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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价值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拍卖业得以在中国恢复至今,经历近三十年发展的拍卖业,逐渐走过婴儿期的彷徨、少年期的青涩,已进入青春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拍卖以其 “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逐渐被社会认知,影响日益扩大。拍卖业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主体,对于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实现国有资产处置中价值最大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伴随着拍卖业的发展兴旺,始终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关于拍卖业的前景,我们行业内部也有不同认知,拍卖业面临的究竟是巨大的发展机遇,还是冷冷清清的局面、路在何方的迷茫?尤其是现阶段,司法拍卖委托淘宝网交易,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拍卖多数仍由土地交易中心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操作,我们如何认识这一局面,作为每一个拍卖业的从业者,我们是否应该思考:拍卖的价值是什么,拍卖业的生存空间在哪里?
一、拍卖的功能及优点
市场经济要求市场环境完全公开、平等竞争、透明度高,拍卖正是基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在我国得以恢复,拍卖交易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及优点。
拍卖的优点集中表现在公开、竞价和价高者得。拍品信息、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全部公开,拍卖的每个环节都是公开、透明的;通过公开信息,让尽可能多的潜在购买者了解拍品,并决定是否参与竞买和制定出价策略;在公开的基础上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购得拍品,价高者得;拍卖的过程,也就是寻求最高价成交机会的过程,因而,拍卖价格也是最接近拍品真实价值的,拍卖结果对买卖双方而言都是公平公正的。拍卖的交易过程和交易特征,使得拍卖具有显著的经济功能和作用,即价值发现功能和防范道德风险的功能。
1、拍卖的价值发现功能。拍卖与其他交易方式的定价机制完全不同,它在规定时间、邀请特定买家,由意向竞买人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最终形成成交价格。拍卖交易方式是发现商品价格的一种重要途径,有利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形成。通过“价高者得”,最后成交的买受人通常是具备最佳条件或最需要拍卖标的者,这就使拍卖标的得到最好的开发和利用,从而使有限的资源通过拍卖得到配置优化。
2、防范道德风险的功能。在拍卖过程中,由于拍卖公告的发布、招商公开进行,使得有关信息能够完全公开地传递给潜在竞买人那里,形成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众多竞买人参与标的物的公平竞争,在处置公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资产和各种形式的其他公有资产以及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等由代理人管理的资产或权益时,可以有效避免内部人控制、暗箱操作等道德风险,从而能有效减少甚至完全避免商品贱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和党风建设。
二、拍卖业的困扰与危机
如前所述,拍卖这一交易方式具有发现标的价值、防范道德风险的功能,因此,三十年来,拍卖这一交易方式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和认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拍卖交易方式与拍卖业并没有划上等号。
20多年来,拍卖业在加强廉政建设、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等方面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然而,对多种公共资源具有处置权的有关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甚至不排除欲将公共资源处置给特定买家的因素,在处置公共资源时,拍卖并不是第一选择。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逐渐完善,拍卖交易方式必然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的最佳方式,在这种趋势下,拍卖业一直面临着生存危机或被边缘化的风险。政府管理部门、人民法院、金融机构等委托拍卖业务也在萎缩,业务持续性和稳定性却越来越低,佣金越来越少。
