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_福建省建设工程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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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我国现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由政府需求形成和农业生产者需求形成的综合体。

一、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成效 如上所述,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由政府、民间与介于政府和民间之间各种服务组织构成。本文中,介于政府和民间之间的服务组织主要是指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

(一)政府。2002年以来,三明、南平两市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撤消了乡镇“农六站”(即农技站、经管站、兽医站、水产站、农机站、水利站等)或“农五站”(部分县的乡镇兽医站归县农业局直管,如三明明溪、清流),重新整合机构、人员,相应成立了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流通与信息工作站。各村都配有农技员,形成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资等一体化服务网络,逐步由县(市)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了健全与发展。

南平市在组建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基础上,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人、财、物关系,鼓励科技人员采用资金、技术、信息入股的方式,与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通过下派科技特派员,搞好典型示范,培育了一批农村专业大户以及乡土科技人才,加快了农业科技的传播与推广。1999年以来,通过科技特派员,全市共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典型6759个,示范基地面积22.5万亩;建立青年乡土人才培训基地67个,培养乡土人才213万人;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5827期,分发技术资料55.94万份,培训农民51.49万人次。累计有1367名科技特派员与农户或基层经济组织建立了经济利益共同体,实施项目853项,总投资1.75亿元。

(二)民间。除了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外,民办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各种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成为三明、南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三明、南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推动,大力发展为当地主导产业和重点农产品服务的民间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向产前、产后延伸。

南平市在行业服务组的基础上,创办了各类行业协会、合作社或中介组织724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71个、乡级262个、村级389个,发展会员46831户(人)。全市现有组织流通服务队伍259支、l8万人,成为闽北农产品流通的主力军。这些中介组织有相当一部分都有自己的信息渠道,有自己的销售网络,有统一的品牌,统一对外接受订单,组织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使生产与市场实现了对接。例如,顺昌县柑桔协会从最初由乡镇协会的70多户会员,发展到现在成为分布全县11个乡镇、29个分会、2527户会员的全县性协会。南平市葡萄协会从2001年起,共培训农民1万人次,占全市葡萄果农的70%,其中有80多人被评为南平市“乡土人才”。协会建立了葡萄销售网络,使闽北无公害葡萄成功进入了上海、南昌、厦门、广州、深圳等地市场。去年,该协会还与漳州市东城食品冷冻有限公司合作,在建阳、建瓯两地建立了法国细刀豆生产基地。在农资供应上,南平市供销社系统在乡镇集散地组建化肥配送中心50个,建设直销点850个,把社会上化肥零售网点纳入供销社农资企业供应渠道。

(三)介于政府与民间之间。供销社与信用社。近年来,三明市把供销系统领办专业社、协会作为转变供销社职能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基层社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专业社、协会,同农民建立起利益共同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两年来,全市已改制基层供销社93个,基层供销点718个,农资供应服务点350个;建立农产品流通协会、行会、商会46个,专业合作社264个,各类农副产品营销组织1000多个。南平市供销社也领办专业合作社78个,入社农户6000多户。南平市从打造农村诚信社会入手,出台了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机制,积极培育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解决农村诚信缺失的问题,化解金融进入农村的风险。通过打造农村诚信社会,找到一个解决农村金融“失血”问题的有效办法,从而实现农户与金融机构的双赢。2002年6月,南平市从基层农村信用社选派了527名优秀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去兼任乡镇长或村主任金融助理。目前,全市已培育信用户10.44万户、信用村216个、信用乡镇7个。评上信用户的农民,按照授信额度1000―10000元不等,信用社发给小额贷款证,到银行贷款就像储蓄取钱一样方便。评上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在贷款授信额度和利息上还有优惠。信用社还对下派干部进行授信贷款,授信额度最低的3万元,最高的10万元,下派干部自己如果不贷款,可以为农户贷款提供等额信用金额的担保。2003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达23.9亿元,增长29.59%,其中支农贷款余额16.8亿元,增长31.7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4亿元,比年初增加5504万元。

