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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民 政
第26期
桑植县民政局办公室编2009年8月7日
桑植县城乡低保实现规范管理
今年以来,桑植县加大城乡低保制度建设力度,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加强管理,落实资金,确保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城市低保规范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原则,对全县城市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和重新申请,依据《桑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办法》审批低保金,组织乡镇民政专干和低保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全县共组织村级入户调查低保对象19142人次,乡镇核查11485人次,县民政局抽查4021人次。全县因条件好转、死亡等原因取消城市低保待遇396户856人,新增344户769人,发放城市低保金765.39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143.565万元,全县城市低保对象达到9571人。农村低保力度加大。6月上旬,桑植县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分成6个督查组,深入全县39个乡镇(场),对农村低保实行回访复查,内容包括申报农村低保待遇是否按照程序办理,对象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坚持整户保障和存在平均分配现象。低保证是否发放到位,低保金是否发放到位等。回访复查期间共对78个村进
行了普查,对425个村进行了抽查。通过复查和整改,全县农村低保政策执行到位,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338户821人,新增693户1613人。今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561.208万元,发放生活补贴资金280.28万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达到28028人。
(桑植县民政局丁志国钟金山)
本期编辑:丁志国
报送:省民政厅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室。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县直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