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情况_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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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与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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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稳步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郊区农业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农业生产由政府直接管理逐步转变为间接管理,“千家万户小生产”如何面对“千变万化大市场”。随着农副产品不断丰富,结构性的供大于求矛盾突出。在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有效地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如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好农业生产经营。如何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增强农民的自我服务功能。如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上海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的课题。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2003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市郊区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要求。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逐步发展起来。

根据上海市农委领导提出的:“摸清家底、学习先进、组织试点、探索发展”四点工作要求,2003年是上海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起步之年。8月,产业化办公室对上海郊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了一次摸底调查,对现状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并于2003年底两次组织区县分管区县长,部分区县农委主任、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北上山东、南下浙江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开拓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同时召开一系列推进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对合作社发展作了全面的部署和落实。

近年来,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在市、区(县)合力推进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2003年底的24家,猛增到2004年底的187家,2006年底达到了510家;社员人数从不足3000人,壮大到7万多人;带动农户数108421户,销售农产品超过30亿元,实现净利润2亿多元。

一、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类型与模式

(一)发展类型

第一种类型:以专业人士为核心,联络若干专业农户,每户投资入股,组成紧密型的股份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

上海健绿花菜合作社是这类经营组织中较好的典型。2002年崇明县中兴镇9位种菜农民、2位山东蔬菜运销大户联合组成了高峰花菜生产合作社,当年种植面积1200亩。经过3年多的探索运作,使他们深切地认识到农民只有组织起来,充分发挥规模优势、互补优势、合力优势,农民才有可能发展致富,为此,2004年经工商注册获得法人资格,并正式定名为上海健绿花菜合作社。2006年合作社拥有股东社员46人,非股东社员112人,种植花菜面积达1万亩,年产优质花菜1万多吨,其他瓜果蔬菜8000多吨,产值2200万元,利润500万元。合作社联结农户1500户,带动面积2万亩,年付农民工资480多万元,解决了

基地周边500多个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第二种类型:以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并有较好产加销条件的龙头企业为首,按自愿互利原则,把周围同行业的养殖场(站)或同类型的养殖专业大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联合体。

上海青西禽蛋生产联合社是这类经营组织中的典型。1993年10月,以青西禽蛋公司为龙头,按照自愿、自主、互利、互惠原则,建立了上海青西禽蛋生产联合社。青西禽蛋公司通过合作社与205个养殖产建立了订单关系,形成了年饲养30万羽蛋鸭、20万羽蛋鸡,年产近1000万公斤优质鲜蛋的生产基地,对联合社的生存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订单”不仅消除了养殖户“卖蛋难”的后顾之忧,而且为公司的生产发展源源不断提供了优质蛋源。

第三种类型:以原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服务组织为载体,组建为农户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为主的经济组织。

嘉定区外冈镇农机合作组织以外冈农机专业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农机管理服务站为基础,将全镇12个村的农机通过结价转让,集中到镇农机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收费,统一服务。2004年,由镇农业办牵头,镇农机服务中心负责人发起,农机服务中心的14名农机操作专业人员自愿参加,正式改建为外冈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注册资金为50万元。合作社拥有50型大拖26台,联合收割机20台,久保田等割稻机7台,固定资产总计156万元。三年来,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坚持“对内服务,对外开拓”的原则,对内面向全镇20个村的6007户农户;对外积极开拓作业渠道,寻找创收业务,多次到江苏、浙江、安徽等地开展跨区作业。

(二)运作模式

一是“农户+农户”。这类组织模式中,农户主要通过自己的合作社把产品销往市场,具有鲜明的“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特点。如上海(崇明)健绿花菜合作社,拥有股东社员46人,非股东社员112户,直接带动农户1500多户。集中种植花菜7300亩,带动生产基地2万多亩,产品销往上海、山东、北京、黑龙江等地,部分出口东南亚。今年预测创利突破300万元。这类合作社约占上海农业专业合作社总量的50%左右。

二是“龙头企业+农户”。这类合作社一般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企业占合作社股份的绝大部分,社员交纳一定数量的会费,以劳动或产品入股。合作社的法人代表多数由龙头企业负责人兼任。合作社架起了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桥梁,成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如上海农兴对虾养殖合作社,以市龙头企业上海汉德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养殖专业大户为基础,从事南美白对虾的养殖。现有社员155户,联结养殖户4000多户,去年合作社成立半年为社员增收120多万元。目前,约40%左右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此种模式。

三是“合作社+合作社”。这种组织模式由从事相关产业的不同合作社组成,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联合体,并在各环节上带动社员和农户。如上海奉城肉禽合作社是在上海奉贤塘外珍禽养殖联合社的基础上,由奉塘七彩山鸡养殖合作社、天翼肉鸽养殖合作社、万圣肉禽合作社、奉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发起人,以全镇各类肉禽生产示范户为重点,组建成面向更多农户、地区跨度更大、管理结构更紧凑的合作经济联合体组织。目前这类模

式正在探索之中。

上海市通过财政扶持、法律保障、服务指导、信贷帮助、保险支撑等推进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保驾护航。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法律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前,由于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注册登记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为了突破这一瓶颈,市农委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多次协商,并于2004年5月24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实行工商登记,比照《公司法》登记为“××合作社有限公司”。这一举措解决了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合作社依法经营问题,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财政扶持

