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于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_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简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0:37: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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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建设“枫桥式”矛盾纠纷大调解新体系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理念,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资源,政府力量、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层次、专业化、全覆盖的“枫桥式”矛盾纠纷大调解新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建好“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工作网络 近年来,我市按照“那里有矛盾,那里就有调解组织;那里发生纠纷,那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1、面上市镇村三级联动。市级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协调市级层面的疑难复杂纠纷。27个镇乡(街道)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一个或多个联合调解室,负责辖区具体调解事务。467个行政村和59个社区以综治工作为平台,由村居“两委会”负责人牵头,都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好矛盾纠纷属地摸排和就地化解工作。

2、线上专业调解有序推进。建立法院诉前调解、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医患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等六大专业调解委员会,由司法局选派专业调解员“坐堂问诊”,实现法院诉前调解、行政机关调解、社团组织调解与

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另外,在一些行业协会(珍珠、袜业、衬衫、五金等)正在探索建立行业调解组织。

3、点上多元调解全面铺开。全市5个基层法庭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16个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纠纷调解中心,次坞、应店街、马剑、安华等边界乡镇与周边外县市乡镇共同建立联调组织,枫桥、璜山等地还建立了由资深调解员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年协会、妇女协会等民间组织也积极参与纠纷调解。目前,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839家,调解员3522名(其中专职调解员667名),矛盾纠纷信息员3299名。

二、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包干、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机制

探索完善顺畅有效的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是“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另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按照“枫桥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的工作要求,建立了四项调解工作机制。

1、党政领导的统筹机制。成立由市领导亲自挂帅的“大调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大调解”工作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大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2、部门包干的对接机制。建立健全 “三调联动”的大调解运行机制,促进公调、审调、检调的有效衔接。公安在基层派出所成立治安纠纷调解中心,化解基层治安纠纷;法

院在立案庭和基层法庭建立诉前联合调解分中心,对当事人实行劝调制,发放《劝导书》,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检察院与司法局加强对和解刑事案件的对接,在镇乡检察室导入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互动互进。六大专业调委会,创造性地将“专家门诊”制度引进到化解专业矛盾领域,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合力化解各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3、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着眼于预防,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优势,以“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为原则,对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处方法和调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积极整合基层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捏成拳头,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4、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推进调解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到“五有四落实”(有工作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文书、有统计台帐,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和“三统一”(统一场所外观标识、统一指路服务标识、统一服务专线电话)。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协调调处、检查督办等一系列制度,大调解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把好进口关,对人民调解员实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

度,吸纳律师、公证员、老干部等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基层调解力量。

三、“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随着大调解工作的开展,我市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大大增强,疑难复杂纠纷分流更加顺畅,联合调解更加有效,全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2010年,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5627件,调处成功5405件,成功率达96.1%;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8300件,审结8058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率51.35%;公安部门调解案件(含交通事故)5342件,调处成功率58.5%;各级信访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478件,同比下降

8.6%。积案化解进展良好,涉法涉诉中央交办案件,总共3批,完成2批,完成率67%;省交办案件第一批38件,完成31件,完成率81.6%,第二批31件完成17件,完成率54.8%。省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35件积案中已化解29件,化解率为82.9%,承诺息访23件,承诺息访率为65.7%;绍兴、诸暨两级积案33件中已化解20件,化解率为60.6%,超额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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