二、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要求。

现有的乡镇农技推广网络缺乏财力支撑,机制不活,新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新要求,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业服务需求。农村土地使用和流转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供销社改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尚没有完全到位,法律援助服务、合作医疗服务等尚未破题,对农村、农民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还很低。长期以来,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是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或责任状)和上级布置的中心任务,是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等行政命令来落实,针对性、适应性都不强。

(二)民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目前,为农业提供服务的主要仍然是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方位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要求。民办服务组织特别是各专业协会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应有的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组织机构与服务功能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缺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机制与动力。此外,还有不少合作组织仍以工商企业从外部向农业投资和农民建立产销联营关系为主。这种合作模式,虽然实现了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提高了农业的比较利益,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但在利益分配方面,却很难让农民分享到一体化经营中的平均利润,对农民本身来说,摆脱了生产盲目性,而自身的经济地位并没有提高。从规模化经营的角度看,组织规模普遍较小,整体实力不强,跨地区合作少,覆盖面窄,带动力弱。

(三)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体制需要理顺。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目前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县、乡双重管理,业务由县级业务主管局指导,而工资由乡镇发给,工作安排、职务职称聘用则由乡镇决定,因此大多数农业技术干部许多时间都围绕乡镇中心工作运转,专业从事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时间、经费等难以保证。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现了与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脱节,人员被抽调,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的现象。由于业务工作的需要,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经费时都必须使用原来的“农技站”、“水利站”、“畜牧水产站”等牌子和印章,否则申请不到项目经费,以致一些地方基层站、所合并只是形式上的合并,其人、财、物并没有合并,其职能作用并没有真正得到发挥。农村社会化服务面临“两难”,即条块管理难以理顺,服务工作难以协调。例如,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由原来的涉农站所合并而成,由于其原来的上级主管部门仍然存在,有的乡镇为了生存,只能采取变通的办法,名义上合并,实际上还在单独运作。现有各上级部门仍然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有业务上的管理和指导的职能,但又无法单独进行管理和指导,有的地方实际上处于失管状态。此外,乡镇的有些事业单位都收归条管或县管,如国土资源所、林业工作站、广播电视站等,工作在乡镇,财权、人事权还在上级主管部门,名义上实行条块结合,实际上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乡镇难以协调其力量,服务工作难以开展。

(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与保障严重不足。

目前,大多数乡镇财政比较困难,投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十分有限。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直接减少了乡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剧了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导致乡镇机构运转更加困难,无力为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于经费短缺,农业新技术项目的试验、示范、推广和培训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大多数农业科技人员得不到基本学习培训的机会,技术知识得不到新的补充,开展综合服务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提高。南平市乡镇畜牧兽医站136个,有编制数322人,目前缺编44人,还有32人占编不在岗,有4个无人站、7个单人站,村级兽医防疫已不复存在。延平区农技、经管在编132人,实际在岗75人,仅占57%。顺昌县农技、经管在编127人,实际在岗61人,仅占48%。顺昌县农技人员能正常领到工资的18人,占14.2%;能领到50%工资的53人,占41.7%;只能领到50%以下工资的56人,占44.1%。

(五)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有待改善。各地普遍反映,当前农业发展项目资金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农村金融信贷管理中存在门槛高,担保抵押要求过于严格,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农村信贷十分困难,导致民间高息借贷十分活跃。农村信贷难加大了农业生产的成本和风险,很大程度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农村信用社由于近年来体制改革的反复,有关方面对农村信用社政策扶持不到位,加之农村信用社自身历史包袱沉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落后等原因难以完全承担支农重任。这些都使得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受到削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此外,农村信用社虽然近年来在营造农村良好的信用环境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培育出一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使农村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部分地方的农村信用环境仍然不佳,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影响了支农信贷的投入。

