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打非治违”宣传版面资料_打非治违宣传资料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0:10:0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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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打非治违”宣传版面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打非治违宣传资料”。

(版面一)

强化民爆物品管理,严打涉爆违法犯罪

民爆小常识

【爆炸物品】凡受到摩擦、撞击、震动、高热或其他因素的激发,能产生激烈的化学变化,在极短时间内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同时伴有光、声等效应的物品,统称为爆炸物品。

【燃烧】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或固体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一切液体的燃点都高于闪点。

【自燃点】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

【阴燃】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含水分较高时会阴燃,如成捆堆放的棉、麻、纸张及大堆垛的煤、草、湿木材等。

【爆炸】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急剧增加或使两者同时急剧增加的现象。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

【火工品】

火工品是装有火药或炸药,受外界刺激后产生燃烧或爆炸,以引燃火药、引爆炸药或做机械功的一次性使用的元器件和装置的总称。包括火帽、底火、点火管、延期件、雷管、传爆管、导火索、导爆索以及爆炸开关、爆炸螺栓、启动器、切割索等。常用于引燃火药,引爆炸药,还可作为小型驱动装置,用以快速打开活门、解除保险及火箭级间分离等。

【工业导火索】

工业导火索是一种延时传火、外形如索的产品。在爆破工程中它大量用于传导火焰、引爆雷管,进而引爆炸药,属于索类起爆器材。适用于无爆炸性可燃气体或粉尘的环境,广泛应用于矿山开发、兴修水利、电力及交通建设、农田改造等爆破工程。

工业导火索按燃烧时间分为普通型和缓燃型两种。产品包括:塑料导火索、棉线导火索。塑料导火索指外表面涂覆层材质为塑料的导火索。棉线导火索指缠绕导火索的内外层线和外表面主体均为棉线的导火索。【烟火药】

烟火药是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组成的混合物,燃烧(爆炸)时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黑火药】

黑火药是指用硝酸钾、木炭、硫磺混合而成的烟火药。【亮珠】

亮珠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机械或手工制作而产生色光效应的单个形体。【防护墙】

防护墙是具有抵抗爆炸作用的能力,能防止、控制或延迟爆炸在墙两边药量间传播。【防护土堤】

防护土堤是指用土筑的防护墙,能遮挡高速低角度爆炸碎片传播的危险。

使用民爆物品具备条件

1、长期使用民爆物品必须具备(1)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储存、使用条件,县公安局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2、临时使用民爆物品必须具备

(1)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人身份证;(3)公司开户账号;(4)组织机构代码证;(5)中标通知书;(6)工程承包合同;(7)工程说明书(工程量及造价表);(8)民爆物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电话号);(9)爆破员证及身份证;(10)民爆物品安全合作协议书;(11)使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12)派出所与单位(个人)签订责任书;(13)单位(个人)安全保证书;(14)存放民爆物品相关材料;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审批和办理

1、持市、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设计图纸向县公安局提出建库申请,经审查(选址)同意后方可施工。

2、民爆物品储存库房仓库竣工后,由县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公安局发给《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人员的发证和证件管理

经市公安局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市公安局统一发放爆破作业人员作业证。经县公安局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发放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作业证。市、县公安局每年对持证人员进行复审工作。对己离开工作岗位和调离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使用单位和县市公安机关立即收回相关证件,报发证单位注销 爆破作业人员申请培训程序

申请爆破作业人员的单位应当相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培训申请,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后报发证单位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申请参加爆破作业人员需认真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批表》一式两份,持有效身份证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市公安局治安部门考核报名,经考核合格后,考核机关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核发《爆破作业许可证》 证件管理和使用

爆破作业人员在领取《爆破作业许可证》后,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爆破作业单位统一负责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爆破作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佩戴全市统一的爆破作业上岗证,爆破作业发生变动、死亡及其他原因时将上岗证交爆破作业单位,由爆破作业单位统一将《爆破作业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上岗证上交发证公安机关核销。

《爆破作业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从每年的五月及十月,爆破作业人员需填写《爆破作业人员审验表》经所在单位、爆破作业辖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公安机关将吊销其《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审批

爆破作业单位如购买爆炸物品时首先到公安局治安大队领取《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同时必需携带本单位的“单位卡、人员卡(爆破员卡和保管员卡)到县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办理民爆物品的购买和运输手续后再去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进行购买和运输。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爆炸物品运达使用地点后必需严格登记各种管理台帐,将出库和使用信息登记在单位卡和人员卡中以备公安机关检查和下次购买。

(版面一)

全民动员,积极开展民爆物品“打非治违”,共创和谐

严查涉爆涉枪隐患。组织力量,深入涉爆单位,逐单位、逐环节、逐人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严格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组织涉爆企业开展自评自查和互评互查,组织涉爆从业人员开展岗位达标评比,通过“三查一评比”活动,督促涉爆涉枪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涉爆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各个环节制度健全、防范严密、责任落实到人。要全面加强涉爆单位资格资质审查,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规范矿山企业探矿、基建、联合试用转期间民爆物品批供工作的意见》规定批供民爆物品,严防为非法采矿提供火工品的行为发生。对证照不全的矿山,一律不批供民爆物品;对涉爆从业人员未经政审培训的,一律不得接触爆炸物品;对涉爆单位软硬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实施爆破作业。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道路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监管,认真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涉爆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运输车辆的技防、武防设施全面达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要切实加大网上涉爆涉枪违法信息的清理和违法犯罪线索的查处工作,消除网上非法贩卖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的隐患。要加大涉爆涉枪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加强信息比对预警,实施户籍地、流入地双向监控。

