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检查员工作须知..76165110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检查员工作流程”。
企业内部检查员工作须知
一、绿色食品企业年检
(一)绿色食品证书是产品合法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唯一凭证。《证书》使用期为3年,第一年自颁证之日起生效,第二、三年在《证书》上加盖年检合格章后有效。逾期未盖年检合格章的,视为无效证书。
(二)企业每年都要按所在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规定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后,应及时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加盖年检合格章。
(三)年检合格的必要条件:一是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对企业的实地检查结论为合格;二是企业按期缴纳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
二、绿色食品续展认证
(一)标志使用年度为第三年的拟续展企业,应于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所在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续展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企业续展认证前应符合的两个先决条件:一是用标期间年检合格;二是全面履行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未续展或续展未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否则工商部门将按假冒绿色食品查处。
三、绿色食品证书变更与产品增报
(一)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商标、核准产量等发生变化的,企业要及时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二)获证产品的原料、配方、生产工艺或生产规程、产地环境等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企业应办理产品增报手续。
(三)证书变更程序为: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交变更申请和相关材料(产品名称变更的,须提交拟采用的新包装设计稿;企业名称变更的,须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名称变更的,须提交新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认证核准产量变更的,须提交原料采购合同及购销发票复印件,产品(原料)新产地名单、地块分布图和农户名单),并附证书原件,经核实情况后,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四)目前产品增报按认证程序办理。
四、绿色食品企业用标管理
(一)包装标签管理
1、绿色食品产品包装要严格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要求设计,图形商标、文字商标、绿色食品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以及绿色食品防伪标签应同时使用在一个包装产品上。
2、包装印刷前要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不规范和违规用标后果的发生
3、绿色食品产品包装、标签要有计划、按用量分批印制,避
免印制过多而造成浪费或违规使用。
(二)应注意防范的不规范用标行为
1、绿色食品标志、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文字未按《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使用。
2、包装标签只用绿色食品标志或文字,没有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3、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发生变化后,未办理变更手续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4、在绿色食品产品包装上使用容易引起对认证产品名称产生误解的标识和文字。
(三)要杜绝的违规用标行为
1、超范围使用标志:将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用在本企业未认证的产品上。
2、将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许可给他人(包括集团公司、子公司、联营公司、参股公司等)使用。
3、企业改制后,没有办理《证书》变更或产品续展手续而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原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4、扩大生产规模或新建基地,未经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5、产品名称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手续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6、未续展或续展不及时,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7、续展未通过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和企业信息码或产品编号。
五、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管理
(一)各类企业质量控制的重点
1、种植企业质量控制重点是病、虫、草害防治及投入品管理;
2、养殖企业质量控制重点是防疫、检疫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饲料、饲料添加剂及药品的来源和使用管理;
3、食品加工企业质量控制重点是绿色食品原料购销合同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变化和食品添加剂使用。
(二)配合产品质量抽检应关注的事项
1、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每年开展对获证产品的跟踪监督抽检,要配合上述机构在本企业绿色食品仓储区(库)准确抽取指定的绿色食品产品。
2、对产品检验结论有异议,应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书面复议或仲裁申请,超过规定时限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企业认可检验结果,将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或直接取消标志使用权处理。
3、产品抽检结论为合格的,其检验结果在三年内可以作为产品续展的检验结果,该产品在续展认证时不再另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