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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一五”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
http:// 2010-7-29 10:3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绿色食品产业提出的新要求,为加快发展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省绿色食品工作起步于1991年,是全国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经过十多年发展,现已初步形成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框架。到2005年底,全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218家,产品363个;产地监控面积91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38%;年实物总产量达170万吨,产值66亿元,占全省农林牧渔业产值的4%;当年出口创汇4139万美元,占全省同期农产品出口额的12.5%;直接受益农户140万户,年人均来自绿色食品的新增收入为80-100元。全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有40家,占26%,在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绿色食品企业6家,占30%。省、市、县三级绿色食品管理网络基本形成,拥有各类专兼职管理人员214人,其中22人为国家级绿色食品检查员,79人获国家级绿色食品监管员资质。
整个“十五”期间,我省绿色食品产业迅速发展,但相对于邻近省份而言,仍属中等偏下的位置。目前,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迟缓,总体规模偏小;二是全程质量监控措施滞后,市场监管难度大;三是缺乏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力支持不足。
二、发展机遇
我省绿色食品发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期,省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绿色食品是农产品通向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绿色食品产业是我省农业的增长点。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事关国计民生,不容忽视。要求以系统性措施和足够大的力度来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认真分析并充分发挥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优势,对于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
1、方针政策。国家把“三农”工作摆上了“重中之重”位置,推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战略措施,实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良的运作平台。大批工商企业纷纷看好绿色食品产业,相继投资绿色食品开发。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制定公共政策时的主要因素之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新农村整体工作部署,都对发展绿色食品提出了明确要求。绿色食品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全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面临着良好的政策机遇和极大的拓展空间。
2、资源优势。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共有生物资源10917种,耕地面积410万公顷,草场面积166万公顷,水面105万公顷,其中可养水面48万公顷,常年粮食、油料、水果、茶叶、肉蛋和水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十位。地处华东腹地,襟江近海,承东启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全省交通便捷,形成铁路、水运、公路、空运立体交通网络,公路密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铁路通车里程居华东首位。全省各类生态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3%,森林覆盖率达30%以上,全省2/3的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优良。此外,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这些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市场需求。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崇尚安全、优质、营养已成食品消费主流。商务部《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最关注食品安全的占71.8%,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0.6%,购买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0%,选择“价格优先”的仅占8%。绿色食品以无污染、安全、营养为宗旨,正逐步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绿色食品正成为食品消费的主流。据权威机构上世纪末评估,“绿色食品”品牌价值已达200亿美元。“中国绿色食品工程”被誉为全球可持续农业发展最成功模式之一。伴随“绿色壁垒”的日益严重,绿色食品将在扩大农产品出口贸易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成为全省农产品抢占大中城市市场,发展国际贸易的主力军。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加快”方针,把绿色食品发展融入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增强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努力实现安徽绿色食品产业奋力崛起。
目标任务:到“十一五”末,全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实现“三个明显提高”,即提高对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贡献率、提高对农产品出口贸易额的比重、提高在农民收入构成中的份额。到2010年,全省绿色食品产品总数稳定达到1300个,年均新增200个;绿色食品产地监控面积达2600万亩(包括农田、山场和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5%,其中生产基地1800万亩(不含复种面积),年均新增200万亩;绿色食品产品产值占当年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由2005年的4%提高到10%以上,年增长1.2个百分点。全面发挥绿色食品在农产品出口中的主导作用,在2005年绿色食品出口额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12.5%的基础上,到2010年,将稳定达到40%以上,年增长5.5个百分点;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中70%以上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产品的加工(包装)转化率达80%左右;绿色食品在农民增收中的功能明显提升,贡献率将由2005年的5%左右提升至15%;并带动加工、包装、保鲜、营销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并新增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10亿元。
进一步夯实绿色食品产业基础,“十一五”期间,加速产品流通,扩大市场占有率。新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0个,总面积800万亩;建立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5个,并创建10个绿色食品生产县,开展县域环评,整县推进;建立4-5家区域性绿色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和一批绿色食品营销中心(或专柜)。
四、产业布局和建设重点