上海市农委通过多种渠道的政策扶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0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若干意见》,成为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4年,市财政对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给予3万元的经费扶持,对50个市级试点合作社每社给予20万元的经费扶持。2005年后又根据实际需求将开办经费扶持变为项目扶持,2005——2007年共扶持合作社项目144个,扶持经费为5585万元。

(三)服务指导

政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服务。市农委作为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规划、协调、推进和服务的职能,农委各专业办(处)、农业行业协会实行对口业务指导。各区县农口部门按照市农委要求积极推进,南汇区农委还专门制定了联络员制度,全区合作社都有相关的农委领导、科室干部及农业科技人员与其结对联络,从产前、产中到产后,实行动态管理,为合作社提供经济信息、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服务。通过服务,不仅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加,而且促进了其规范运作。

(四)信贷帮助

信贷是目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一大瓶颈。为了突破这一瓶颈,2006年5月,在市财政支持下,市农委设立了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并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备忘录,以风险补偿金形式支持合作社贷款。至年底,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共发放合作社贷款57家,提供贷款共计4738万元。2007年市财政局又安排2000万元担保资金,同中投保合作,按1:5的比例用于支持合作社信贷。至2007年9月底,共发放合作社贷款99家,累计发放贷款10526万元。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对合作社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贷款贴息。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正逐步得到缓解。

(五)保险支撑

保险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防御自然风险和市场的有效途径。但由于其风险太大,许多保险公司不愿开设险种,有些开设的险种也都是些理赔率较低的险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探索上海农业保险实行基本保险、补充保险与商业保险“三险”联动的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探索对市级试点合作社进行三险联动保险,降低合作社农户生产风险,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投保,争取上海农业保险将市级试点合作社列入普惠制基本保险范围,2006年120多家合作社投保金额1500余万元,保险责任达7亿元。全年上述合作社共获得保险理赔1430万元,降低了合作社初办时的生产风险。同时,上海农业保险准备进一步开拓服务领域,化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中自然、市场两大风险。

三、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步成效

(一)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解决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解决不了的事,推动了农业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对社员实行“五个统一”服务,即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产品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种,统一供药、供肥、供饲料。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了农民盼头、劲头和奔头,是农民的家和靠山。

(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生产的持续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与市场的中间组织,通过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牵线搭桥、自销代销以及自办实体进行农产品加工等方式,把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有序地引向市场,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增强了农民经受市场冲击的能力。上海奉金生猪养殖合作社开展生产资料集团采购,每天节约饲料成本6000元,全年节约饲料成本200多万元,采购兽药、添加剂价格下降10%,全年共降低兽药成本20多万元,降低添加剂成本30多万元,累计降低生产成本250多万元,从而使入社社员平均每户直接增收5000多元。

(三)促进农业标准化、品牌化,提高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使农业的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有了实施载体。青浦区成立了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从1999年起,先后制定和实施了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32个农产品的2项市级地方标准、21项区级和9项企业地方标准和规程,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水平,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品牌。

(四)推动农业规模经营,促进上海农村“三个集中”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其特有的合作性,客观上推动了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合作社通过发展旅游业、经济作物等多种经营,增加了经济效益。上海绿都农业合作社集中柘林镇二个村的2200亩集体土地,由425名农民实行承包地入股,内设七个作业区,由合作社统一发包,实行规模经营,经营者实行风险抵押承包。农民每年从土地流转中获得每亩600元。200

多名农民承包土地打工,每人每年可收入6000元,全年共可收入120万元。

(五)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过去向农民推广新技术,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加上千家万户小块土地经营,对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应用比较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行中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上海绿妮瓜果合作社、上海赵屯桥草莓合作社等众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创办科技示范点、示范园,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及时将农业新技术、新知识传送给当地农民,大大加快了农技推广的速度,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了农业科技入户的重要载体。

(六)加快农村农业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兴办各种经济实体,从事农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有效地吸纳了当地农村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上海绿臣秸秆编结合作社以上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海绿色工艺编织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体,从事农产品废弃物茭白叶的编织出口,年出口创汇300多万美元。目前,合作社共有社员1000人。合作社成立后,不仅方便了参与编结的农户,而且与去年同期相比,农户平均每个月增加编结产品180余件,每月增加收入180余元,每年增加收入2000多元。

四、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体会

(一)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上海郊区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要求,实行土地、资本、技术和劳动等要素的联合,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对内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最大效益,并通过实行“二次分配”,努力增加社员收入。政府部门坚持搭平台、多支持、不指责、少干预。

(二)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办社宗旨

维护、实现、增加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互助共赢,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的核心和动力。上海郊区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引导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健全章程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增加市场份额,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增强自身活力的目的。

(三)坚持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的办社方式

上海郊区坚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村专业户、经营能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基层农技组织,以技术、服务的优势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资经营单位,以场地、经营优势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以信息、加工、品牌的优势,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通过多年努力,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兄弟省市相比,上海的发展速度、数量、规范运作等方面还不够理想。

今年7月1日合作社法正式实施,通过培训,政策引导,着力做好合作社法的贯彻和实施,当前重点做好原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目标是2007年底前原有合作社有限公司50%完成变更登记,力争70%,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精神,新组建一批合作社,做好新设立合作社规范运作等工作。树立新的典型,引导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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