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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台镇人民政府文件
朱政发[2008]10号
————————— ★ ————————— 关于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的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镇域居民生活质量,创建优美、整洁、文明、舒适的镇村环境,加快城镇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镇村协调管理、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长效管理,条块结合,责权分明”的要求,动员全镇力量,广泛开展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全镇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促进农村繁荣和谐,推动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标准
各村通过整治,需达到并长期保持以下标准:
1、保持村容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涂抹、乱堆乱放现象。
2、村内无裸露垃圾、粪便、污水,无建筑渣土,无卫生死角。
3、村内主要干道两侧和重点建筑物及各户院外无吊挂、晾晒和摆放影
响村容村貌的柴草等垃圾。
4、村内主要干道平整畅通,无残墙断壁。
5、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奖罚、制度五落实。
6、各村按每5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保洁队伍,配齐垃圾清运车、保洁工具,不足500人的配备一名保洁员。
7、道路清扫保洁实现“五无五净”(即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杂草,路面净、墙根净、沟沿净、道牙净、树池净),垃圾无积存,村容村貌整洁。
三、管理办法
根据朱台镇农村垃圾集中处理一体化实施方案,继续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模式,建立更加完善的镇村两级垃圾集中处理体系。
1、镇环卫所负责镇域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对村实行每月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检查模式,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和下发通报。
2、各村需在3月10日前按照整治标准将本村卫生清理干净,并向镇环卫所写出书面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纳入2008年度环境卫生一体化体系,由镇环卫所统一接手管理,统一组织垃圾清运,发放保洁员补助。凡于3月10日前没有书面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该村本年度环境卫生考核得零分,镇环卫所不再接手管理,垃圾自行清运,保洁员工资由各村自行承担。
3、镇村垃圾集中清理、清运,由镇政府组织专业运输队负责每天对全镇57个行政村的垃圾清理清运至镇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并负责垃圾场的整理和管理。
4、各村负责本村保洁队伍的管理、垃圾池的建设整修。
5、村保洁队伍负责每天将各户生活垃圾、所分管路段道路垃圾清运至村内垃圾池,并负责垃圾池及固定垃圾点周围的卫生保洁。
6、各村必须按时完成镇环卫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和整改任务。
7、村保洁队伍由镇村双重管理,各村对招聘人员负责日常管理,镇环卫所负责统一进行考核,统一发放劳务费。各村按统一标准配置标准提供村保洁员名单,上报镇环卫所备案。
8、各村参照以下管理办法对村保洁队伍进行管理:
(1)村清扫保洁队,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自觉遵守镇环卫所的管理。
(2)各村清扫保洁队必须在每日早8:00前按照统一标准将村内卫生清扫完毕,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池内。
(3)清扫保洁人员要遵守保洁纪律,因有事三日内暂不能上岗的,要请他人代为清扫,三日以上不能上岗的要向村委会负责人请假,由村委会安排他人清扫。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委会可以对保洁员进行罚款或辞退,并将处罚情况或辞退情况及时上报镇环卫所:
一是路面有明显废弃物的,包括纸屑、塑料袋、烟蒂等,电杆树木广告清除不及时,所辖路段电杆树木有乱贴广告的,给予适当罚款。
二是垃圾清扫不及时,在区镇组织的检查中出现扣分情况,或由村民反映清扫存在问题,并查实的,给予适当罚款。
三是不服从管理或罚款累计超过三次者,村委会有权予以辞退。
四、考核办法
(一)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按要求各村设立标准垃圾池,1000人以下三个以上、1000人以上五个以上,得5分,每缺1个扣1分,未设立的不得分,并加扣5分。
2、按要求成立保洁队伍,配备垃圾工具、清运车,保洁员着装上岗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
3、生活垃圾无积存,日产日清,达到全天保洁的得30分,生活垃圾积存不能日产日清,保洁不彻底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直至扣完。
4、主要街道两侧、小巷路面无垃圾、柴草等堆积物,整洁美观得30分,每发现一处有垃圾、柴草等堆积物扣2分。
5、村庄容貌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垃圾死角得15分,以上每发现一处扣2分;主要街道无“三大堆”,无占道经营,广告牌设立整齐规范得15分,有“三大堆”、占道经营、乱立广告牌,每发现一处扣2分。
(二)镇环卫所对各村环境考核采取“每周一抽查,每月一通报,每年一终评”的形式进行,其中随机抽查占20%,月考核检查占80%。
1、随机抽查:镇环卫所每周随机抽查一个工作片的2—3个村庄,受检村庄负责人陪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2、月考核:镇环卫所每月对镇域内所有村庄进行检查考核,受检村庄负责人陪同检查,对周抽查限期整改未整改的问题,按照考核细则加倍扣除相应分值,对月查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分值。
3、对因工作不力受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被上级领导机关批评的村加倍扣分。代表全镇接受上级检查,发现扣分的,加倍扣分,没有出现扣分,每接受一次上级检查给予加分。
五、奖罚办法
1、镇环卫所对全镇各村村容和环境卫生的考核结果汇总后,每月在朱台信息上进行通报。年底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村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全面考核验收。
2、村容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分列入村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3、镇财政所为各村保洁人员设立个人账户,区镇保洁补贴作为保洁人员基本劳务费,按月发放给各村保洁人员,保洁人员基本劳务费为每人每月200元,按照当月镇对该村考核分数确定实际发放数额[200元×(当月考核分数÷100)-各村提供的当月罚款情况]后报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将劳务费存入保洁人员个人账户。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