“十一五”期间,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质量为根本。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三是坚持技术进步和创新。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要及时跟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及时跟进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及时跟进农业基地项目建设,及时跟进块状经济发展。
(一)主导产业。“十一五”期间,全省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经济的重点是大宗粮油作物、区域特色产品和优质畜禽水产品。并逐步培植,做大做强,形成代表全省农业形象的名牌产品。
(1)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开发:水稻种植面积800万亩,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3432.9万亩(2005年统计数据,下同)的23%以上,产量为230万吨。
(2)绿色食品原料(小麦)开发:小麦种植面积500万亩,占全省小麦种植面积2984.3万亩的16%以上,产量为120万吨。
(3)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开发:以油菜、花生和芝麻为开发重点,绿色食品原料油菜面积400万亩,花生面积150万亩,芝麻面积50万亩,占全省油料种植面积1954.7万亩的30%以上,食用植物油产量达40万吨。
(4)绿色食品茶叶开发:规模90万亩,占全省茶叶面积52%以上,产量3万吨。
(5)绿色食品乳制品开发:优质饲料和饲草原料种植面积达200万亩,产品以纯牛奶、花色奶、奶粉为主,产量2万吨。
(6)绿色食品饮品及酒类开发:原料种植面积达200万亩,饮用水、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多品种开发,产量20万吨。
(7)绿色食品养殖业产品开发:畜禽产品以羊、牛、禽、蛋产品为主,水产品以鱼、虾、蟹等为开发重点,养殖业产品产量达30万吨。
(8)绿色食品蔬菜产品开发:蔬菜产品开发以根菜类、菌菇、豆类、瓜类、茄果类、高山蔬菜和名、特、新蔬菜为主,面积100万亩。
(9)绿色食品名特优资源产品开发:以山核桃、竹笋、板粟、葛粉等产品开发为主,绿色食品原料种植面积达30万亩。
(二)区域布局
(1)以沿江晚粳稻、沿淮优质粳稻、江淮之间杂交籼稻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大米生产,重点建设安庆、巢湖、芜湖、宣城、池州等市的绿色食品稻米基地。
(2)以沿淮地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专用小麦(面粉),重点建设淮北、阜阳、亳州、宿州、蚌埠、淮南、六安、滁州等市绿色食品专用小麦基地。
(3)以江淮之间双低油菜产业带,以皖东、淮北优质花生,阜阳、安庆芝麻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双低油菜生产和油料加工基地建设,重点抓好合肥、滁州、巢湖、蚌埠、六安、宿州、安庆、芜湖、宣城等市的绿色食品油料加工产品的开发。
(4)以黄河故道地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水果生产,以皖西、皖南山区为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林特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抓好砀山、萧县、濉溪、怀远等县的绿色食品梨、葡萄、石榴,宁国市绿色食品山核桃等产品开发。
(5)以沿江地区和县、繁昌和沿淮淮北地区的怀远、砀山、阜南、埇桥、谯城等县(区)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反季节蔬菜生产基地,以皖南山区、大别山区的岳西、金寨、绩溪、石台等县为重点,建设绿色食品高山蔬菜生产基地。
(6)建设皖南、皖西山区绿色食品茶叶产业基地,重点抓好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等市的绿色食品茶叶品牌开发。
(7)加强绿色食品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江淮、淮北地区绿色食品优质三元猪产业带,沿江及巢湖流域、宣城、合肥市绿色食品优质禽及禽蛋产业带,淮北地区绿色食品肉牛和优质肉羊带,城郊绿色食品乳品产业带开发。
(8)建设沿江和沿淮绿色食品水产品产业带,重点抓好大型库区、生态环境良好的湖泊等水域绿色食品水产品开发。建立绿色食品河蟹、鳜鱼、青虾出口创汇基地。
(三)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实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市场体系和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三大重点工程,为绿色食品发展构建平台,提供强力支撑。
(1)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选择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区,并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双低油菜、蔬菜、茶叶、林特产品为重点,建设50个、总面积达到800万亩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选择10个绿色食品产业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支持开展县域环评,整县推进开发绿色食品产业,创建“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县(市、区)”。
(2)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建设。园区建设要以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体,园区内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与食品工业相关的包装、原料、技术研发等企业间,实现相互配套,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板块。“十一五”期间,通过政策、资金、技术等手段,进一步扶持规范繁昌县和桐城市的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在有条件的地区,扶持新建5个左右的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通过绿色食品经济开发园区的建设,推进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提高绿色食品产业综合效益。
(3)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和品牌建设。市场建设是培育绿色市场、倡导绿色消费的一种有益措施,对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推进绿色食品产品贸易意义重大。“十一五”期间,在合肥、铜陵、芜湖、阜阳、黄山等交通、区位等优势明显的市,建设绿色食品批发市场,在合肥、安庆、滁州、淮南、蚌埠等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营销中心、专柜30个。打造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实现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中70%以上是绿色食品。
(四)发展主体。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发展绿色食品的主导力量和重要载体。目前,我省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为20、313、729和658个。各类经济合作组织4500个。要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发动、考评奖励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在绿色食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指食品企业,下同)和70%的省级、50%的市级、40%的县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绿色食品生产企业。依托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行“协会+企业+农户”的基地建设和质量监管模式,力争在50%以上绿色食品的生产、管理和营销中,建立相应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建设。
五、保障措施
