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备案年检工作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用工备案有什么用”。
关于做好2012年度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以及我省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省直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中省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全省劳动用工备案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省厅决定在2013年1季度开展2012年度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已取得的《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2、填写完整准确的《中省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年检情况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3、填写完整准确的《中省直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核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二、修改、补充人员信息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修改和补录信息,需要提交《用人单位修改或补录信息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需要详细说
批量报盘模板》。
三、有关要求
1、年检中将对上一年度用工备案信息进行核准(包括单位信息和职工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将不予年检;用人单位需将信息数据进行修改完善,经再次审核合格后,予以年检。
2、用人单位修改和补充职工个人信息,应先将本单位全员信息从经办窗口导出,按照要求将更正后的信息录入《补充、修改批量报盘模板》(模板使用说明见附件),审核确定准确无误后,再次到经办窗口进行信息导入。
3、模板中“合同类别”、“姓名”和“身份证号”三项为必录项。“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有错误,暂不能修改,应以用工备案系统内用人单位全员信息为准。模板中除前三项外,皆为选录项,即需要修改某项信息就录入该项信息,其余没有问题的项目可不录入。
4、用人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填写《中省直用人单位信息采集核对表》,对行业类别、单位名称等项内容进行详细核对,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在办理年检的同时,经办窗口工作人员将进行信息比对和更正。
5、用人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时间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检手续,年检未通过的将暂停办理其他备案业务,省厅将对用人单位填报信息的有关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