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镇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知识宣传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法律知识宣传
1、土地承包有哪几种基本方式?
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般农村土地承包采取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对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土地承包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①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③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④承包程序合法。
3、土地承包经营权何时取得?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草原使用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土地流转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①平等协商、自愿、有偿;②的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③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④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⑤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享有优先权。
5、擅自开垦林地如何处罚?
答:根据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违反本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以下的罚款。
6、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如何解决?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52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石梁镇普法办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