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常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出纳小常识”。
出
纳
常
识
邵武市农业局
高级农经师
欧
启
发
出纳,是一个经济单位的管家,他的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一个单位经济管理的好坏,在村账托管的情况下,村出纳还兼任报账员,还有部份出纳兼着统计、文书、保管等多项工作,可以说,是一个村举足轻重的人物。但是,现在,村出纳经常换,刚对工作熟悉了一点,摸出了点门道,又换人了。所以,业务水平得不到提高。今天,我根据多年从事农村经管工作的经验,对村财的所见所闻,跟大家交流一下如何做好出纳。
第一部份
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收入
(一)、村集体的现金收入项目
1、出售产品收入:有集体统一经营生产项目的村,出售自已生产的产品所得的现金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村集体的生产经营项目发包、资源转让和资产出租等,承包、受让、承租人用现金交纳的承包金、转让款和租金;
3、收回债权:收回村集体的债权,债务人用现金支付的;
4、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和“以资代劳”资金;
5、从银行提取的现金。
以上的现金收入,除从银行提取现金,可直接用现金支票入账外,全部要开具从经管站领取的由省农业厅监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原“三联收据”),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收据。
(二)、收款项目与数额的审核
在开出收据前,必须对收款项目和数额进行审核。
1、与销售原始记录核对,看应收的价款和记录的数量乘以单价是否相等;
2、与承包、拍卖、转让、出租合同核对,看应收的价款和合同上所约定的价款是否相等;
3、与账簿核对,看应收的款项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等。
二、现金的保管
(一)库存现金的限额:
1.《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经济单位的现金原则上必须入银行,为了方便,可保管一定数额的现金,但不得保管大量现金,一般来说,以三到五天的正常用量为限,也就是说,我们村出纳手头只能保管三到五天用量的现金,一般为300~500元;
2.“零户统管”的规定:从2007年起,我市对村集体实行“零户统管”,即取消村委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由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在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独立账户,统一管理村级货币资金,对村级实行收支两条线,村级收入一律存入专户;各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根据各村的经济总量和路程的远近,给村级一定量的备用金限额,一般为3000—5000元;支出一律实行报账制。备用金用完后,凭已开支的支出凭证,向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领取下一次的备用金;一次性的大额支出,实行预算报批制度。
(二)、现金的保管:村集体一定要有保险柜,现金一定要放在保险柜里保管,要公私分明,不要与自己的钱混在一起。
(三)、现金的盘点:大家都说,出纳要做到日清月结,我说,出纳要做到日清日结,每天都要对现金进行盘点,至少要做到有发生现金收支时,当天要进行盘点,在此基础上,每报一次账,都要与会计正式盘点一次现金,制作盘点表。
三、现金的支出凭证的审核
(一)村集体的现金支出项目
1.支付经营项目的生产费用:如果村集体还保留了一些统一经营的项目,则必然要支付生产费用;
2.支付管理费用:包括差旅费、伙食费、书报费、培训费、村干部工资、资金、福利等; 3.支付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用现金购买机器设备、家用电器、支付公益事业工程款等 4.偿还债务:用现金偿还村集体所欠外单位和个人及村本个人的款项; 5.现金存入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专用账户。
(二)现金支出凭证的审核
出纳在付款前,要对支出凭证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1.合法性审核:村集体只能接受“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收款收据”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在本村小店购买食杂、办公用品等,在附有清单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普通收据。购买农副产品,数额较小时,允许使用便(白)条。除此之外,要禁止使用便(白)条。
2.内容审核:主要看凭证书面内容是否齐全,一看收款日期有否填写,填写的日期与实际消费时间是否相符,二看交款单位是不是本村的名字;三看交款项目或品名有没有写,写的是否具体,如果写的是综合性的名称,如餐费、便餐、办公用品、食杂等,必须附有菜单或清单;四看数量和单价有没有写,数量乘以单价等不等于金额,多个金额相加等不等于合计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五看收款单位有否盖公章,收款人有否签名或盖章,餐费税务定额发票上明确写明不盖收款单位公章无效。因此,餐费税务定额发票一定要有收款单位公章,否则,不能付款。
3.合理性审核:要与年初或届初的财务收支计划核对,看所开支的项目是否在计划之内,如果不在计划内,又是必须开支的合理项目,则应对计划进行调整,调整计划的程序与计划制定的程序相同。
4.真实性审核:从表面上看,有没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有没有注明事由,如果是伙食费、多项开支在一张发票上的,看是否有附菜单或清单;从实质上看,这项开支是否有发生,是否与发生的数额相符。
