的方法,寻求革命真理,志同道合。1919年1l月,在去法国勤工俭学的路途中,他们相互爱慕,两颗心走到了一起,并写诗“向上同盟”赫然公开了自己的爱情。他们用实际行动“开自由恋爱之先”,向旧社会进行了彻底抗争。1920年5月28日,蔡和森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说:“我与警予有一种恋爱上的结合”。毛泽东对他们二人的做法很是赞赏,“为之一喜”。
《礼记》曰:“子宜其妻,父母不悦。子不得宜其妻。”这反映了在封建家庭里夫妻之间完全没有感情自由,相互的爱恋与否也要受制于父母的感觉。毛泽东极为反对这种恋爱不自由及婚姻里没有“恋爱”的不合理现象,主张“恋爱中心主义的夫妇关系”。在他眼里,“所谓恋爱,不仅只有生理上的肉欲满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上的高尚欲望满足”。在1919年11月19日发表的《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中,毛泽东说:“恋爱是神圣的,是绝对不能代办,不能威迫,不能利诱的。”在11月28日的《婚姻问题上的迷信问题》中,他再一次阐明了恋爱自由的主张:“婚姻的中心在恋爱,人生恋爱的要求,其势力比任何要求要大,非有特别势力,决不是能挡得住的。恋爱既是人生极重大的要求,他的势力又非常之大,那么人人便应该各如所求。”他痛憾“为甚么打起屋大的灯笼,寻遍了全中国社会,竟看不见半点恋爱的影子”。毛泽东对封建社会中把妻子当作“烧茶、煮饭、喂猪、织布”以及“接后”的工具的不公平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他指出:“男女关系,依现代主张,应以‘恋爱’为中心,恋爱之外,不能被支配于‘经济’o } }2}(422页)“原来夫妇关系,完全是要以恋爱为中心,余事种种都系附属。可见,毛泽东是极力推崇那种以恋爱为基础的婚姻的,反对那种没有感情维系的盲目结合。
但是,当时新民学会会员也有好多生活在这样一种没有恋爱为基础的婚姻里,这从1920年7月14日罗学攒给毛泽东的信以及1921年新民学会的会务报告(第二号)中可见一斑。罗学攒说:“我近见法国家庭之和乐,与组织之良善,常常骂中国家庭万恶„„近又见留法各同学,常觉自己的家庭不好,大有悔婚出妻之意,我想勤工俭学诸人,将来必不免许多纠葛发生。我本是薄于情感不知顾忌的人,近来为家庭的原故,每日也要萦环我脑中几次,恨不得抽刀斩乱丝一声解决,可惜人道主义为祟.使我不能决心耳。”在会务报告(第二号)中,在讨论会友室家问题时,“陈章甫报告巴黎会友来信的内容。并谓会友多感室家的苦痛,急宜设法解决。毛润之谓之是一个极大的问题,„„相继自述有室家痛苦者多人”。
由此可见,“室家痛苦”在当时新民学会会员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从罗学琐的信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生活在不幸婚姻里面的会员们内心的躁动不安、痛苦与愤慨。而罗学攒本人则表现出了思想的两面性,一方面痛恨并急于摆脱根本没有一点爱可言,只是一种拖累和负担的旧家庭;另一方面则基于人道主义.又不忍心“一刀两断”。他身上的两面性可以说代表着当时那一个新旧交替时代相当一部分人革新与保守并存的思想特征,这一点不同于毛泽东。毛泽东在1920年给罗学攒的信中曾明确地说:“我反对人道主义”.无所畏惧地坚决抗争到底是毛泽东光彩夺目的个性魅力的突出表现;另外他也不同于蔡和森和向警子.他们二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振奋人心、催人上进的爱情赞歌。
不过,我们不得不说,在主张恋爱自由、婚姻家庭以恋爱为中心方面.新民学会会员的观点是一致的。只是在现实当中,涉及到自身时.表现出的反抗精神有强弱差 异。
三
主张婚姻自主.反对家庭包办以及“婚姻命定说”
有什么样的社会制度,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在封建社会里,个人的婚姻完全被禁锢在愚昧荒谬的社会怪圈里,人们没有丝毫自由,思想被束缚,精神被扭曲,幸福被压抑。我国最早的共产党之一李达曾这样强烈地控封建婚姻:“中国数千年只有买卖婚姻,掠夺婚姻,残忍无人道的婚姻。"
新民学会会员罗学攒在1920年给毛泽东的信中热诚呼吁:“要改革社会,非先改革家庭不可.欲改革家庭,非先改革婚姻制不可。”
