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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供电公司客户工程全过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客户工程管理,细化业扩报装流程及客户工程管理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根据诸电字〔2006〕29号文《诸城市供电公司客户工程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受理用电申请
1、供电所受理的所辖范围内客户用电申请,由供电所负责做好记录,填写客户用电申请登记表(附表一),并及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人员,以便及时到位勘察。
2、所有公用性质的用电(包括:公用变、路灯用电、广告灯箱、交通指示信号用电等),无论公司哪个单位施工在施工前必须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报装手续,以便按时结算电费。
3、公司内部用电和多产企业用电的新装增容和变更用电业务与客户用电工程同样管理。
二、现场勘察
1、全市所有新装、增容及重要的变更用电客户全部由业扩报装专工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按规定的时限现场勘察,以提高到位勘察率。
2、对市直高供低计客户工程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线路工区和科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对乡镇高供低计客户配电工程的现场勘察由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人员负责、所辖供电所人员参加。现场填写《客户电力工程现场勘察报告》(附表二),并履行各方签字手续。
3、客户工程的现场勘察,线路工区和科信公司应配备专人参加。各单位在接到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人员的通知后,应按时参加,若不按时参加,超出勘察时限由组织单位提出考核意见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未参加勘察的人员于次日自行现场勘察,并将勘察意见于勘察的第二天报客户服务中心。
4、供电所接到客户用电申请后,填写客户用电申请登记表并及时以电子邮件发给业扩报装人员。现场初勘后,电话联系业扩报装人员确定勘察时间。业扩报装人员接到供电所的电话后,正常情况下,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约定的时间到位现场勘察。供电所人员初勘时,要了解客户情况,并让客户填写高压用户用电申请书(盖章)。在客户服务中心业扩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前,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并与业扩报装人员做好配合,严禁发生现场找不到人的现象。盖好章的用电申请书,在业扩报装人员现场勘察后一并交勘察人员。未经业扩报装人员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前,不得先行施工。
5、为不影响客户急需用电的要求,防止超过报装接电时限要求而影响优质服务,对客户服务中心业扩人员来不及现场勘察的,农村综合配变以及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下的其它新装、增容工程和变更用电业务,经业扩报装人员认真审核供电所初勘方案和有关资料后,认为可行的,可先办理业扩报装手续,但事后勘察人员必须对该客户进行复勘,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由供电所在限期内整改。
6、对重要的变更用电业务:如临时用电、变压器异地迁移、更换电盘、暂换、改压、改变用电性质和业扩人员认为需要现场勘察的,必须由业扩人员现场勘察后确定方案。
7、为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勘察到位,高供高计客户及市直客户工程的现场勘察由科信公司安排交通工具;对农村高供低计客户的勘察当车辆无法行驶时,由车管科安排车辆(车管科无法安排车辆时由供电所派车)。
8、已约定的勘察时间因特殊情况(如特殊天气、客户工程太多等)不能及时到位勘察的,由供电所向客户做好解释,再次勘察时勘察人员应向客户说明情况。
三、方案的确定及答复1、10KV及以上高供高计客户工程接入系统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在规定的时限内确定,分管领导批准后以电子邮件形式下发各有关单位,客户服务中心根据确定的接入系统方案,制定供电方案和《设计任务委托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发给相关单位和答复客户。
2、高供低计客户工程由客户服务中心将现场勘察拟定的供电方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生产技术部审核,若有异议请在一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服务中心提出。遇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事宜等,经公司领导签批后办理。已确定的供电方案属市直客户的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答复客户,属乡镇客户的由所属供电所负责答复客户。
3、高供低计客户在同一供电区域内(一个厂区),原则上最多安装2台配变,当累计变压器已达到2台,容量达到500KVA时,客户再新装、增容变压器时一律实行高供高计。两个及以上客户不属于同一个厂区但共用同一配电室时,变压器容量累计达到500KVA,无论哪个户再上变压器必需重新建配电室分开后增容,否则实行高供高计。为确保供用电安全,客户的同一供电区域内,只能采用一种供电方式供电,不准同时存在高供高计、高供低计和低供低计多种供电方式(临时用电除外)。
四、客户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1、配电工程的设计要本着安全、可靠、科学、经济的原则进行。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计任务委托书》的要求进行设计。
2、高供高计客户工程设计图纸应一式6份,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分别报生产技术部1份,客户服务中心2份(报装、计量),工程投运送电后交接时,由施工单位将其余2份图纸分别移交给线路运行单位和配电室管理单位(供电所、城区用电管理科),施工单位留存1份。
