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检查条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纪检部考核条例”。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部检查条例
一、课堂考勤制度
1.查课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周定期查课2-3次,在此基础之上,还会配有不定期的抽查,查课在上课前5分钟开始;
2.无故旷课,扣3分。旷课累积三次,扣6分(含之前所扣分数),并通知其辅导员老师。累积五次及五次以上者,学院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上课迟到,扣1分;上课早退,一次给予警告,累积两次扣1分; 4.在查课过程中,遇有替答到现象时,旷课者扣3分,替答到者扣6分;
5.学生请假,必需出示经辅导员老师(或书记)签字盖章批准的假条,其它一概无效。假条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重写;一张请假条只能对应一个名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先由其班长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具体原因并得到批准后,纪检部方可取消对其之前的处罚;(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跟导员请假,可在事后并于当天中午12点之前补假,并由本人或班长将假条送至纪检部,逾期则视为无效。)
二、早操/(读)考勤制度
1.无故旷操,扣3分。旷操累积三次,扣6分(含之前所扣分数),并通知其辅导员老师,累积五次及五次以上者,学院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2.迟到,扣1分;中途离队,发现1次给予警告,累积2次扣1分;
三、宿舍纪律检查
不定期的对学院各寝室进行晚归检查,对于晚归或夜不归宿的同学扣3分,并学院通报批评。
四、活动人数检查
有纪检部通知要点名的活动,无故不到者扣3分。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必需出示经辅导员老师(或书记)签字盖章批准的假条,其它一概无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重写;一张请假条只能对应一个名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先由其班长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具体原因并得到批准后,纪检部方可取消对其之前的处罚;(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跟导员请假,可在事后并在当天中午12点之前补假,并由本人或班长将假条送至纪检部,逾期则视为无效。)2.纪检人员进行早读、正课检查时班集体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保持现场安静,不得故意扰乱现场秩序。若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纪检部工作,扰乱正常秩序的现象,立即向学院反映,并对扰乱秩序的同学扣2分; 3条例中扣除的分数为个人素质测评分(量化分)。4.纪检部定期将分数扣除情况和考勤结果公示。
5.如对公示结果存在疑义,请及时与纪检部反映并进行核实。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纪检部所有。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 纪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