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项工作目标,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司法所)[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司法所调解工作重点”。
狠抓四项工作目标
完善“大调解”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在全乡范围内,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及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副组长,司法所、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计生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各村、组基层中,调整充实村、组调解委员会组织。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群众义务调解员,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治安积极分子的积极作用,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积极化解矛盾,从而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在司法所建立了“大调解”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添置了各项办公设施,做到了有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良好办公条件。在村、组中,则普遍形成了“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乡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专门成立信访办,并配足信访人员,每天安排1—2名信访人员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建立起了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促进了人民调解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