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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林业工作
简 报
2009年第1期
东莞市林业局2009年1月15日
我市召开2008年度林业工作总结会议
2009年1月8日,我市召开了2008年度林业工作总结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市林业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布置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副局长陈坚、胡炽海、詹惠航,各镇(街)林业干部或林业站站长,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东莞生态园管委会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国营林场(所)、森林公园管理处、市植物园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市林业局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罗松茂局长总结了我市林业过去一年的工作。2008年,我市划定了1103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公布《东莞市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全市封山育林面积达20.5万亩;完成水源涵养林改造1987公顷,幼苗抚育2705公顷,营建农田林网61公里;营建生物防火林带116公里,抚育林带155公里;大力推广以水灭火方式,1
全面建成水濂山森林公园消防系统,建成大岭山、大屏嶂森林公园一批消防蓄水池;全面启动银瓶山森林公园谢岗片区二期及清溪片区一期工程建设;全年六大森林公园游客总数1570万人次,日均客流量达4.3万人次;全市112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354万株;建立了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市财政给予31.5万亩非经济林地每年每亩100元的补贴;推进国营林场改革,确定了国营林场转为市财政全额核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2008年,我市林业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市也荣获了“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荣誉称号。此外,罗松茂局长还总结了我市林业在过去30年的改革发展中所取得的经验,并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2009年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最后,市林业局副局长胡炽海重点布置了我市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
黄旗山公园林相改造专项规划设计
通过专家评审
2009年1月7日,我市召开了黄旗山公园林相改造专项规划设计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市林业局副局长詹惠航主持,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热带林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导徐大平,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张方秋,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教授徐英宝等专家出席了评审会。经过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了《黄旗山公园林相改造专项规划设计》(下文简称《规划》)。
《规划》拟在三年的建设期内,通过除旧换新、新树与旧树混
交等方式,把公园内已老化、退化的桉树、速生相思、湿地松、马尾松林改造为多树种的阔叶混交林。通过林相改造,逐渐在黄旗山公园森林内形成五彩景观林区、红花景观林区、常绿景观林区、果树景观林区和森林科普园区5个景观功能区,以满足了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市民憩息、休闲、游乐的需求。
评审会上,专家们听取了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规划》方案的详细介绍后,对方案的设计理念以及加强施工监理、做好消防保障等细节上的周密考虑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其后,专家们先后从生态优先,兼顾景观、强调群落的整体性而不是单一注重色彩、保证优势树种的比例、慎重选择植物物种、重点加强抚育工作、同时强调森林与景观两个目标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评审,专家组一致通过了《规划》。
我市召开市绿化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09年1月5日,我市召开市绿化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了2008年度全市国土绿化工作,全面部署2009年我市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李小梅,市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市绿委全体委员,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东莞生态园管委会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以及林业系统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绿化委员会主任、副市长李小梅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市的绿化工作提出了两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
虽然近年来我市国土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全市各镇街的绿化水平不平衡,部分镇街、单位随意迁移或砍伐树木、破坏绿化,部分新建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的指标建设绿地等问题。我市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
二、切实加快宜居生态城市的建设步伐。我们要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绿化理念,坚持落实规划为先的工作要求,坚持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和六个转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绿的工作方略。此外,李小梅副市长还提出我们要学习新加坡的城市绿化管理方法和经验,并建立东莞市绿化档案,以推进我市国土绿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市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同志代表市绿化委员会作了“东莞市绿化委员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08年全市国土绿化工作情况,具体布置2009年度我市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东莞市绿化模范社区(村)”和“东莞市园林式单位”。
报:市委刘志庚书记,市人民政府李毓全市长、李小梅副市长、张永忠副秘书长,省林业局张育文局长、陈俊勤副局长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委农
办,市绿委成员单位,省林业局办公室、营林处、信息中心 发:各镇(街道)农办、林业站,各林场(所)、森林公园东莞市林业局2009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