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交换 提高税收征管(熊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交换 提高税收征管
熊杰
随着现代税收工作广泛介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地方税收面临着税种多,行业多的复杂性,掌握与税收相关的各类信息源,促进税收征管,提高协管控税已成为税收源泉控管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统一数据交换平台、加强相关信息的及时交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税收征管与信息化建设现状
(一)征管管理信息不对称。一是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分工细密,涉税信息难于全面及时掌握。在经济发展到如此复杂多变的今天,经济信息时刻都在产生,然而税务机关却因不能及时、准确捕捉足够涉税经济信息,而使征收管理陷入信息危机。从税务专管员制度到税收管理员制度,从以票管税到防伪税控,无一不是试图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信息记录下来,作为税款征收的依据,然而偷逃税款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淡薄,隐藏或假造交易信息的现象时有发生,申报信息与实际经济行为常有差异。三是征管信息交流不畅,信息流与工作流都有一定程度的脱节,稽核、协查系统与征收管理系统、退税系统间信息不能互通。削弱了征、管、查之间内在联系。
(二)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一是横向联网和信息共享程度低。目前地税与国税、工商、银行、国库、公安等部门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受诸多因素制约,尚不具备条件。还不能控管纳税人的全部信息,离税收信息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从“人管人”到“机器管人”还有一段距离。二是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各部门之间相关信息的互换缺少舞台。三是重要信息缺乏统一标准,数据在数据库间的转换形成了阻碍。
(三)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足。一是数据收集不全。比如,在征管软件中,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以及会计核算软件中的大量数据,基本上没有采集或采集不全面。二是数据收集不准。比如,纳税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等资料时,存在虚假申报的可能性;税务人员在计算机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误操作;由于历史记载错误等原因,导致计算机采集的数据与手工台帐不一致,垃圾数据尚不可避免。三是数据安全隐患越来越大。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比如,实施税款集中征收工作后,税务机关与银行间网络必须适时互联互通,因特网与税务内网
并未进行物理隔断。即使有些地方已经采取了防火墙等安全措施,但总体上仍然比较脆弱。
二、加强信息交换,提高税收征管
(一)统一信息化标准。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同时建立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接口,制定统一的数据交换格式。
(二)建立数据处理中心。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
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三)加强信息交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与建设局、公安局、土地局、房产局等部门的联系,加强税收源泉的控管。
1、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税务机关应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数据交换服务平台,疏通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相关信息的交换,不仅可以节约信息交换时间,还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如:工商登记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换,将大大减少漏征漏管户的管理;工程建设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换,将提高税收源泉控管的力度;房产、土地、车船登记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换,将避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等税种的漏征漏管。
2、加强与企业的数据交换。税务机关应建立与多种企业财务管理软件的数据接口,通过统一的数据提取标准,使企业能够将财务软件中的重要信息向税务机关反映,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运转情况。如企业的人员及工资福利数据交换,税务机关将掌握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企业的收入、成本信息的及时交换,将反映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的申报缴纳情况。
三、加强沟通,促进数据交换
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国、地税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例会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重点抓好信息数据交换工作,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及时交换纳税人户籍信息、相关税种收入数据和税务稽查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依法推进协税护税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认真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作,在沟通账户信息,查询、冻结存款和扣缴税款。加快推进申报缴款同步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还要加强与海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源控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