5.审批程序的审核:《邵武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集体财务开支审批权限明确规定:经费开支在300元以内,由主任直接审批;经费开支在300以上~1000以下;书记审核;村主任审批;经费开支在1000以上~10000以下的,由村两委研究通过后,书记审核,村主任审批;经费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经村民(户代表)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书记审核,村主任审批。对伙食费,从去年2月份起,南平市和邵武市村务公开办都规定:伙食费发票,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经乡镇挂村领导审核。
在上述项目不全的情况下,出纳千万不能付款,既使主任批了也不能付,因为没付款,我们说了算,你叫他去补什么手续他都会去补,一旦钱付出去了,就是他说了算,在村务监督小组审核或向会计服务中心报账时被退票,再去找收款人,就要看他高不高兴了,如果他不去补办相关手续,就得我们去找相关的人补办,还不一定补得到,就麻烦了。因此,出纳要敢于说“不”,宁愿现在让别人麻烦,也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不要怕得罪主任和收款人。
第二部份
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取手续
现在实行“零户统管”,一切银行手续都由会计服务中心去办,给出纳省了不少事,我就只讲一讲“零户统管”下,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
(一)、存款:出纳将收到的现金,必须即时存入银行或交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现金存入银行时,应取得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并交给总出纳,换一张总出纳出具的“缴款凭证”据以入账;现金交总出纳时,向总出纳索要“缴款凭证”,据以入账。
(二)、取款:备用金用完后,凭已开支的支出凭证,向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领取下一次的备用金;不要村出纳去银行办手续。
(三)、转账:支出款项数额达到100元以上,且对方有在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的,必须转账;也是由总出纳去办。
二、记账
主要核算村集体与会计服务中心统一账户的每笔业务和存款余额。具体是
现金缴存时,凭总出纳出具的“缴款凭证”,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上记“借(收)方”,摘要栏写“收现金缴存统一账户”,同时,在《现金日记账》上记“贷(付)方,摘要栏写“付现金缴存统一账户”;
领取备用金时,正好与上述记账方向相反,凭总出纳出具的“领款凭证”,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上记“贷(付)方”,摘要栏写“付提取统一账户存款”,同时,在《现金日记账》上记“借(收)方,摘要栏写“收从统一账户提取现金”。
第三部份
记账及报账
出纳要记好两本账,一本是《现金日记账》,另一本是《银行存款日记账》。
一、《现金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是序时账的一种,出纳应随时将发生的现金收支业务在《现金日记账》上进行逐笔登记,并在摘要栏简要、准确地写上业务内容,每次记账后结出余额;每页的开头一行用于记上年结转或承前页的余额,不记发生额,最后一行的摘要栏记“转下页”,收、支栏记本页发生额合计,余额栏记第一行余额加本页收入,减本页支出的累计余额;每月终了要在本月最后一笔业务行的下线上用红笔划一道通栏红线,并在下一行摘要栏写上本月合计,在收、支栏分别计算出本月收、支发生额,结出累计余额,填入余额栏,接着,再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写上“本年累计”,在收、支栏分别计算出本年收、支发生额(本月合计+上月累计),结出本年结余,填入余额栏,本年结余要与最后一笔业务行的余额相符。
二、《银行存款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也是序时账的一种,出纳应随时将发生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在银行日记账上进行登记,每次记账后结出余额;其他账簿记录与《现金日记账》相同,不再重复。
三、错账更正 1.划线更正法
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中的文字或数字有错,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先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面划一条红线,以示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可以辨认,以备查考,然后在划线的上方用蓝字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2.红字更正法 结账后,发现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采用此法更正。更正时,在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写上“冲减某月某日多记金额”,用红字写上多记金额,冲销多记的金额,在下一行再结算出月结和余额。
3.补充登记法 结账后,发现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采用此法更正。更正时,在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写上“补记某月某日少记金额”,用蓝字写上少记金额,补足少记的金额,在下一行再结算出月结和余额。
四、报账
村出纳还要兼报账员,因此,必须每月按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规定的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时必须制作《出纳对账单》一式二份,审核会计对报账员所报送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计算,凭证的张数和金额与《出纳对账单》相符时,签名后,交代理会计进行再次审核、计算无误后签名,交出纳一份、代理会计留一份。如果不及时报账,按《邵武市村集体资财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报账员的责任。
