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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统计局 文件 北京市延庆县经济社会调查队
延统发„2010‟20号
延庆县统计局 北京市延庆县经济社会调查队
关于印发2010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队、中心、所:
为保证2010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0年延庆县统计局调查队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工作计划中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也是新《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既要对前四年的普法成果进行梳理,又要结合新《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地方法规修改时机,面向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大力宣传新修订《统计法》,将普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延庆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现将本年度相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北京市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市统计“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整体思路
2010年延庆局队主要是五个方面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结合统计部门一法一规,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以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12.4”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二是结合“法治延庆”建设,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参加法制延庆建设活动,利用县法治延庆建设办公室、司法局搭建的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好各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三是结合人口普查等大型活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提升统计地位,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氛围。
四是结合执法检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全市开展的统计集中执法大检查和全县的日常执法检查中,将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
五是结合业务培训活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抓住各专业年报会议和业务培训的机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工作重点
(一)推动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
1.局、队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一期新《统计法》学习和一期《行政复议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
2.加大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力度。2010年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列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
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二)严格按照市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自查,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1.对五年来的普法试卷、注册表等资料进行整理、装订。2.对“五五”普法产生的文字及影像资料进行整理、留存,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
(三)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做好栏目维护更新 统计“五五”普法专栏不仅是统计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也是面向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的窗口。要作好对两个确认二级栏目的更新维护。既要确保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也要保证更新内容的实效性。
(四)利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项大型普查宣传活动等宣传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对统计法的修改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2.在宣传日、纪念日上街进行统计法宣传,向过往行人发放统计法律方面的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宣传口号。
3.利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这个大环境,通过普查试点、普查员培训、入户登记等普查各个环节,适时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普查条例的宣传活动,提高新《统计法》和普查条例的知晓率。
(五)拓宽思路,寻求统计法制宣传的新领域
1.积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并制定相应评定标准。
在我县的规模以上报表单位中,有一些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单位,对这些单位,也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制定出示范单位评定标准,根据标准对模范执行统计法的基层统计人员给予表扬,宣传并弘扬诚信统计精神,带动更多的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填报统计数据。
2.将统计普法工作延伸到乡镇统计所, 发挥基层统计所在统计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乡镇统计所面对的是庞大的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也是统计执法检查的盲区,对这部分单位的普法工作将由乡镇统计所逐步开展。
3.自主开展一至两项法制宣传创新性活动。
四、实施进度安排
4月份:1.按照延庆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自查,完备“五五”普法资料库,按时上报“五五”普法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做好迎接县法制办检查和验收准备;2.利用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摸清规模以上报表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
况,并动员无证人员积极参加2010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提高我县规模以上单位持证上岗率;3.认真总结 “五五”普法的先进经验,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并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完成市局布置的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征文活动。按时印发《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在全县统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根据市局总队要求,做好各科室、统计所征文上报工作。
5月份:利用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机,更新公示栏内容并向报名者发放新法宣传资料。
6月份:制定“统计示范单位”评定标准,并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推行。
7月份:组织局队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内容为《统计法》、《行政复议法》。
8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增强干部法律知识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基本能力。
9月份:发挥乡镇统计所在统计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建全统计所的普法设施。
10月份: 举行部分规模以上单位座谈会。结合《统计法》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11月份:1.利用年报培训会会前讲法等形式组织普法学习,指导统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2.拟定12.4”宣传活动方案。
12月份:1.组织“12.1”“12.4” “12.8”等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2.评定“统计示范单位”,对评定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010年我国将进行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围绕此项中心工作,要配合人口普查各环节,能过报纸、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2011年一季度:撰写2010年工作总结,找出亮点,并制定新一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主题词:统计 法制 宣传教育△ 计划 通知
延庆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