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新政策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伤生育说明”。
条件: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陷入经
营困难
襄阳汉江网消息(襄阳日报)本报讯(记者刘惠 通讯员谢波)11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我市将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缓缴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需缓缴的困难企业应向所在统筹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缓缴申请,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地税部门审核后,与地税部门签订缓缴协议方可办理缓缴。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期内不收滞纳金。
此外,为真正做到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将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会保险费率。具体包括,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具体为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从原来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0%作为最低缴费基数”,期限为12个月,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分别从0.8%、1.5%、2%降低为0.5%、1.2%、1.7%,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降低为0.7%,期限为6个月。降低期限满后恢复原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