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_海关总署舱单信息查询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7 20:02:0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海关总署舱单信息查询”。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署监2[1993]1378号 【发布日期】1993-10-28 【生效日期】1993-10-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

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

(1993年10月28日署监二〔1993〕1378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自去年11月实施的新的旅检现场申报制度,加强后续管理,规范有关作业程序,决定自1993年11月15日起,外国专家申请进出境自用物品的海关手续按照(84)署行字第325号《关于实施〈海关对外国企业、新闻等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进出口物品的管理规定〉的通知》及监二

(一)〔1991〕770号《关于启用新修订的〈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和〈进出境办公用品申请表〉的通知》中有关条款规定办理,即:有关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应事先填具“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向其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有关物品方可进出境。外国专家现有免税待遇及申请进出境自用物品所需有关证明不变。

总署(84)署行字第206号和(84)署行字第596号通知中有关外国专家凭批有“引首次”和“专首次”字样的“旅客行李申报单”,办理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的条款规定予以废止。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外国专家进出境自用物品海关手续问题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