我们时常发现,各种假拍卖之名的公共资源交易并不是由拍卖企业进行的,人民法院在对执行标的进行拍卖时,甚至交由电子商务平台“拍卖”,由于《拍卖法》在立法之初无法预计到17年后的市场环境变化,在许多时候,《拍卖法》成为了规范拍卖企业的法律,对上述行为难以规范,并且,这种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的考虑点通常是引用《拍卖法》去论证对方的做法是否违法,面对着强势的法院、政府机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他们进行辩论,试图证明对方违法、要求对方放弃权力或利益,将资产交给拍卖企业处置,无异于与虎谋皮,毫无胜算。
站在对方的角度,对方完全可以回答,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交易方式,我们采取的也是拍卖方式交易。
正是因此,许多拍卖业内人士纷纷认为,拍卖业面临危机,而在这危机前,有的人认为我们已经无力回天,所以,拍卖业路在何方的感叹大行其道。
三、危机形成的原因
拍卖业面临如此的窘况,原因多样,既有来自于委托方的原因,也有来自拍卖业自身的原因。
1、委托方原因。如前所述,委托方不愿意将资产交给拍卖业处置的原因有部分来自于利益因素或暗箱操作,但是随着近年来廉政建设的力度加大,随着国家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加强,这些因素正逐渐淡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委托人不愿意委托拍卖企业的原因来自于其对拍卖业的认知。
许多人认为拍卖企业的技术含量低、投资少、回报高,这是拍卖企业不被待见的根本原因,也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难进入拍卖业的重要原因。
人民法院、银行、资产公司等部门委托标的一般价值高,产权关系、品质、瑕疵等清楚。委托人并不要求拍卖企业进行策划,也不一定关心成交价格,更关心能否成交,进入拍卖流程后,只要按照《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委托人要求履行程序,基本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产权等国有资产,不仅交易金额更大,而且成交率高,利润更是丰厚,因此,许多管理部门等不愿将其标的交由拍卖企业拍卖,而是自行组织拍卖或交由土地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拍卖”,或为规避监管以所谓“竞价”之名行拍卖之实。
多数拍卖企业不需要太多投资、日常费用低,比较多数行业,拍卖业利润是非常丰厚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说法曾经流传甚广。而许多拍卖企业缺乏创新,过度依赖这些部门,企业间恶性竞争就不可避免,恶性竞争不仅导致拍卖企业佣金变少,而且会引发行贿、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更危及拍卖业的声誉,影响拍卖标的来源,形成恶性循环。
2、拍卖业的自身原因
目前多数拍卖企业策划能力差、不具备招商能力,专业化不足、没有核心竞争力,没有比较优势,这是拍卖企业地位低,难以得到认可的重要原因。大多数拍卖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基本是多元化经营,抽签抽到什么或者委托人委托什么就拍卖什么。大多数拍卖企业没有与拍品相关的专业人员,基本是低水平同质竞争,谈不上专业化,更谈不上核心竞争力。
行业整体公关、宣传不够,是拍卖企业负面影响大、代理人委托业务少的重要原因。一旦拍卖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行贿受贿,社会反应就会特别大,负面报道的多,正面报道的少,对于一些歪曲片面的报道,也很难看到相应的反驳或者更正。对于有利于管理部门和领导、社会正确认知拍卖行业、树立拍卖行业正面形象的题材,缺乏有计划、系统、全面的公关宣传。
拍卖业的理论研究滞后,不够系统、全面,研究成果有限,缺乏对我国拍卖行业多年发展的系统总结和理论分析,也少有立足于经济
学基础、法学基础的理论分析,对指导拍卖行业发展作用有限。
四、拍卖业的核心价值在于服务与招商
正是源于某些部门对于拍卖“锤子一响,黄金万两”的认知,难免会让人产生拍卖不就是个敲锤的印象,与其交给你拍卖企业来敲,不如我自己敲。拍卖的功能不就是价值发现、预防腐败嘛,那我们自己做,只要采取的是“拍卖”或者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就一样可以实现拍卖的功能了。
而我们多数拍卖企业的拍卖经营由于缺乏技术含量,也更让委托人加深了这样的认识,无论标的大小,我让你敲锤收佣金,都是在照顾你拍卖企业,你拍卖企业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敲个锤。
那么,我们自己也应该问问自己,果真是这样吗? 如果真是这样,拍卖业还有什么价值可以存在下去?如果拍卖企业自身还抱着跑跑关系、碰碰运气的思维继续经营,你不正是委托人所想象的那样吗?
那么,拍卖业存在的价值何在?
1、拍卖业首先是服务业。
我们应该明白,拍卖业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业,服务业,我们的服务呢?请委托人吃饭,给委托人送礼,是服务吗?
我们的服务是什么?我们接受委托,收取佣金,我们付出的服务是否与收入对等?
笔者曾经与某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探讨过一个问题,当时该市也有学习浙江省法院将司法拍卖交由淘宝网拍卖的意图,计划先用一个基层法院进行试点,我向法院同志提了一个问题,如果拍卖机动车,机动车没电了谁解决,停放在哪里,保管责任怎么明确,如果有大量意向竞买人多次前去看样谁带他们去,这些问题淘宝网的人负责解决吗?该同志思索之后说,真的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委托拍卖企业,这一切,不都是拍卖企业一直在做的吗?
