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_深化改革督查通报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0:02: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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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办发〔2018〕号

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永昌县、金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年度督查安排,6月4日至6月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在前期市安委会办公室第一轮综合督查的基础上,对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配备,区执法大队大队长由副局长兼任。未独立设置乡镇(街道)安监站,安监站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过大,执法人员资格证取证不足。县、区均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县(区)政府尚未开展本年度综合性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开展),除住建、商务、金昌机场等部门(单位)外其它行业领域未及时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练或综合性演练。

(三)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方面。部分部门未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县(区)、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监机构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未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县区安监局专业监管执法人员比例低。永昌县未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部分牵头调查处理事故的部门未建立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和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未及时组织开展效果评估。

(四)在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在强化企业安全预防措施,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还不到位。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还未得到有效落实,未通过信息平台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督促检查不到位。

(五)在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还不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事故评估等指导服务工作还未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比较缓慢,部分行业企业主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意识还不强、主动性不足。县区、各部门推进安全生产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还不够深入、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一)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县、区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对照国家、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本级、本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或配套方案措施的制定出台,细化分解改革发展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位、早见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强化细化各环节管理措施,形成科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有效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隐患在线申报不积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各级各部门结合金昌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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