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材料移交说明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开发项目生产移交资料”。
关于合作开发项目相关文件材料移交说明书
新疆珠江塑料厂、新疆珠江塑料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容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新疆安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土地合作开发项目前期的土地挂牌、土地司法解封及拆迁阶段性工作已完成,现就所完成工作的相关文件、法律裁定及土地证等材料移交作以说明。
一、移交方所移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仅为该土地开发项
目的顺利实施使用,不得进行其他用途。移交后如
出现相关的经济、法律等纠纷损失应由接收方承担。
二、高级法院(长城资产公司)、中级法院(外经贸公司
和富润祥公司)和沙区法院(东方资产公司)关于
土地解封的全部法律文件及裁定移交详见2014年1
月22日的两页《移交材料情况》清单。
三、关于相关的土地证及它项证的移交材料详见2014
年1月24日新疆安隆公司的《承诺书》及《收条》。
以上情况,仅此说明。
移交方代表:新疆珠江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接收方:新疆安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14年1月24日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