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法中心建设的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加快推进智慧政法建设”。
扬邗政法[2008]27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镇(街道)
政法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区有关部门:
为不断深化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确保我区再次跨入省“社会治安安全区”行列,根据年初市委、市政府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各镇(街道)建立政法综治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按照“主体不变、职能不变、联合运作、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形成合力、方便群众、服务大局”的原则,全面推进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整合镇(街道)党(工)委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等部门的力量,努力把政法综治中心打造成为“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工作平台。10月底,各镇、街道基本建成政法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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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体系
区成立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基层政法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督查组。指导组组长为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孔干,督查组组长为区综治办副主任孙林。
各镇、街道也应成立相应的政法综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法综治中心的建设工作。
三、具体运作
1、组织建设。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主任由镇(街道)政法委书记兼任,综治办主任兼任中心第一副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集中办公。除派出所、基层法庭外,镇(街道)政法委、综治办、法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信访办、社工服务中心等实行集中办公。
3、制度上墙。除各部门按照上级的规定外,政法综治中心应上墙的有:政法综治中心职责、主任、副主任职责、群众来访接待制度、信息研判制度、联商联办制度(职责、制度详见扬邗综委„2008‟6号文)。
四、保障措施
1、有场所。办公场所相对集中,办公用房不得少于6间,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
2、有标识。政法综治中心统一挂“邗江区xx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牌子(由区委政法委统一制作)。
3、有人员。政法综治中心不少于6人。
4、有经费。开列专用资金账户,将政法综治方面的各类经费一并纳入,统一使用(按省考核要求,镇、街道的综治及平安建设经费不得少于18万元)。
5、有考核。根据省市要求,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考核。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政法委员会
扬州市邗江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8年7月21日
报:区委、区政府
送: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