第四部份
纪律
牵涉到出纳的财经纪律很多,我不可能一一例举,这里,只讲三条与出纳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纪律,一是收据的使用和保管、二是现金的出借、三是职责和责任追究。
一、收据的使用和保管
(一)收据的使用
1.收据使用的规定。《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邵武市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都明文规定:村集体必须使用省农业厅统一规定的账、表、簿、据。也就是说,村集体的收据只能使用省农业厅监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其他任何收据都不能用。
2.收据的领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由市经管站向省农业厅订购,由乡(镇)、街道经管站向市经管站领购,由村出纳向乡(镇)、街道经管站领购,村出纳用一本,缴销一本,再领一本,不得多领。每次报账时,要把收据带来,由代理会计在收据存根联上加盖“已入账”的戳,以表示已入账,免得整本核销时对账的繁琐。
(二)收据的保管
1.收据不得外借。《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还规定:“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理现金。因工作需要委托他人代收款项的,代收人应当自收到代收款之日起十日内如数交给出纳员。”
2.委托他人代收。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他人代收款项的,出纳要设立收据出借登记簿,并叫代收款人在收据出借登记簿签字,才能借出,否则,查到收据不在出纳手中,而非出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又未将收到的款项交给出纳,除按挪用公款追究代收款人的责任外,同时追究出纳的同等责任。
二、现金的出借
村集体的现金,原则上不得外借,但村干部借工资、工程队借工程款除外。
(一)、村干部借工资:一般来说,村里基本做不到按月发工资,因此允许村干部在未发工资时适当借点生活费,但不能超过未发工资额,一般两委借款必须经主任审批,主任借款,必须经书记审批,年终发工资时必须扣回已借的工资。
(二)、工程队借工程款: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按工程进度预付部份工程款,但不能打白条,要工程队出具正式税务收据,经施工(监工)负责人签署意见,按审批权限规定的程序审批后,才能付款,不然,到工程结束,钱也付得差不多了,再叫工程队补税务收据,主动权就不在我们村里了。
(三)、其他借款:除上述两种借款外,村集体还免不了其他借款,如困难户、五保户、村干部外出借款等。这里特别讲一下村干部外出借款:村干部外出借款,也必须按上述村干部借工资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还必须在外出归来后十日内与出纳结账,逾期不结账,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论处。(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三、职责和责任追究
2008年,市纪律、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联印发了《邵武市村集体资财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邵委组综[2008]72号),该办法对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小组、村主干、会计服务中心审核会计、中心主任、乡镇挂村领导等岗位的职责及责任追究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一项就是村级报账员的职责及责任追究。具体是
村级报账员职责
1、参加村财收支年度预算和村接待费年度支出限额预算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
2、初审并整理原始凭证,按乡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会计服务中心)的要求办理报账工作;
3、办理现金收付,保管备用金、有价证券、收款票据;
4、按要求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核对现金收支情况与银行存款余额;
5、协助编制农经和村财等有关报表;
6、负责承包合同管理和登记《合同管理台账》,以及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工作;
7、协助做好村集体财务一月一公开及民主理财工作;
8、《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责任追究
1、不按会计服务中心规定的报账期限报账的,不按时与会计对账的,发现1次,由会计服务中心给予批评;一年内达到3次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责令所在村委会扣发其当年的年终奖金;超过5次的,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村会计任用证》。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会计服务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村委会给予解聘;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⑴会计原始凭证未及时交村务监督小组审核,擅自报账的;
⑵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赞助的款物或者以村集体名义购买的有价证券及应当入账的村集体其他收入未及时报账核算的;
⑶承包合同结算和兑现不到位的;
⑷不按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的; ⑸《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形。
3、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