(六)供销社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近年来,我省各地正在进行供销社改革,成绩明显。供销社在立足为“三农”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服务性工作。尤其是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和牵头发展中介服务组织等方面发挥了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调查发现,(1)供销社改革发展很不平衡。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体制性障碍,仍在困扰着一些供销社,致使有的县级供销社经营萎缩,效益低下,服务功能弱化,少数县级供销社生存困难,还没有走出低谷,没有能力为“三农”服务。(2)供销社在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尝试,有的已初见成效,但总的看,起步还比较晚,发展还不够快。

同时,供销系统领办专业社、协会也存在着产权方面的问题。(1)领办专业社的供销基层社与其供销社母体的产权关系还没有彻底理清。目前专业社都在大量使用原供销社的场地、设备等,供销社母体的资产与新办的专业社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明晰。(2)供销社创办者与入社农民没有在产权关系上结成利益共同体。从长远发展看会成为合作社扩大规模的一个障碍,特别是当合作社遇到经营风险时。与之相关联,合作社的决策主要由供销社和农民社员大户控制,普通农户社员在合作社中的决策地位较低。

三、福建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拿来主义,借鉴国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一是发挥政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发动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促进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推动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首先形成一个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法律体系。发达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都是建立在一整套互相衔接的法律基础上的。我国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和章程,一些农业经济组织经常出现矛盾纠纷,经济组织运作不规范,成员正当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应尽快制定基本的、系统的农业法律,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发展交通、通讯事业,降低交易成本。从我省的情况看,阻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一大原因就是交通、通讯事业不发达,导致商业交易成本过高。这些领域私人企业由于投资期限过长、利润不高而不愿投入,因而政府应当承担起发展农村交通、通讯事业的责任。再次,发展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的投入,降低农民获取农用技术的成本。我省农村人多地少、资金稀缺,因而应着重加强生物工程技术进步,通过实现良种化、科学化来大幅度增加单位面积产量,这就要求政府加强对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的投入,降低农民获取农用技术的成本。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作为一个经济运行过程,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干预,尤其是在立法、管理、政策指导、信贷金融方面更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它必须按商品经济原则自主运行,摆脱政府部门的直接行政干预。例如,日本农协是一个半官方性质的组织,它由政府推动和支持,自下而上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庞大网络。从生产到流通,从技术指导到医疗保健,无所不包,无所不营。这种体系一方面有利于规模细小的农户实现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另一方面也决定了农协缺乏竞争,自我调节能力差,因而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日益严峻,农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困难。而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以市场为导向,在商品经济竞争中发展起来的,政府直接干预少,农工商综合体、私人企业、合作经济等多种成分、多种形式共同竞争、共同发展,因而形成了公共、集体、私人三种服务体系互相补充、协调的系统。因此,我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能用政府行为替代企业、农户的经济行为,一定要注意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发展以合同制为主的工商业服务系统,并把乡镇企业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来。农工商综合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种规模巨大、一体化经营的农工商综合体投入资金过大,且由于其垄断性,极易造成对农户的剥夺和农业资金的外流。美国私人农业服务体系主要是以合同制形式为主。在我省现阶段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采取合同制,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一方面降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的成本,另一方面农户通过合同的制订,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四是要优先发展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农民自主联合形成的合作组织,更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它能降低服务费用,使加工、销售环节利润回流,有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目前我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限于村级,乡镇乃至更高层次的经济组织在生产领域中远未形成气候,经济实力薄弱,缺乏健全的组织网络,覆盖区域的狭窄和组织数量的不足,使农业经济组织难以实现为农业服务的目的。因此,我们可借鉴日本农协的经验,兴办经济实体,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

