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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1年,深圳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部分时段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紧密围绕创造深圳质量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完成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深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编制;颁布实施《深圳市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完成“十一五”和2011年度污染减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预评估。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11台电厂机组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淘汰和改造高污染锅炉898台;129家家具企业完成涂装生产线的水性化升级改造,年削减VOC排放量13000吨;62家印刷企业改用环保性油墨,年削减VOC排放210吨。
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2011年1月起在深圳市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汽油,继续对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汽车上牌执行国IV排放标准;深圳市投放纯电动、混合动力等各类新能源汽车3035辆;全面实施在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和简易工况法排气检测新标准;路检、抽检高污染车辆3.9万辆;出台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大运期间签署《深莞惠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协议》,与东莞、惠州周边城市联合开展跨境黑烟车、高排放车辆联合整治行动。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和铜锣径水库等10座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铁岗水库水质有所改善。深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相对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盐田河水
推动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福田河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深圳河湾截污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新洲河上游段(箱涵)清淤及飘带整治工程以及环境提升工程;完成观澜河流域大浪河生态段、白花河段库坑段综合整治工程;完成龙岗河干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完成坪山河干流及支流河道疏浚(坪山河清淤工程),推动坪山河流域湿地生态园等湿地的建设;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君子布河等支流)流域内继续对电镀、线路板等重污染行业实行行业禁批;对坪山河流域实施了流域限批,淘汰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重污染企业90余家。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有超标现象。
深圳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7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9.0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
(二)措施与行动
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严格审核夜间建筑施工申请,实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和夜间施工提前告知制度,推动落实工程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对建筑施工噪声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排污申报登记工
实推进深圳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10家试点企业均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印发《关于大运期间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加强大运会期间危险废物管理,确保了大运期间深圳市的环境安全。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深圳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70.8~147纳戈瑞/小时范围内涨落,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在0.128~0.400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处于正常水平;各监测点位气溶胶中氡浓度在4.85~16.9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处于正常水平;各采集点水样中总α、总β及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等放射性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日本福岛核电事故期间和大运会期间,深圳市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深圳市电磁辐射环境总体良好。
(二)措施与行动
加大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对2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49家重点放射源单位进行高密度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处罚;对14个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初审;完成16个330kV以下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
全面排查包括地铁X光安检机在内的核辐射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处理信访投诉161宗;加大对移动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监督性监测达标率达100%。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深圳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5.04%,绿地率为39.15%,人均绿地面积16.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为81.2%。
(二)措施与行动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市政公园为基础,加大综合性城市公园的建设力度,积极向外发展森林(郊野)公园,将背景山林、近郊山体建成森林(郊野)公园,深圳市新建公园106个、提升改造220个,各类公园总量达到789个,初步形成了“森林(郊野)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
稳步推进“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深圳市关键节点生态恢复规划”、“深圳市‘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6、7号关键生态节点生态恢复工程项目建议书”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开展课题各项前期工作。“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八、人居环境管理
督查,编制督查报告10期,强力推进项目实施。2011年度治污保洁工程总体任务完成率为99.19%,重点工程完成率为97.8%;深圳湾公园、布吉污水处理厂工程等12个项目被评为2011年度治污保洁工程优秀项目。
(四)污染减排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将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分解环保系统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减排工作任务,明确每项任务的时间要求并落实责任人,以深化三大减排措施落实为重点,各项污染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年初市政府确定的总量控制任务。
(五)环保考核
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预评估工作,完成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等各项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其中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取得了良好考核等级。扩大了2010年度环保实绩考核范围,光明新区和坪山新区纳入各行政区考核,市国资委纳入重点单位考核,增加了考核内容,有效推进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2010年度环保实绩考核结果作为2011年市管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批,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建设项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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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企业,吊销1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
(九)环境监测
新建9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深圳市环境空气监测子站新增PM2.5、CO、O3等监测项目;建成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完成监控中心平台改造升级。拓展监测业务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电镀、线路板行业污染全因子筛选监测,主要河流流量监测等;完善监测技术体系,完成油中硫等多个项目分析方法的基础实验并投入使用;完成551家污染排放企业的在线联网,其中252家可实现视频监控,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监控中心。
(十)环境应急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经费投入方面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管理主体责任;完成了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投入1200余万元,从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等三个方面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十一)宜居城市建设
制定《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编制《深圳宜居城市建设年度报告》,组织开展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培育申报,“深圳市建科大楼建筑节能与宣传项目”荣获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宝安海裕社区和谐康居建设项目”、“深圳滨河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2
个污染源;在大运赛事举办期间,采取系列临时措施,停运高污染锅炉134台、停产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线32条,结合深圳市31万辆黄标车禁行、48万辆机动车自愿限行、210个建筑工地停工等措施,进一步削减了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大运期间,深圳蓝天白云,环境空气主要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达到近10年同期最好水平。
(十四)区域环保合作
深莞惠三市联合召开环保合作第二次会议,与东莞、惠州两市环保部门共同签署《深圳、东莞、惠州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合作协议》及《深圳、东莞、惠州机动车排气联防联治工作协议》。开展深莞惠三市区域联动的应急响应,共出动环境应急监测车、污染应急处置车、执法车等20余台,参演人员100余人。深港两地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七次会议”、“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一、十二次会议”,共同推进两湾流域环境污染整治项目建设、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合作项目研究、构建绿色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推动深港清洁生产及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全年共批准368个来自深圳市的资助项目,占珠三角地区总审批数目23%。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境科技
大力实施科技兴环保战略,全年共立项环境科研课题38项,启动了“深圳市大气灰霾控制对策与规划研究”、“深圳市生
运火炬手家庭选拔赛、青少年环保节暨低碳环保科技展、2011“深圳市民环保奖”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市民践行低碳生活、共建生态宜居城市。开展了“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深圳市创建“绿色单位”49家(线),其中绿色学校20家、绿色机关2家、绿色商场1家、绿色家庭1家、绿色企业7家、绿色社区14家和绿色公交线路4条。
(二)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
办理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人大建议19件和政协提案27件,满意率达100%。其中《关于大力投资空气治理、优化市民健康环境的建议》(第20110718号)和重点提案《关于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若干建议》(第20110728号),由委领导亲自调研,组织各部门深入研究,切实解决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民生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控制,圆满完成了“两会”、“大运”和“高考”等重要时期的信访工作。深圳市共收到群众各种形式投诉及咨询60660宗,比去年下降11.9%;立案并到现场处理27378宗,比去年上升7.6%,其中噪声类投诉占58.0%,废气类投诉占28.0%,废水类投诉占2.5%,固体废物及其它投诉占总量的11.5%。全年所有的信访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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