1919年11月.长沙年轻女子赵五贞由于不满封建包办婚姻,在被迫出嫁时,坐在花轿里割喉自杀。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社会轰动。毛泽东就此事连续发表了九篇文章,集中抨击吃人的礼教、腐朽的婚姻制度和社会制度。在《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中,他尖锐地指出:“这件事背后,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的不能独立,恋爱不能自由。”在《女子自立问题》中,他大胆地说:“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在《“社会万恶”与赵女士》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分析导致赵女士死的深刻社会原因:“这社会便是一种极危险的东西。他可以使赵女士死,他又可以使钱女士、孙女士、李女士死,他可以使‘女’死.他又可以使‘男’死。我们现在未死的人,还有这么多,我们就不能不预防这危险的东西遇着机会随时给我们以致命伤。我们就不能不大声疾呼,警觉人们未死的同类,就不能不高呼‘社会万恶’。” 但在《非自杀》一文中,毛泽东则主张“与自杀而死,宁奋斗被杀而亡”,‘及终不得.无所用力,截肠决战.玉碎而亡.则真天下之至刚勇,而悲剧之最足以印人脑府的了”,反对自杀,用奋斗与抗争去争取自由,即使是死,也会更有价值。他呼吁男女青年,“你们自己的婚姻,应由你们自己去办。父母代办政策,应该绝对否认”。
“赵五贞事件”之后,女会员向警予、陶毅以及周敦祥主编的《女界钟》也纷纷发表和刊发文章抨击残酷的封建婚姻制度、黑暗的社会制度,呼唤婚姻自主。
向警予主张“组织婚姻自决的同盟”,她认为这是“婚姻能否自由,女子能否解放的一个大关键”。在她看来,赵五贞的死是因为身单力薄,无力向罪恶社会反抗,“因此我们不能不结合拢来,实行团体的抵抗,所以婚姻自决的同盟,是刻不容缓的„„小组织,大联合,依照救国十人团的办法最善。有了团体,则个人的主张,由团体向家庭通报.个人的意外,可由团体向家庭警告,个人至万不得已时,有了团体的帮助,必不至陷于孤立无 援的绝境,自杀与投降的事,自然可以不再发生了.这是救人自救的唯一妙法”。
陶毅对赵五贞之死也大声疾呼:“不想当这个女子解放声浪日高的时候,居然有这种惨剧演在我们的眼前,为什么偌大的世界竟容不得一个女子,生生的逼着她去死? 这到底是为着什么?咳!难道不是这种万恶的婚姻制度吗?万恶的婚姻制度也不知坑死了多少的女青年。
另外,关于这件悲愤的事件,毛泽东建议《女界钟》出一期特刊,由周敦祥任主编,陈启民帮助。陶毅、周世钊等人写了文章,主张改革父母包办的封建婚姻制度,代之 以女昏姻自主、恋爱自由。
由“赵五贞事件”引发的争取婚姻自由、反对家庭包办的声浪越来越高,它激起了人们对旧社会的无比愤恨,对幸福婚姻的向往与追求,大大活跃了人们的思想,加速了旧文化、旧道德、旧传统的崩溃。在这方面,新民学会会员的宣传和鼓动起了很大作用。
“婚姻命定”是封建统治者用来麻痹和愚弄人民的鬼把戏。在人们的眼里,不管婚姻好坏都是上天安排好的,既然是“天意”,是“命定”,那么无论如何都只能服从和接受。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统治者之所以宣扬“婚姻命定说”,无非就是要达到家庭以至社会的稳定,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的目的。毛泽东对“婚姻命定说”进行了彻底的揭露和批判。他在(婚姻上的迷信问题》(1919年11月28日)中说:“‘婚姻命定说’是一个总迷信”,“这一些迷 信.只算是婚姻上的一些把戏,不外把一对男女用这些迷信做绳索,将他们深深的捆住„„,我们倡言改革婚制,这些关于婚姻的迷信应该首先打破,最要紧的是‘婚姻命
定说’的打破。此说一破.父母代办政策便顿失了护符,社会上立时便会发生‘夫妇的不安’。夫妇一发生了不安.家庭革命军便会如麻而起,而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大潮,接着便将泛滥于中国大陆,乘潮打浆的新夫妇,便会完全成立在恋爱主义的上面。”在毛泽东看来,打破“婚姻命定说”是婚姻自主、婚姻美满的前提。因为,只有解除了迷信和盲从.人们的思想才会解放,有了思想解放、精神自由,人们才会勇敢地追求美好的东西。
新民学会其他成员所主张的婚姻自主其实也是以反对“婚姻命定”及婚姻迷信为前提的。虽然他们没有过多的论及这一点,但是在婚姻方面的主张和毛泽东是一致的。