严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深入厂矿、乡村、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全方位的排查收缴工作。对所有停产的涉爆单位逐一检查其地面库房、工人住房、办公楼房和闲置空房;对涉爆重点村、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废弃窑洞、养殖场、仓库、温室、花棚、出租厂房,包括车库、地下室等可能藏匿非法爆炸物品的场所、部位,进行拉网式清查;要把硝酸铵、硝酸铵复合肥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销售网点列入清查重点,注意发现非法销售、购买的线索;对各类关闭矿点和林区、山区等枪患问题突出的区域要不定期巡查,注意发现非法使用爆炸物品持有枪支弹药的可疑迹象,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法》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侦查;在市界、县界要道设立治安卡点,对过往可疑车辆进行重点检查,通过“面上收、线上堵、点上查”,务求做到发现及时、收缴彻底、不留隐患。需要注意的是,对收缴的非法爆炸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处置、科学销毁,严防发生事故。对因处置不当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严打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情报信息导侦,多警种合成,主动出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爆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情节严重的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检法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从重处罚。要建立涉爆案件重点督办制度,督办案件的办案责任单位必须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案组,抽调精兵强将,限期侦破,确保查清犯罪事实,查清来源去向,查清管理漏洞,依法严厉打击,严格管理。对国土部门移送的应追究治安、刑事责任的非法违法采矿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作出处理。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隐患,积极会同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重点地区、部位开展集中排查,主动发现、主动进攻、主动打击,始终保持对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打击的高压态势。要把严打涉爆涉枪犯罪作为检验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亮剑工程,发起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三大攻坚战役”。“打现行”,就是要坚持情报信息导侦,多警种合成作战,主动出击,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破积案”,就是要将查而未立、立而未破、破而未处的涉爆涉枪积案累案逐一梳理,重新组织精兵强将,限期拿下。“追逃犯”,就是继续开展涉爆涉枪逃犯缉捕工作,穷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代价,重点攻坚,争取“抓捕一个,牵出一串,打掉一片”。涉爆案件查处数同比要争取上升30%,涉爆涉枪在逃人员抓捕率要不低于80%,通过多破案,多追逃,形成严打声势。要继续实行重大案件督办制,认真组织查处省、市督办重大涉爆涉枪案件,督办案件的办案责任单位必须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专案组,限期侦破,把督办案件办成精品案件、亮点案件。

严整涉爆重点地区。集中资源配置和优势力量,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涉爆问题突出的地区。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针对整治重点,选准涉爆突出问题和突破口,制定扎实过硬的工作措施,标本兼治。要以防流失为目标,构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防护网,切实加强本地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和路面管控工作,采取设卡检查、区域互查、信息互通、警务互动等方式,开展联防联控。出省进京治安检查站要重点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的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出山西、流向北京。继续落实省厅统一组织的“十县百乡千村整治行动”,抓住涉爆突出问题,依靠群众,综合治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集中整治涉爆乱点、难点,集中解决涉爆突出问题,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对传统涉爆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实施强有力的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涉爆突出问题。

严管涉爆涉枪单位。切实加强涉爆涉枪单位日常监管力度,夯实管理基础。特别是要把民爆物品储存、使用环节和枪支领用环节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枪支管理办法,加强枪支管理。要逐一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枪库治安保卫、守卫看护力量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物品帐目是否清楚一致、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民爆物品现场管理是否严格严密。要定期对所有民爆物品储存库和枪库进行帐物核对,对所有涉爆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所有配枪单位、涉爆涉危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隐患,防止丢失、被盗。要大张旗鼓地创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混装车一体化爆破服务模式和电子雷管的运用,从源头上消除非法爆炸物品的需求隐患,提高民爆物品使用过程中的实质性安全。

严密组织宣传攻势。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集中整治行动始终,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民治爆的良好的氛围。要认真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信息等形式,采取贴近群众、实用管用的形式,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涉爆单位从业人员讲形势、讲后果、讲危害、讲安全。要大力宣传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开展“大走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意搜集相关案件线索。要落实奖励经费,兑现举报奖励,取信于民,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要发挥治安耳目作用,延长触角,灵通信息,及时掌握非法储存、使用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的线索。

祁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打非治违”举报电话: 指挥中心 110 治安大队 0354-5271623 城镇派出所0354-5223258 城关派出所0354-5242769 东观派出所0354-5310005 城赵派出所0354-5110009 古县派出所0354-5010166 贾令派出所0354-5130110 西六支派出所0354-5040004 峪口派出所0354-5350006 来远派出所0354-53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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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公安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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