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需要的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户口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死者配偶、所有子女及死者健在的父母均需本人带身份证、户口原件亲自到公证处
2、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红章)。以下二种证明任一均可: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登记。注意事项:1995年以后死亡的必须出具死亡证明。
3、若有银行存款,需要提交存折/存单原件
4、家庭情况证明。
证明样本如下(手写或打印均可):
证明
吉林省长春市国民公证处:
(死者姓名)系我单位职工/系我社区居民。
(死者姓名),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因(病/意外)在(死亡地点)死亡。
(死者姓名)的配偶叫XXX[如死亡,写清死亡时间及配偶的父母名字为(XXX)、(XXX),如死亡写清死亡时间,分别于(XXXX)年、(XXXX)年死亡]。
(死者姓名)与(死者配偶姓名)互为原配夫妻。如不是原配夫妻,需将几段婚姻都要写清。
(死者姓名)与原配共生育(X)个子女,分别是(XXX)、(XXX)……。
(死者姓名)生前有无收养子女、死亡的子女。
(死者姓名)的父母名字为(XXX)、(XXX),分别于(XXXX)、(XXXX)年死亡。
(夫妻双方均死亡,后去世方丧偶后是否再登记结婚)特此证明。XXXX年XX月XX日单位公章或人事处(劳资处)章/社区(街道办事处)章
备注:
2、上述证明如果在死者生前社区开具,需要盖社区及街道办事处两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