(二)结合自身实际,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乡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体制。把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相结合,通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把乡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行政管理、发展公益事业和强化服务上来。把乡镇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灾减灾(动植物防疫)、生态环境建设、粮食安全、农村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等信息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提高农民综合素质(通过教育与培训)等方面上来。撤乡并镇及村组合并工作是今后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要求,乡镇合并后,政府的机构、人员减少了,但作为一个乡镇的社会面却大了,社会化服务空间也就大了。因此,要把开展我省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纳入《撤乡并镇及村组合并实施方案》一并实施。例如,三明市人口不足1万人的乡镇有39个,占乡镇总数的28%。对这些乡镇,可以合并一般乡镇,建立中心乡镇,开展“三农”中心试点,提高农业服务中心的规模,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技术服务实力,为农业服务中心向市场化动作打下基础。对于分流出来的乡镇人员、村干部,要发挥他们来自农村、来自基层,对农业农村情况相对较熟悉的优势,在农村一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使之成为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中坚力量。进一步明确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科学配置各种农村科技资源,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与组织的服务设施、服务水平与经济实力。要制定农业科技发展目标规划,明确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建立区域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着力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体系。

2、进一步发展民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领域,转变长期以来农产品产销经营处于无序、松散的状态,产销从原来的“买断”关系,尽快向建立合作关系、利益共同体和长效机制方向转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坚持互惠互利原则,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技推广机构为后盾,把农村各类乡土人才、技术能手、能工巧匠联合起来,把科技带进千家万户,在普及科学技术、推进专业化生产、推广适用技术和发展生产力中发挥重要作用。要着重抓好以下环节:一是专业协会与农户结合。以乡村经济、技术服务实体为依托,以农村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土专家”为骨干,在会员之间开展技术交流、信息传递,资金融通,统一销售等协作服务,引导农民发展区域性专业生产。二是协会与学会(研究会)结合。在各种专业学会、专业技术研究会的基础上合作形成学会、研究会以农业技术交流、信息服务为主,加强学会、研究会的联合和协作,完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三是集团承包。以科技团体为主体,集中抓区域主导产业和骨干项目的技术承包,突出区域上的代表性、工作上的示范性、技术上的超前性,通过和当地行政力量结合,促进区域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四是股份合作制。要引导农民把资金、土地、机械设备、技术、劳动力等资源的使用权入股,通过农户联合,使一家一户难以办成的事成为可能。五是专业大户与农户结合。鼓励农村专业大户,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土专家),包括一些经纪人,以自己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同时与当地农户结合起来,从事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不断把高新技术引进生产项目中去。3、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与乡镇(村)信息网络的联结。要对现有的农业网络进行集成整合,改变重复建设、小而散的局面,提高网络质量,尤其要加强硬、软件建设。建立农业信息主体市场,加强地区、乡一级信息市场建设,解决乡、村农业信息“瓶颈”问题。加强重点农业数据库的建设,突出建设农业批发市场行情、农业科技成果、农村综合信息、科技人才、农业资源、农业企业、农业政策、开发项目、招商引资,以及气象、水文、抗旱防汛等数据库,大力开发具有福建特色的食用菌、果、茶、菜、畜禽等创汇农产品的多媒体专家系统。加强信息资源建设,要围绕农业、农村、农民信息需求多样化的实际,切实强化信息采集和分类整理;深入进行信息分析、加工工作,充分挖掘潜力,有效利用;有目的地、有系统地筛选归类,有效发布符合农民需求的信息资源,尤其要建立“傻瓜型”信息使用系统,有利于农民直接应用。必须要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平台支撑,把各部门、各方面的信息资源整合到一起,真正实现信息的集成、处理、传输、共享等环节的规范化,实现信息资源兼容和共享。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普及信息技术知识,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要充分调动民间社会力量积极性,扶持和发展农业信息服务业和中介机构,培养市场化运作机制,促进农业信息化产业的形成和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网络、电话网络、卫星传输系统等信息传播媒体,充分发挥已有信息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有效地送到涉农企业和农民手中,真正发挥信息资源的巨大价值。

