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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大米菜干办案的法官--连平县隆
街法庭副庭长谢顶义
“5月26日中午,一名请求判决离婚的男子硬将1条香烟送进房间,谢顶义发现后追了出去,但没有追上,下午,谢顶义就把香烟和现金交给我,由我退回给当事人。“前日中午,连平县隆街法庭庭长叶发佑在讲述谢顶义”肩扛天平、头顶情义"的故事时这样说。谢顶义是连平县隆街法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忠于法律,廉洁办案。而生活中的他却过着清贫的日子。
谢顶义生于陂头农村,1974年高中毕业后任民办教师,1978年考上惠阳师专,成为国家恢复高考后的首批大学生,1990年谢从金中小学教导主任任上转行到陂头法庭任书记员,由于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工作成绩突出,一年后被提拔为助理审判员,1994年晋升为审判员,今年4月被任命为副庭长。
连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钟昌纯说:“从没听说谢顶义有接受当事人请吃和受贿、索贿的言语,但反映他依法办案、认真调解的事却很多。”据钟昌纯介绍,1997年,贵东蒲洞有人起诉当地某水电站施工时侵占了他的山地,毁了他的林木,要求补偿。谢顶义赶路30多公里进山勘察现场,得知原告是江西大吉山矿工时,又翻山越岭走路10多公路,查户口证实山主不是农民,也非林农,对该山地没有使用权,于是劝他撤了诉。被告谢某为了酬谢法官,先说请吃饭,后提出送一条香烟,但谢顶义什么都不接受。从山村走出来的谢顶义,熟悉农村,体恤农民,了解下层的疾苦和艰难。他半路改行当法官,图的不是捞好处,而是可以凭借法官的威严,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农村发展。因此,谢顶义办案讲情义、重证据、求效率。为了核实证据的真伪,他经常独自一人、带上干粮前往现场勘察或找证人核对。自1991年4月担任法官至今,审理案件600宗,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率达82%,且没有一宗超审限,判决的案件仅有7宗上诉,但无一被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谢顶义说:“我是凭良心办案,从不冤枉任何一方。”
谢顶义一家7口,经济上十分贫穷,但他宁愿自己辛苦,从来不以案件牟取私利。谢妻是家乡一所小学的临时炊事员,工资只有300多元,谢顶义的薪金也不超1000元。夫妻俩靠着微薄的收入,供养着年逾八旬、体弱多病的父母和人到中年、耳聋嘴哑的弟弟,供缴着两个儿子上大学。为了弥补入不敷出的家庭开支,谢顶义和妻子坚持耕种水稻、种植蔬菜。上班时,他是个威风凛凛的法官;脱下法官袍,他是位地地道道的农民。
2002年6月4日,陂头法庭被撤销,谢顶义接受组织安排,调到相距71公里的隆街法庭上班。陂头至隆街没有直通班车,要在县城转车。考虑到一是方便办案,二是节省车费,谢顶义开着一部陈旧的摩托车来来回回。每个星期日傍晚,他带足5天的大米和菜干,从陂头赶赴隆街上班;要是当日未能成行,他一定在星期一一大早起床赶路。自己做饭、吃住在法庭的他,夜晚哪儿也不去,不是看书看电视,就是琢磨案情。
当地的百姓无不赞讼,称其连平的谢青天。
张湾分社葛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