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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波市北仑区体育局
文件
仑文体〔2012〕17号
2012年度北仑区文化体育系统信息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各街道(乡镇)文化站、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信息工作,不断提高党务、政务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全面宣传文化体育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提升文化体育系统的整体形象,特制订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
一、考核指标
(一)街道(乡镇)文化站:100分;
(二)文化科(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科(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体艺中心)、文市科(广电科、执法大队、文化行业协会、新华书店)、办公室:200分。
二、计分标准
(一)被区文体局网站外网采用的信息,每条记1.5分。文体局内网上传一条信息,每条记0.5分(内网信息如无原则性问题,将直接被外网录用)。文体局网站信息得分总分100分封顶。
(二)通过区文体局上报被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采用的信息:
1.被市文广新局、体育局有关文字载体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信息经转报被上一级部门录用的加倍计分。
2.被宁波文化网或宁波体育网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被北仑之窗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记5分;区委宣传部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分。
3.被区委《北仑信息》、区政府《政务信息》采用的信息记10分,信息经转报被上一级部门录用的加倍计分。
4.凡区领导在信息上有批示(包括多个领导批示),按照录用刊物信息计分标准加倍计分。经过区文体局转报市级以上部门的信息,被上级领导批示的按照相应刊物的计分标准加倍计分。
5.来稿在不同级别信息载体多处录用,累计记分;同一题材发表在同级网络或载体的不重复累计;同一内容的信息,记第一上报单位。
三、考评
(一)街道(乡镇)文化站信息工作列入局目标管理考核。基本分为100分,未完成指标分的单位按比例扣减基本分,直至扣除全部基本分,超额完成部分按完成比例进行加分,上不封顶。-2-
(二)年终评选若干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进行适当奖励。设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六名,三等奖九名。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信息考核办法
抄送:区委宣传部。
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