4、深化“四项改造”加快供销社改革。从2002年开始,全国供销总社提出在全系统实施“四项改造”,即以参与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开放办社和社企分开改造联合社、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去年,全国供销总社要求进一步深化“四项改造”,并把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列入重要工作内容。为此,笔者提出建立一个网络和两大支柱的改革框架。一个网络既以企业化的供销社为基础,以连锁经营为纽带,沟通城乡,联系国际,覆盖全省的现代流通网络。两大支柱即以供销社现代物流网络为依托,以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的,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形成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经营性服务体系和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为载体的协调性服务体系。只要我省按照全国供销总社进一步深化“四项改造”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一个以现代流通网络为主干,以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支柱的供销社新模式、新框架,就可以增强供销社市场竞争能力和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使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5、加大改革力度,把农村信用社办成服务于“三农”的农村金融机构。

(1)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以农户为主的信贷服务对象。根据农村信用社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情况,信贷服务重点应放到为农户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上,以农业贷款和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为主,建立与广大农户的密切联系。通过支持农户生产和民营经济壮大,以此增强自身实力,获得持续发展。对于其原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应规定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如考虑农村点多面广的关系,可由农业发展银行委托农村信用社代理,落实政策性亏损的弥补来源,划清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各自责任范围。

(2)进行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和制度创新,明确职能定位。农村信用社的定位应坚持农村合作金融性质,按照“一县一社、统一标准”的形式,将农村信用社由县乡两级法人改造为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有条件的可通过改制改组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经营机制和激励与约束机制,防范信贷风险,大力化解不良资产,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3)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给予必要的扶持。鉴于农村信用社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准国有银行”的性质,它主要服务于“三农”的特殊性,政府应该通过免征利息税、适当降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等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可给予农村信用社拓展业务领域、开展金融混业服务的特殊政策支持。对农村信用社因政策性因素形成的呆坏帐,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锁定基数,省市为主,逐年核销”的原则,由财政分几年逐步核销。考虑到不同地区的财政现状,在不同类型地区中央、省、地(市)、县财政应按不同比例承担核销份额。

一、问题

乡镇农业服务体系是我国振兴农村经济、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的基本力量。没有一支稳定的乡镇农业服务队伍,各项农业发展措施将无从落实。过去这支队伍较好地发挥了广大农业技术人员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现行的农业服务体系格局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推进,随着中国加入WTO,随着乡镇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乡镇农业服务体系正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因此,认真抓住入世后这段宝贵的过渡期,研究和调整农业服务体系发展策略,探索和加强机构改革中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确保乡镇农业有序发展至关重要。

当前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旧的格局急待转变。

由于历史的多种原因,农业服务体系长期以来以推广和服务为主,二头在外的格局和存在的队伍膨胀、机制不活、负担太重、观念滞后、竞争不力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当前应妥善解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和更新技术的问题。

(二)自身发展后劲不足。

经济实力的不足、创收项目的缺乏、筹资渠道的狭窄,再加上服务能力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和经济效益低使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受到了限制,如何适应形势、转变职能,拓展工作领域,找准工作定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确保服务和创收兼得,这是当前农业服务体系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三)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农业发展对投入的合理要求与现实中的低投入之间的矛盾在各地都相当突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要在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希望不大,因此,自身不创收,员工工资福利将得不到保障,这样也势必影响农业服务体系人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会导致农业服务网络职能得不到发挥,管理服务功能萎缩,政府的组织协调手段也会减弱。

二、对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严格遵循“三个代表”要求,搞好新形势下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化解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的对策是:

(一)以法兴农、把握主动

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就必须高度关注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就必须高度重视“三农”相关联的各个环节。当前突出的要切实加强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要按照农业“两法”规定,注重解决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突出矛盾,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要结合农业“两法”的贯彻,认识到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只有改革才是唯一的出路,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有利时机,深化改革。要依靠政策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这是目前逆境中农业服务体系争取主动必须面对的第一步。

(二)工作创新、注入活力

没有创新就没有出路。农业服务体系在新形势下变化较大,迫切需要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问题,更要解决在改革中站稳脚跟、求得生存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等不靠,主动参与,大胆创新。要抓住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的机遇,搞好农业示范园区的管理、服务、经营工作。同时,可以选择有基础、优势突出的地方,组建配套服务专业队、农业中介服务组织,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在这些方面可以不分集体和个体,谁有能力谁上,从而来壮大实力。