四
主张“废婚姻”,成立“同盟军”
在废除婚姻方面,蔡和森和向警予又走在了世人的前面。1920年6月,他们在法国蒙达尼结婚。当天,他们两人肩并肩地坐着,面前摆了一本《资本论》,照了一张结婚照作为纪念。他们没有婚约,结成了在革命征程中相互勉励、并肩携进的“向上同盟”。
毛泽东对“向上同盟”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向蔡已经打破了‘怕’,实行不要婚姻,我想我们正好奉向蔡做首领,组成一个拒婚同盟。已有婚约的解除婚约(我反对人道主义)。没有婚约的实行不要婚约。同盟组成了,同盟的各员组成同盟军„„假如没有人赞成我的办法,我‘一个人的同盟’是已经结起了的。我觉得凡在婚姻制度底下的男女,只是一个‘强奸团’,我是早已宣言不愿加人这个强奸团的。
主张废婚姻的不仅仅是向、蔡、毛等人,1920年7月,萧旭东给毛泽东的信中曾谈及,“不结婚,主张恋爱自由,最为正当”。在1921年10月22日谢觉哉的日记中也记录陈章甫在欢送赴俄的夏曦时发表演说,陈章甫就自己教授的两个主义—卫生、退婚进行演讲,“庄谐并出,满座辗然”。
废除婚姻,不要婚约,两个人的结合完全是建立在爱恋的基础之上,双方是完全平等的,精冲都是自由的。在那样一个追求革命真理、探索救国出路的时代,这种结合成为许多革命志士热切向往的方式。像向警予这样的激进女革命者,认为传统女子的生育、养老及做家务是阻碍女子从事革命事业,实现自己伟大理想、抱负的侄桔和绳索.因此她疾呼,打破家庭制度—旧家庭制度甚至新家庭制度,并且她也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不要婚姻的先例。但是我们试想.如果真像毛泽东所言“务使全人类对于婚姻制度都得到解放.都纳人同盟(‘拒婚同盟’),做同盟的一员”,那么一个不存在婚姻的社会将是什么样的呢?
写于1920年2月5日.几乎与新民学会会员倡导废婚姻同一时期的另一篇文章《婚姻自由》,则表现出较为客观的态度。它一方面倡导自由恋爱,认为只有建立在自由恋爱基础上的婚姻才是真正自由的婚姻;另一方面则反对因倡导自由恋爱而废除婚姻制度。作者炳文认 为,废除婚姻“这是莫大的谬误,而且有易于流人公妻制度,昌明卖淫的倾向”,“婚姻自由,不是没有制限,可以放意逸行的。—那就成了朝秦暮楚、送旧迎新的妓女性质了”。他反问:“难道现代婚姻的罪恶,是婚姻的当然么?难道自由恋爱,不能得于婚姻制度之下么?„„难道男女们行了结婚式,就不能免除生育艰苦,男女不行结婚式,就能免除生育艰苦么?”炳文看来,婚姻自由包括订婚自由、离婚自由、再婚自由,“已成年子女,对于婚姻有完全自由抉择权。但是既经择定之后,不得同时再有所选择,这是维持一夫一妻制的要着。斯时选择权虽然丧失,同时却发生了完全自由脱离权.既经脱离之后,又完全取得自由抉择权了”。《婚姻自由》这篇文章全面阐
述了婚姻自由和婚姻制度之间并不是矛盾和冲突的.在婚姻制度下人们仍可自由恋爱.仍可婚姻自由。时至今日,我们也看到,即使是在近代文明比我们发达得多、思想也较开放得多的西方社会.它们也并没有废除过婚姻制度。毛泽东虽早期主张成立‘拒婚同盟”,但从来也没 有真正实行过。新中国成立后.在他的领导下,我国还颁布了新的婚姻法。
在那样一个民主自由思想似狂滔巨浪对封建旧思想、旧道德、旧习俗进行摧枯拉朽的冲击的时代背景下,像毛泽东、向警予等这样一些激进的革命者,表现出了仇视一切旧事物,砸碎一切旧事物,建立一个崭新的世界的强烈愿望。而往往这时候,人们的意识主观能动性会异常突出地表现在许多方面。他们的主张难免会产生一些空想的成份。只适合于暂时或只适用于一小范围的理论有时会被推而广之,那么.很显然,这种理论主张是行不通的。但是,和当时那些安于现状、麻木不仁、无所追求的人相比,他们的主张虽有些偏激,仍可称之为大勇。如果矫枉难免过正是一种可以接受的说法,那么我们也应该对那个除旧布新的时代的人们所主张的废除婚姻观持一定的肯定态度。
以“革新学术,砒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的新民学会,虽然只存在了三年多时间,但在中国近代史上却写下了光辉的一页。其会员所主张的女子解放、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等,对开化人们的思想,启发人们为着自由、平等、幸福而与封建礼教展开斗争.起了很大作用他们大胆的宣传、无私无畏的反抗给当时的人们以及后人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