3、设计单位在设计时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方案(如更改容量、改变供电线路等)时,要通知业扩报装专工,方案变动较大时需重新组织勘察。
4、凡10KV及以上高供高计客户工程和市直高供低计客户工程由科信公司进行施工,农村高供低计客户工程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供电所施工,由科信公司施工的必须接到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的《客户工程施工委托书》后方可安排施工,并严格按照委托书的要求进行。
5、凡由电力部门承建的客户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供电方案和合同期限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方案,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需经客户工程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及电网运行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
6、施工单位与客户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统筹考虑近期工程量、客户前期准备时间、带电作业条件以及设备供货时间,以保证客户交纳预付款后按合同日期施工。对于个别因特殊情况短期不能施工的工程,要向客户做好解释,合同施工日期、预付款可适当后延。
7、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客户工程的进展情况,业扩人员除对客户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定期走访外,施工单位必需于每月末将客户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以邮件的形式报客户服务中心。
五、高供低计工程验收
高供低计客户工程验收由客户服务中心计量人员和施工部门及线路运行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单。
1、市直客户工程:当线路工程施工完毕达到验收条件时,由科信公司及时联系线路工区进行验收,线路验收合格且配电室达到送电条件时,科信公司方可联系计量科进行装表接电(计量科同时通知城区用电管理科进行配电室验收)。线路验收资料一式三份,线路工区、科信公司和报装各存一份。
2、农村客户工程:工程施工完毕后线路部分和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由供电所组织技术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联系计量人员进行配电工程的营销管理验收和装表接电,装表人员填写的验收单与装表工作单按流程化管理传报装。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施工部门应及时组织消缺,经复验合格后装表接电。
六、工程交接
1、高供高计客户工程交接由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部、科信公司、运行单位(线路工区或供电所)共同参加。交接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交接地点为客户工程现场。工程交接时,施工单位必须将交接的有关资料带齐,并出具书面《客户工程交接报告》,由各方代表签字确认,交接报告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存执,工程送电后,交接方为生效。若因安全、技术等原因运行单位或配电室管理单位(供电所、城区用电科)拒绝接收的,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生产技术部验收合格后现场进行交接。并将交接资料施工部门和运行单位留存后,一份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
2、高供低计客户工程交接,属市直客户的,线路验收时科信公司和线路工区在验收合格后直接交接,双方签字,交接报告双方留存,科信公司将交接报告的第三份与验收报告的第三份于次日一同交客户服务中心存档;配电室的交接,在验收合格后次日科信公司将资料一式2份(报装、城区用电科)交客户服务中心。属农村客户的,经客户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并送电后,有关资料由供电所留存。
七、回访
1、高供高计客户、高供低计市直客户由科信公司负责回访,并填写《客户工程回访登记表》(附表三),将每月《客户工程回访登记表》月末汇总后报客户服务中心一份。
2、农村高供低计客户由所辖供电所负责回访,并填写《客户工程回访登记表》(附表三),将每月《客户工程回访登记表》月末报乡村电管部,由乡村电管部汇总后转客户服务中心一份。
八、其它要求
1、为正确选择计量方式,合理配置电能表和CT倍率,准确区分用电性质和用电分类,合理配置电容器容量,要求供电所施工的客户工程配电盘加工必须凭客户服务中心出具的电盘加工通知单,到公司认可的电盘加工单位(科信公司或德隆电器公司)加工,并在办理用电手续时一并提供加工单位出具的电盘加工证明;所使用的变压器,必须提供新光物资公司出库的变压器证明。城区供电所、万家庄供电所自行加工的配电盘,必需符合公司统一规定并只能用于本所所辖用电客户,不得出售其它客户使用。
2、新装增容高供低计客户,农村综合配变配置1面盘,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不执行力调电费的配置2面盘(计量、出线),其它100KVA及以上的配变配置3面盘,即:计量盘、出线盘、电容盘。
3、高供低计客户未加装电容屏的,必须按规定加装随器补偿电容。
4、安装电卡表的范围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扩大电卡表安装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
5、高供低计客户临时用电变压器配置1面盘。
6、新装农村综合配变必须在配电盘的适当位置加装低压避雷器。
7、供电所将原已进货的S9型变压器数量于7月30日前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报装班,S9型变压器使用期限截止到10月31日。
8、违反本规定的在公司经济责任制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