(三)以变应变、找准位置

一成不变、墨守成规总被历史所淘汰。为农服务是乡镇农业服务体系的组织依托。只有在新形势下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成为政府组织农业生产的帮手;顺应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成为农民致富的助推器,才能在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有所作为。但为农服务不能局限于单纯性的农业服务,要面向农村市场,广泛采取多元化投资机制,开展多形式服务。跳出“农”字,服务农业;跳出农业,服务农村,做大做强服务这篇大文章。

(四)服从全局、转变作风

人是事业发展的决定因素,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因此,首先要做到下级服从上级,部门服从全局,使整个政府工作运转有序、卓有成效,这是前提。同时要做到把内部人员协调组织到集中精力加快发展上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局面。具体要做好三件事:①建立起共同参与、整体行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共同的目标,发挥不同的职能;②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激励机制,从而弘扬起崇尚先进、竞争向上的正气来;③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形成学知识、学技术、学本领的良好氛围。只有自身转变观念快、业务素质高、竞争意识强,才能在新时代的农业、农村工作中有自己的地位。同时工作中要实施能人带动效应,要用开拓型、实干型、技术型人才,这是农业服务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

相信,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只要我们乡镇农业服务体系全体同志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21世纪的农业服务人员将前途无量,21世纪中国农业的前途将无限光明。

关于吉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一、吉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情况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和农村人口都占很大比重。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战略部署,调整农村经济工作指导思想,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到突出位置,提出了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促进吉林省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粮食大省向牧业大省和农产品加工业大省迈进,由单一的农业结构向二、三产业拓展和延伸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吉林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益性推广机构为主导,以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村中介组织、专业合作组织及其他农业企业为补充的比较完整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委员们对吉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在改革、创新、探索中获得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一服务体系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是:

(一)既巩固公益性服务机构,又重视加强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农、林、水、机、畜牧等服务机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力军,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政府必须提供、企业不能承担、农民迫切需要的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吉林省重视公益性服务机构的建设,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全省有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 3541个,人员32399人,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比如,榆树市建立“农机110”服务中心,由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推广站、农业执法大队等单位组成,设立指挥中心,集中接待群众咨询,解答农业生产中的疑难问题,查处假冒伪劣种子及其他涉农违法案件。同时,吉林省针对农民的需求,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中介组织、农村经纪人等新型服务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农业服务中发挥作用,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为主体的服务新格局。如通化市的米业集团争取“公司+农户”的模式服务种粮农民;榆树县弓棚镇的农机股份公司集中耕作参加公司的农户的土地,并开展农业机械化耕作服务;梨树县富邦农牧发展合作社、高家农机合作社以“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解决“大市场”与“小农户”的矛盾,这些作法都取得了成功。

(二)既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又积极拓展信息、信贷、销售等新的服务领域。吉林省在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同时,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不断完善农技推广、信息服务、流通服务、信贷支持和质量检查五大服务体系,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不同环节,产业分布的不同区域,发展的不同阶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比如,各地农技推广体系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的推广应用;长春市以中国长农网为核心,建立“互联网、电话网、卫星网”三网合一,“网络信息服务、电话语音和固网短信服务、农民远程教育服务、智能化农业专家系统服务”四位一体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四平市梨树县积极探索资金互助的形式,建立合作社,组织农民集资入股,入社农民根据资金入股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并享有入股资金6倍的资助权利,大大缓解了社员临时借款难的问题。

(三)既注重发挥本系统优势,又善于借助社会资源。吉林省借助农业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聘请专家学者到农村开展项目研究、技术培训、顾问咨询等活动,用新技术推动新发展。比如,吉林农学院牵头,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长春市农科院等七家科研单位的25名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大规模现代化农业数学化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课题组在榆树市弓棚镇13号村进行玉米精密播种与变量施肥试验示范,把卫星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系统、农业生产专家系统等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科技化水平和农业产出效能。

