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用字规范性文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规范公务用语用字”。
关于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配合我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工作,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丰富城市文明建设的文化内涵,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政府窗口的文明形象,依据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特作如下规定。
一、提高队伍素质
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区级机关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仑机文明办【2010】1号),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规范意识,把规范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提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并不断加强学习。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二、规范公务用语
要将普通话作为中心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交际用语和公共用语。全体工作人员在中心内外工作特别是窗口服务时,除特殊需要使用其它语言外,都要坚持使用普通话;在中心内外的大小会议上作报告、讲话、发言时,要坚持使用普通话;在对外交往中(包括接听电话),要把普通话作为第一用语。全体中心工作人员要相互提示、相互监督,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公共用语。
三、规范公务用字
要加强对文字规范标准的学习,不断提高文字规范的意识,提高规范使用汉字、拼音和标点符号的水平。撰写公务文书,制作名称牌、印章、奖状、证书、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电脑网站(页)、印刷体标语(牌)等等,既要严格执行公文审批制度,又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使用汉字、拼音和标点符号,不用异体字、二简字,除特殊需要外,不使用繁体字,并避免出现错别字。
四、建立规范用语用字监督责任制
建立规范用语用字监督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处)、各窗口的负责人为本单位规范用语用字的第一责任人。对外行文由综合科把关,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综合科退回有关科室修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机关用语用字检查,并做好记录。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语言 文字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管委办,区语委办。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0年 4月 9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