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广州东莞协税护税经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协税护税个人工作总结”。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珠海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的带领下,本人跟随考察组对东莞、广州的综合治税先进做法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学习考察。他们成功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协税以及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税源监控的做法,令人印象深刻,值得我们大力借鉴。
一、东莞、广州的社会综合治税实现了很大的管理创新
首先是东莞的协税管理成效突出。针对纳税户多而税管员少的实际,东莞国税将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委托地方政府组建的协税机构代征,将漏征漏管户巡查、催报催缴、纳税人基础资料的收集等基础性工作全部下放协管机构开展,税务机关根据工作安排还可以随时向协管中心下派工作任务。
东莞在各镇成立的协管机构挂靠在镇经贸办管理,各街各村招聘本地人作为协管人员,成立协管站,经费来源为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所贡献的税收收入中属于市一级部分进行分成所得。由于收入与管理成绩挂钩,各协管站的积极性均比较高。为规范协管工作,东莞先后实行了《东莞市加强零散税源征管工作方案》、《关于镇(街)税务协管人员薪酬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东莞市税务协管站管理的指导意见》、《镇区税务协管中心(站)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实现了协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经过多年的完善,东莞的税务协管工作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全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税收宣传、追缴欠税、非正常户清理等方面的工作非常到位,税务机关可以从零散税源及一些琐碎事
务中抽身,集中力量管理一般纳税人,有效解决了税管员管户过多的矛盾,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方面做精做细,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广州则以构建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为手段,加强税源监控,推进综合治税。在广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根据日常管理需要,提出数据需求,拟定各项数据的范围、口径、上传时限等,科工贸信局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开展平台的开发和日常管理,税务部门定期从平台上提取涉税数据进行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从而实现了涉税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推进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建设,广州市实现了该项的制度化,印发了《广州市综合治税工作管理规定》、《广州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目录》,在制度层面明确了相关的29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税收综合治税机制。
二、借鉴东莞广州的经验深入推进我市的社会综合治税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纳税人的组织结构、生产经营方式日益复杂化,各个基层单位的工作量日益繁重,办理纳税人上门主动申请的涉税事项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更谈不上加强下户巡查和开展税源监控等主动性的管理,出现漏征漏管、纳税人失踪、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不全面等情况亦在所难免。在如此形势下,突出重点抓好大宗税源、积极借用外部力量管好零散税源,从更大的范围更广的深度收集涉税信息以提高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的质量,是解决目前征管工作困境的有效方式,这方面广州东莞已经给我们做出了示范。
(一)委托地方协管机构开展零散税源和基础征管工作
目前珠海市已经出台了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办法,初步搭建了综合治税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区一级政府建设协税护税管理中心的责任,市财政局和地税局正协助地方政府成立协税队伍,对香洲区范围内的房屋出租所涉及的税费进行全面的管理,这对我们国税而言,是一个难得的壮大综合治税力量的机会。由于该协税队伍主要由镇政府(街道办)具体组建,他们将发挥熟悉社区和街道情况的优势,密切监控中小税源的生产经营变化信息,能做到征管的更加到位,进一步提高登记率、申报率和征收率,能够更全面深入地收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我们需要考虑的是,究竟是要求地方政府派协管人员到税务机关协助开展工作,还是把一些税务管理事项委托给协管机构负责?本人认为应参照东莞模式,把一些能委托出去的管理事务尽量由协管机构开展,如清理漏征漏管户、催报催缴、文书送达、税法宣传、非正常户清理、纳税人生产经营动态变化信息的收集等等,对适合在办税大厅开展 的税务事项,如受理申报、征管资料的整理等由协管机构派员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统筹安排。对一般纳税人认定、提高发票开票限额等下户调查事项,可由一名税务人员加上一个协管员两个人共同完成。
我们目前需要继续探讨的是,在整个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中,究竟哪些业务可以完全委托出去?税务机关如何监管?而在确定接受委派的协管员时,除了考虑岗位的数量和管辖的纳税户数外,还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对这些问题必须及时广泛征求全局人员的意见,务求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利用涉税信息平台加强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
目前我们税收征管以税源管理为核心,而税源管理又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信息管税为依托,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提高税源监管的成效。而信息管税又以涉税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为核心,以掌握全面准确的涉税信息为前提,涉税信息平台的构建就是要全面提高税务机关掌握涉税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在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要明确在税收分析和税源监管中应向工商、地税、海关等职能部门提出那些数据要求,数据的范围、口径、内容、时限等的具体规定也要一一明示。此项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负责人员,由专门的力量负责涉税数据结构的建设和平台的日常数据管理。由于我们税收业务科室和各区(分)局在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中的方法方式和重点均有所不同,对数据的需求自然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在构建需求涉税数据结构时,应向全系统征求涉税数据信息的内容和要求,汇总整理成基本的数据架构,然后再组织专业力量对数据需求架构进行更全面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再向全系统的数据使用单位征集意见,从而形成全面有效的数据需求目录,才充分发挥涉税信息平台的使用效果,提高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