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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人社设立维权绿色通道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背景
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工作一直是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2008年江苏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省政府令42号)。作为启东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的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年来把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列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得到较为有效保护。
二、基本做法
1.“春风行动”助就业。每年春节后,我局和工商局、总工会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缓解企业“招工难”,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企业通过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和维护劳动者权益吸引更多的农民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组织开展“企业招聘面对面”活动,将企业用工信息及时提供给农民工。通过落实培训补贴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机制,为我市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2.深入开展以工资支付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每年根据各个时期的上级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开展4-5次专项检查行动,规模大的专项检查,都和工商、公安、总工会等部门联合进行,每次检查都事先有详细的工作方案,检查时有记录和统计表,事后有书面汇报材料和统计资料。每年较为固定的专项检查有春季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夏季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秋季的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冬季元旦、春节前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是每年年底夹初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对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建筑、道路桥梁、水利绿化等施工队)的工资支付情况,通过各镇乡、园区、行业主管等部门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拖欠工资苗头的,督促限期支付,未按期支付的立案处理,2012年共为51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175.25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建立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欠薪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启东、和谐启东”建设,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清理欠薪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对3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事件列入应急预案处理。每年处理、平息10多起群体性事件。
4.积极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2007年开始我局同建设局、建工局在建设领域实施保障金及企业自律公约制度,凡在本市范围内实施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活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存入相应额度的资金,并自觉订立、执行自律公约以保障在合同期内足额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5.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特殊案件“绿色通道”管理。为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启综治委[2012]12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劳资纠纷调处工作实际,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实践活动,特开通劳动保障监察特殊案件“绿色通道”管理。对生活或者经济存在较大困难的农民工及其他弱势群体;发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及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违法案件需要紧急处理的;发生新闻媒体曝光或网络媒体反映的重大违法案件需要快速处理的;涉及劳动者50人以上或者涉及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金额50万以上的;劳动者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等情形,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绿色通道”,适用特别程序办理,自接到劳动者举报投诉当日受理并立案,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但因用人单位或承包人逃匿等原因导致无法调查取证的情形除外,调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三、启示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使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解决了大部分劳动者的工资,社保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深入持续开展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提供了宝贵经验。
1.建立了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联动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人社局同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形成了打击合力,建立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的联动机制,加强了联动配合,确保了工作衔接顺畅,从而案件查处及时有力。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了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工作的措施,切实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
2.进一步畅通了农民工维权渠道,提高了劳资纠纷应急处置的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劳动者权益维护机制,从2012年7月起建立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现了全省统一的举报投诉信息处理平台、举报投诉指挥调度处理机制、劳动者权益维护绿色通道。近两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已基本建立,依托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赋予基层一、二级网格信息采集、日常巡查、法律法规宣传、简单劳资矛盾调处等职责,动态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畅通劳资纠纷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化解了劳资矛盾,使农民工从务工所在地的镇乡到全省乃至全国都可随时依法维权。
3.有效地平息了因欠薪引发的群体事件,使欠薪案的数量明显下降。2011年度处理群体突发事件15起,涉及劳动者1036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810.16万元。2012年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9起,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353.25万元,涉及劳动者45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群体性案件下降40%以上,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数下降56.4%。
今后一段时期,继续通过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特别是把《启东市欠薪预警制度》作为重点,利用一、二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贯彻到各用人单位,使企业主知晓欠薪的后果,组织各有关部门、镇、乡、工业园区对所辖区域内企业的运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掌握,积极督促欠薪企业、裁员企业付清职工工资,努力把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可能引起集访的欠薪事件,提前向政府办发出预警。将化解欠薪事件列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纳入大调解工作格局和包案工作体系,确保突发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启东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