要通过拍卖发现拍品价值,需要针对每一个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策划,从拍卖公告的设计、公告媒体的选择,到标的展示、拍卖方式选择、标的交割方式、价款支付方式等都需要进行策划,并针对不同的标的制定拍卖规则、拍卖手册、竞买文件,拍卖策划的成功与否,拍卖结果也会天壤之别。
通过拍卖发现拍品价值,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大量的投资、金融知识和良好的客户资源,为此,拍卖企业应当注重学习,培养、储备专业人才,不仅仅是一个拍卖师、几个从业人员。
凭借我们的专业服务、完善的策划,我们不仅帮助委托人将拍品
成交,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拍卖有关法律法规,依靠拍卖流程中的规范操作,为委托人规避行政风险、舆论风险,通过充分的市场化运作,以《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保障,通过契约方式约定各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
作为服务行业,付出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提高自身素质、建设专业化团队,才是拍卖企业的生存之道、发展之道。
2、实现拍卖的价值发现功能核心在于招商。如前所述,拍卖是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将商品出卖给最高出价者的交易方式,具有价值发现功能,那么,仅仅采用竞价,就能达到价值的最大化?
决定拍卖成交价格高低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拍品的实际价值,二是竞买人的竞争激烈程度。
拍品的实际价值,往往在每一个竞买人眼中都是有偏差的,最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应该就是对于标的估值最优化者,那么,如何寻找到这个最佳买家呢?
拍卖最终成交价的形成,是在竞价过程中通过各个竞买人的集合竞价产生的,这个过程是一个博弈过程,参与者越多,集合竞价可能越高,要实现标的价值最大化,必须有充分的竞价,那么,如何吸引更多的意向竞买者参与到竞价之中呢?答案都是一个:招商。
有关部门自行组织的“拍卖”与拍卖企业组织的拍卖,最大的差异在哪里呢?答案还是:招商。
作为经济型组织的拍卖企业,要想在拍卖活动中获得佣金,前提必然是成交;在佣金比率固定的前提下,要获得更多佣金,方法只有一个,以更高价成交。作为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在“拍卖”活动中是不可能收取佣金的,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目的是完成任务,关注的是成交与否、结果是否合符规定。
正是基于这样的差别,拍卖企业愿意、也必然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拍品的招商之中。一家优秀的拍卖企业,必须拥有专业、高效的营销、招商能力,建立招商团队,以市场营销手段进行招商宣传,招商效果的好坏直接导致最终成交价格的高低。
要真正通过竞价实现拍卖交易方式的价值发现功能,仅靠一个公告是远远难以达到效果的,而一些部门自己组织的“拍卖”有没有招商效果呢?
比如土地拍卖出让,仅仅在土地市场网发布一次公告,有多好的效果呢?土地市场网每时每刻都有大量来自全国的土地出让公告发布,一条公告在其中怎么样能被最佳买家看到呢?一方面由于工作量大、项目多,招商能力有限、效果不理想。如果是拍卖企业,他们会通过自有的客户资源、多种的招商渠道,面对全国发布招商信息,主
动向房地产企业推介项目,通过充分的市场化运作,寻找潜在投资人,以实现拍品的价值最大化,从而实现经济效益。
五、充分认识拍卖业的价值,直面困难,迎接机遇
1、拍卖行业要正确认识拍卖行业的机遇和现有拍卖企业被边缘化的危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将会以拍卖方式进行交易,无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或者其他地位组织的拍卖,都是在利用拍卖方式进行资源配置,比之过去的交易方式,采取更多的拍卖方式是一种进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我们应该相信,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拍卖企业凭借自身的服务能力、招商能力将获得越来越多已采取拍卖方式交易的公共资源拍卖委托,拍卖业面临着的是机遇而不是衰落。
危机或者困难是阶段性的,当然,这个过程需要做很多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2、面对即将到来的机遇,我们必须做好准备。机会青睐有准备的人,为了迎接机遇,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学习,提升自己,建设好专业的策划、招商团队,改变过去靠关系、碰运气的经营理念,树立以服务为竞争手段的理念,建立核心竞争力,依靠新科技手段,以创新、策划、招商、营销作为整个经营活动的基础,迎接机遇,面对挑战。
只有开拓进取,才能在拍卖行业发展过程中把握机遇,创造新的辉煌。
3、加强拍卖理论研究,加强行业宣传。
全行业应注重理论学习,积极探讨拍卖的价值发现功能、道德防范功能、拍卖业的价值等基础课题,培养与拍卖相关的多门类人才,引导拍卖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在中拍协领导下,充分运用拍卖理论,加强行业行业宣传,让社会尤其是有关管理部门认同拍卖业的价值所在,改善拍卖行业“一锤万金”的形象,认识到非市场主体进行“拍卖”活动的局限与弊端。
4、全行业重视运用网络拍卖等新技术、新的经营模式,推动实现拍卖创新,帮助企业将拍卖业从传统服务业升级为现代服务业,完善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赵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