发展绿色食品的核心是将资源优势、生产优势和产品优势转化为质量优势、品牌优势和效益优势,是现阶段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选择,对安徽农业经济崛起具有重大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强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按期实现“十一五”目标和任务,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结合“生态安徽”建设,加强绿色食品基地的生态环境建设。通过保护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减少“白色污染”、扩大生物农药使用范围、保护渔业水域资源等措施,为绿色食品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在绿色食品生产区域建立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严禁超标准排放“三废”,并建立绿色食品生产保护区。
(二)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要求,推广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操作规程。引导加工企业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加工、贮运。要在基地建设中,切实加强监管工作,大力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指导农业投入品使用、实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和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成立绿色食品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本区域绿色食品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绿色食品开发中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要大力开展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和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绿色食品事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办事机构或重建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能、定编、定员,并提供相应工作经费。“十一五”期间,新增一批国家级绿色食品检查员和标志监管员。
(四)加大政策扶持。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激励和促进社会力量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在省级名特优新品牌农产品评审、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农产品(粮食、畜牧、蔬菜、水产等)十强县评比中,要把绿色食品作为重要条件之一;在“一村一品示范工程”、“农产品进超市”、“畜牧、水产富民行动”、“农村合作组织示范工程”等项目立项中,要把发展绿色食品作为重要立项依据;农产品商品基地、农业出口创汇基地、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示范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等工程建设中,要把发展绿色食品列入建设内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对绿色食品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对与农户签订绿色食品产销合同并保证收购的企业,在贷款方面给予扶持;对从事绿色食品科研、生产企业要享受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同等待遇。
(五)多渠道增加投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关于绿色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大公共财政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支持力度。争取省财政在专项预算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绿色食品开发专项资金。各级财政也要做出相应安排。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运用贴息、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绿色食品产业建设,扩大绿色食品投资规模。要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城市工商资本和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发绿色食品,增强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能力。引导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增加对绿色食品生产的投入。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农户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发展机制。
(六)扩大产业宣传推介。加大绿色食品宣传,积极引导生产和消费,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绿色食品事业,推动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社会合力,创造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快绿色食品市场建设,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交易网络。在全省大中城市建立绿色食品专营店、柜,使绿色食品直接与广大消费者见面,促进我省绿色食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建设绿色食品连锁店,营销中心等,逐步形成完备的绿色食品流通网络。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合理引导消费需求,积极通过农交会、绿博会等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和推广认证产品。完善安徽绿色食品网,建设绿色食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七)进一步加强产业管理。一是加强科技研究和推广,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进行绿色食品专
用生产资料(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科技攻关;加大现有绿色食品科研成果进行应用和推广力度。二是充实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食品监测机构力量,完善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食品监测机构手段。三是加大市场培育和监管力度,杜绝违规、侵权使用标志行为。四是多渠道多形式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强绿色食品产业主体发展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加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培育精品农业,保障公共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目标考核。省、市要恢复、成立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或成立由农业、发展计划、财政、食品药品、工商、卫生、质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实行会商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确保绿色食品产业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和农民收入的大局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绿色食品发展,将其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绿色食品管理机构,改善工作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在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尽快形成“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的共同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