(四)积极探索,推动农业服务体制改革和创新。吉林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机制创新中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04年,吉林省选取东部敦化市、中部公主岭市、西部洮南市、城区长春市双阳区作为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县,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作为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2005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免征农业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发[2005]20号),就乡镇公益性推广服务机构改革提出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公益性、经营性分类管理的原则,大力整合乡镇站所。以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为农业、农村、农民无偿服务,原则上设置两个服务中心和若干站所,即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禽防疫服务中心和农业、林业、水利、农机、计生、文化等站所。乡镇服务中心和站所实行县乡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一般实行财政拨款。这种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有利于公益性服务组织和队伍的稳定,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增强服务功能。

二、思考与建议

吉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进展令人鼓舞,同时也应注意到在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视察团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继续重视和加强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施科教兴农的重要载体,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的重要任务。

(二)要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完善各类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应向吉林省那样,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巩固公益性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经费渠道,稳定服务队伍。要加强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通过深化改革,进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活力,加大对公益性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多元化发展,使先进适用技术进入更多农户。要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和市场设施建设,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此外,还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

(三)要进一步探索构建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鼓励、扶持各类形式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等非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够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的重要服务力量。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为他们创造发展的环境和条件,要从财政、信贷、税收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优惠;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和扶持,帮助他们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改革新途径,推行农村小额信贷,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发挥区域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委员们对长春市在发展种植业基础上发展养殖业,在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基础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一做法走出了农业由低效益向高效益转化、农民由温饱向小康转化的新路子。同时,委员们建议,要重视对农业区域优势的研究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

(五)要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基层农业科技人员直接面对群众,需要帮助群众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当地农业发展水平。要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待遇和地位,吸引优秀大中专毕业生投入到农业技术服务事业上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和农业科技推广重点,对现有农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做到持证上岗;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和指标体系,对一线农技人员的考核,要由县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业生产者代表共同进行,特别要注意听取科技示范户的意见。

(六)要进一步研究加大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项目的投入力度,形成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技推广、人才培训、农机装备等对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很好的促进和带动作用,要重视、研究加大这些项目的投入力度。除争取增加国家财政投入外,要鼓励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投入,依靠集体经济自身积累,进一步引导农民自办、联办有利于提高整个地区生产效能的公益事业。

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将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必要途径,通过农技服务体系的运转,农业技术传送到广大农民手中,并运用于农业生产中,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农业技服务体系建设关系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现就我省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 一 我省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的现状:

> > 我省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县乡村三级农业技网络,也备配了一定的人员,在农业技服务体系建设中作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现有的农业技服务体系格局基于计划经济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农业技服务体系的对象农村和农业民的许多实际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客观上要求农业技服务体系要有与过去有质的变化,我省的农业技服务体系在以下三方面存在着不足:一是县级农业技推广中心的农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相对老化,难以满足广大农业民对半年技术的需求,满足不了农村对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的需要。二是农业技推广网络不健全,尤其是乡村推广网络未能发挥其就有的作用,乡级农业技推广人员基本处于就付状态,既不能将本地农业生产的技术状况真实反映出来,更不能创造地解决生产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仅仅起传声筒的作用。村级农业技网络几近瘫痪,偶尔只是村干部挂挂名而已,在农业技术与农业民之间出现了断层,农业技推广工作发挥不了就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推广程序有较大的欠缺,尤其是示范环节薄弱,一些先进的农业技术没有通过示范阶段就运用行政手段去推广,部分农民没有真正接受,结果未能产和经济效益,有些还出现负面影响。

> > 二 成因分析:

> >

1、知识结构老化,更新步伐较慢 > > 目前,县级农技推广中心的技术人员有80%以上是八十年代毕业的,不到20%中九十年代毕业的,由于历史原因,在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大部分仍是七十年代的知识,而且暗以粮食生产方面的知识为主,经济作物方面的技术寥寥无几,只能适应于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由于经费问题,农技人员绝大部分未接受过其他系统培训,知识得不到更新,对农民的指导难以落到实处。

