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土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
关于强化土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的实 施 意 见
自去年下发南政乡关于加强土地保护杜绝违法占地的实施意见,和转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文件以来,我乡土地管理工作有所进展,逐步走向规范化的轨道,乡村两级干部的土地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减少趋势,土地保护得以落实。但是,近来仍然有少部分村民和村干漠然《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有意无意的破坏土地和毁坏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结合我乡今年以来土地违法违规的行为现状和中央、省、市、县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的新规定和要求,特出台我乡强化土地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
一、坚决执行和贯彻落实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政处分行为办法》,进一步强化村级对土地保护的第一责任,确保区域内耕地面积的动态平衡,强化土地保护政策“高压线”的警觉意识。
二、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共同担负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的责任。以“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为基准,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
三、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乡、村两级对土地建设用地,只有申请山报的权利,严格审批程序,待县级以上土地部
门批准后再行实施。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准许、或他人或自行占地建设,已经发现,严格查处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四、村支书是土地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村委主任是土地保护的法定责任人,特别是对自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具有法律规定的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有责任监管好辖区内土地动态平衡,出现问题必须及时予以有效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做出反映。未采取防范措施或制止不力、不制止、隐瞒不报、严重失察备上级土地部门巡查发现的违法占地现象,将严肃追究村支书和村委主任的有关责任。
五、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一 经查实,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不足3亩,或者其它耕地不足5亩的,建议乡纪委给予村支部、村委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不足5亩,或其它耕地不足10亩的,移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它耕地10亩以上的,转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问责处理并移交有关部门相关刑事责任。
南政乡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