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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企业紧密联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环节,培养适应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我院在现有校企合作基础上,将全方位、深层次地推进校企合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改革,充实内涵,实现学院“校企合作、实现多赢”的目标,特制订如下校企合作办学工作方案:
一、校企合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我院的办学理念和“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办学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实现学生就业的零适应期,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格的高技能人才。
二、校企合作的基本思路
立足本市,面向珠三角辐射港澳等地区,围绕产(行)业,瞄准大企业,紧跟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发展趋势,培养适用高技能人才,为企业技术扩张,设备更新,产品升级服务。具体讲就是:以本院强项专业为基础,面向本市、珠三角及港澳等地区拓展定单式培养的校企合作关系;以行业和大企业为依托,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培养,互利共赢的原则,发展同深圳神舟电脑、惠州TCL升华公司、南菱汽车集团、建滔集团、广东长实通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合作办学模式,创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瞄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核心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作为合作对象;积极寻求同本地、珠三角及港澳等大型知名企业的全面合作,争取其资金,设备和师资的投入,建立较强大的校内实训基地,把学院办成大企(行)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同时拓展企业在职职工的培训。
三、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
1、人才培养合作。学院为企(行)业实施“订单”培养,向企(行)业输送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较高技能的人才;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在学院设立“ 奖学金”、“奖教金”,为学院提供实习实训就业基地。
2、科研技术合作。联合申报、攻关不同层次的科研课题和产学项目。
3、队伍建设合作。企业为学院提供教师锻炼场所和方便条件,为学院选派兼职教师;学院为企业培训在职人员,为企业职工及社会富裕劳动力实现校内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
4、信息交流合作。企业为学院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学院为企业提供学术科研信息和理论咨询与指导。
四、校企合作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每个专业群应当与3个以上实力较强的企(行)业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合作年限至少为2年。按专业群要求建设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大力提高专任教师中的“双师型”素质教师的比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的比例须达50%以上,争取每年安排10%以上的专业教师到企(行)业锻炼,专任教师每两年必须保证3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时间。从企(行)业聘请高技能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实训课尽量从企(行)业聘请兼职教师担任。——各专业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抓好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推行“双证书”制度。各专业要根据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积极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种,为学生和社会培训技能型人才,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技能鉴定。学生毕业(特殊专业除外)时80%的学生要取得“双证书”,50%学生能取得两种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模式,由学院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教育。
五、校企合作的模式
顺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紧扣企(行)业人才技能及素质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灵活选择多种校企合作模式。
1、“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作为培养方的企事业单位针对社会和市场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签订用人订单,并在师资、技术、办学条件等方面合作,通过“工学交替”的方式分别在学院和用人单位进行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2+1”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一种方法,是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重要载体。具体讲就是三年教学两年在学院组织,一年在企业进行。校内教学以理论课为主,辅之以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在企业的一年以顶岗实习为主,同时学习部分专业课,结合生产实际选择毕业设计题目,并在学院、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
3、“学工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学院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和学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教师的教学场所和学生的学习场所由学院延伸到企业,学生到企业生产实践与在学院学习相互交替,学用紧密结合的合作教育模式。
4、全方位合作教育模式,是指产学研各方在合作教育中都投入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合作教育项目负有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合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多赢”的合作教育模式。
5、“实训-科研-就业”一体化模式,是学院与企业共同的合作,通过优质课程与有效实训的整合,以项目开发或技术服务等科技活动为媒介,旨在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和发展性学力,以学生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模式。
6、“双定生”人才培养模式,是招收定向培养和毕业后定向就业的考生,通过协议方式,主要由协议单位出资,由学院实施招生、培养、毕业后自愿协议单位就业,成为协议单位“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上手快”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
7、“工学结合,校企双向介入”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以职业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以培养学生全面职业化素质、技术应用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主线,充分利用学院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通过学院和合作企业双向介入,将在校的理论学习、基本训练与在企业实际工作经历的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为生产、服务第一线培养工艺实施型人才。
8、“结合地方经济全面合作”模式,就是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以专业为主体,与地域内各行业建立以合作育人为中心,多个方位、多条渠道、多形式全面的教育发展模式。
9、“以企业为主”的合作办学模式,就是为满足人才市场对某一行业人才的需要,学院与在人、财、物具有优势的企业合作办学,学院由企业管理,共同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特定行业应用性专业人才的一种办学模式。
六、加强校企合作的措施
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紧紧依托企(行)业办学,找准学院与企(行)业利益的结合点,把校企合作办学作为我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形式,不断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
(一)切实加强对校企合作工作的领导
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和各二级院(系、部)的校企合作工作组,要把校企合作工作抓细抓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按专业或专业群建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进一步落实人才需求预测、专业调整与设置、人才目标定位、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习实训等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系、部)长、短期校企合作整体规划,明确阶段性的目标任务,确定具体的工作进程及步骤。要定期召开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实训基地管理、“双师型”教师考核奖励等规章制度,确保校企合作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二)着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各二级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师到企业行业的实践锻炼,制定相应的政策,推动“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专任教师中的“双师型”素质教师的比例。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进行培训、项目开发真正做到联系一家企业,学精一门技术,结识一批专家,带好一批学生。同时,要积极引进企(行)业的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能工巧匠充实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各二级院(系、部)按专业或专业群,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以企(行)业为依托,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由“双师型”教师担任基地负责人;充分听取企(行)业意见,聘请企(行)业专家作为项目建设顾问,让企(行)业专家在方案制订、设备选型、物品采购、安装调试等环节上全方位、全过程参与指导,保证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高水平、高质量地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四)不断深化教学改革
各二级院(系、部)要加大课程改革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教材内容要紧密联系职业实践,及时引入企业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内容;要改革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要主动与劳动、人事以及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合作,关注新领域职业标准的制定,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标准的有机结合,保证在校学生至少有半年以上时间到企(行)进行顶岗实习。要与合作企(行)业共同制订职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多种形式、面向各类人员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为企(行)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五)重视链接企业文化
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在注重学生知识、技能充分适应企业需要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有机融合。各二级院(系、部)要通过文化积淀和环境熏陶,引导学生了解、熟悉、认同优秀的企业文化,以缩短就业上岗后与企业在文化上的磨合期。要定期选派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到优秀企业学习感受企业文化,把来自企业的反馈信息及时充实到职业指导、实践等课程中。通过举办各种学生创业实践活动,营造浓郁的校园企业文化氛围和专业技术环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六)认真建立考核机制
学院要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对优秀的“双师型”教师、工学结合工作成效突出的二级院(系、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职称评聘中,要突出教师实践能力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