> >

2、农业经费不足,工作安于现状

> > 大部分乡农技人员年龄偏大,观念陈旧,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些植保员甚至连害虫、病斑也看不清,更不用说去田间调查,乡级中心工作繁杂,农技人员被频繁地抽调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从事农技工作的时间,农业经费不足,县乡农技部门无力去进一步完善农技服务体系,个别县还取消农技推广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务费,有的甚至将农技推广中心划为差额拔款单位,不足部分要求农技中心自行解决,村级经济匮乏,无力顾及农技服务公益事业,村级农技推广工作台出现空白,成为农技推广工作的“瓶颈”。> >

3、推广程序欠缺,往往急功近利

> > 农技推广的三步曲试验、示范、推广是以实践中总结出来又被实践所证实的科学推广程序,缺乏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中主要是搜集人推广别的地区成熟的农业技术,看其能否适应本地的条件,能否被广大农民所接受,能否转化成农民的自觉行为,农民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心理素质普遍较差,从理论上接受一项新的技术较困难,需要手把手地教,通过实践去教,另一方面农民微薄的收经不起一丁点风险,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让农民看得见实惠,真正理解和接受新技术,大部分农民宁愿因循守旧,有些新技术忽视了试验示范阶段,结果适得其反。> >

三、健全农技服务体系的对策

> >

1、更新知识,满足需求

> > 针对农技不员的知识结构老化的现状,的更新农技人员知识作为健全农技服务的重点来抓,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姻,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农技人没知识水平,使农技人员能真正掌握最新的农业科学知识.走自学为主,受训参观相结合的道路,为农技人员提供一整套能代表最新农业实用技术的书籍,组织严格的考试,将考试成绩与职称联系起来,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农技人员,为农技服务体系发挥作用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切实满足我省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需求。

2、深化改革,健全网络

> 现行的农技推广网络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要从根本上改革农技推广网络,重点完善村级农业技推广网络,在政府不增加开支的情况下,理顺县、乡、村推广部门的关系,推广物化技术,实行物技结合。每个村备一个农技员,赋予其农资经营、农技推广的权力,在县、乡农技推广部门管理下开展和推广活动,其经营利润作为农村推广报酬,既可使农村推广网络通畅,解决农村服务体系中的“瓶颈”问题,使农业技术传授到农民手中,又不增加政府财政负担,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一是政策可行,国家已经赋予了县、乡农业三站的农资经营权,虽然没有明确村级农技员可否经营农资,但在现行的农资供应网络中,每个村都设有代销点,实质上是经营农资,而从业人员处无序状态,农技水平得不到保证,村级农技员享有农资经营权不违反有关政策,属“打擦边球”行为。二是技术可行,很多农业新技术是以物化技术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推广含新技术的农资产品的同时,也推广了其所含的新技术。三是效果可行,村级农技网络的建立,将会极大地推动我省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以防治水稻害虫稻飞虱为例,使用新农药吡虫啉可有效地控制其为害,在物技得不到有效结合的县市,农业部门推广新农药,而农资经营部门因经宫风险不敢大量进货,造成有方无药,新农药不能大范围推广,从而造成损失。在实行物技结合的县市,农业部门可以及时了解新农药的性质,能有针对性地调入对路农药,在较大范围内推广使用新农药,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

3、建立试验园区,重视试验示范

> 在县、乡农技推广部门建立固定的试验园区,使引进的新技术得以进一步验证,同时为大面积推广积累经验,县、乡农技人员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试验园区,不断引进新技术,不断试验示范,做给农民看,在充分示范的基础上,结合市场行情和我省实际,运用适当的引导,以大面积推广,确保农技推广落到实处,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逐渐改变农民的观念,形成“引进技术――中心试验园区――乡镇试验园区――村级农技推广――农民――农业生产”的农技推广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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