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师绩效工资考评补充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关于教育现代化检查验收对教师绩效工资考评补充规定
由于教育现代化检查验收工作需要,现对2011年教师绩效工资考评作以下奖惩补充:
一、奖励
1、学校检查评比成绩突出,每次奖励该教师20分。
2、教育中心校检查书面表扬,每次奖励该教师40分。
3、区教育局检查书面表扬,每次奖励该教师80分。
4、教育中心校奖励到教师的奖金属教师本人所有。
5、后勤人员分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检查中,书面表扬一次,奖励性工资上浮1%。
二、处罚
1、学校常规检查评比(黑板报、卫生、纪律、班级文化等)成绩较差,每次扣该教师10分。
2、学校通报(校讯通)批评,每次扣该教师20分。
3、教师课件、备课等不按要求上传,每少一件扣10分,迟传1天扣5分(按天累计计算)。
4、教育中心校检查通报批评,每条扣该教师20分,同样问题第二次通报批评的,每条扣该教师50分。同样问题连续通报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5、后勤人员分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检查中,书面通报一次,扣除奖励性工资的1%。同样问题第二次书面通报扣除奖励性工资的5%。
6、区教育局检查通报批评,每条扣该教师100分,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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