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朕听清楚了谁在ma爱妃小心脑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爱妃在上朕”。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巩固和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党代会顺利召开。我县决定从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石油作业、砖厂、修理厂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城建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石油协调办副主任 县客运办副主任
成员: 县仲裁办副主任
县公安局
县城建局
县工商局
县石油协调办
县客运办
县劳动监察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人:刘莉霞,联系电话:0911-7612543 此次专项检查共分为四个检查组,第一组高杰任组长,成员,负责建筑施工单位;第二组刘振玲任组长,负责石油钻采企业及各外协作业队;第三组高玉军任组长,负责县域内各砖厂;第四组 任组长,负责各修理厂。各检查组要及时沟通专项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决定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开展专项
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营造有利于开展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联合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在县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城建部门参加对建筑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建设领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涉嫌诈骗犯罪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石油协调单位负责协调处理使用农民工的我县石油钻采企业及外协作业队,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等行为,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客运办负责我县县域内各修理厂,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三)突出重点,依法处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用工单位,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延安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
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要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从制度上建立防止拖欠职工工资和及时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
四、总结报送
各检查组按要求务必于2011年10月20日前将日前将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数据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职工人数及其中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等。
二
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